高中生上课玩牌被罚后跳楼坠亡 学校被判赔63万

  原标题:高中生坠亡学校被判赔63万

  平谷某学校高二学生小明(化名)因为在课上和同学打牌,被老师勒令回家后,竟一气之下从教学楼的厕所窗户跳楼,虽然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未能挽回这个年仅17岁少年的生命。因认为孩子跳楼与老师处罚有直接关系,小明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索赔106万余元。最终法院认定学校老师负有主要责任,判决学校赔偿小明父母63万余元损失。

  课堂上玩牌被罚停课

  据了解,2013年8月11日起,小明就读的学校无偿为即将升入高三的学生补课。2013年8月19日上午第四节英语课,小明对同桌同学说有点犯困,提出要玩牌。就在二人玩牌时,被高三年级主任张某巡视时发现,张某让二人找班主任解决玩牌问题。

  在英语课下课后,二人向英语老师和张某进行了道歉。下午二人继续到学校上课。但在第二节数学课时,张某再次让二人去高三年级语文组找班主任解决玩牌问题,不过因班主任不在,二人又在语文组办公室外面等候了一节课。

  在课间休息期间,二人返回教室将玩牌的事情向班主任进行了汇报。由于第三节课是班主任的语文课,班主任让小明搬椅子坐在教室前面,二人为了记笔电影先生记,还用书籍当椅子,椅子当课桌上课。此后张某决定对二人停课,让班主任联系家长将二人领回家。

  在第五节语文课后,班主任让二人各自联系家长,小明同桌联系家长时,班主任在给其他学生讲题,此时小明走出教室从教学楼二层楼房的厕所窗户跳下。事后小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未能挽救回孩子的性命。

  家长向学校索赔106万

  法庭上,小明的父母诉称正是张某对小明辱骂、体罚、停课,严重伤害了孩子,是导致小明跳楼死亡的直接原因。而且学校违反相关规定在暑期给学生补课,也存在过错。故此,小明父母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金等总计106万余元。

  对小明父母提出的要求,学校并不认同。学校辩称所有老师都没有对小明进行辱骂和体罚,补课也是经过教委同意的,原则是学生自愿,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学校称补课第一天就通过广播强调了补课纪律,也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法院认为

  处理简单生硬

  法院经审理认为,教书育人是学校的本质所在,学校对违反纪律的未成年学生应注重批评教育,充分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高三年级主任在小明和同桌对玩牌行为已经做过道歉,并在班主任带二人找其解决的情况下坚持作出停课决定,处理方式简单生硬,属于以罚代教,与学校教书育人的职责相悖。

  另外,老师让家长将小明领回家,客观上也造成了小明思想上的较大波动。罚站行为事实上也使小明受到了变相体罚,教育管理方式方法亦有不妥。综上,学校老师不仅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教育、管理方式亦明显失当。因此,学校对小明跳楼身亡负有主要责任。但小明自身存在过错,跳楼与自身性格、长期的家庭教育等因素有关,故自身应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小明家长63万余元。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