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了,安全教育要跟上

  闫建军

  盛夏,天气炎热,在暑假期间,到河里玩耍的中小学生也多了起来。与此同时,溺水事故也频频发生,一桩桩,一件件,鲜活的案例,无数的警示,却依然无法禁绝溺水事故的再次发生。

  发生这样的事故,不但失去了鲜活的生命,造成了孩子家长无尽的痛苦,也会让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报载,甘肃省临洮县某中学初三学生杜某,在去学校路中与同学到祁家河砂厂的水池中游泳时不幸溺亡,杜某的监护人将学校和祁家河砂厂告上了法庭。由于祁家河砂厂在水池周围没有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警示牌,疏于管理,被判担责。像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举不胜举,确实应当吸取教训了。

  据报道,6月9日,广西百色田林县六隆镇供央村新村部河段,已经有5名小学生溺水身亡。7月11日下午,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西佛镇达连泡村附近辽河段有6名学生溺水身亡。件件案例,令人痛心,教训深刻。从溺水事故上看,多起事件都是儿童在池塘边玩耍,失足落水死亡的。其原因有许多相似之处:一是天气热,孩子的好奇心驱使,下水图个凉快而发生的意外。二是家长忙,无暇照顾孩子,放荡贯了的孩子,三三两两地到河边玩耍而发生的意外。三是放学路上无人约束,见到河水便下水玩耍而发生的意外。四是放暑假有时间了,同学们结伴下水玩耍,看到小伙伴溺水后,便不顾一切去救,结果导致多人发生的意外。五是发生溺水的地点大多是在野外的河流、水库及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水域,这些水域无人看管和警示,孩子们会毫无忌惮地下水玩耍,所以发生意外也较多。

  笔者认为,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不可忽视,须提到议事日程。相关部门应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要逐户逐人看守,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和自救方法,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科学救援的能力。教育孩子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以免发生意外;应注意排查安全隐患,对一些危险的水塘、水库、河道等水域,切实落实好防范措施,时刻做好警示和巡视;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联防机制,不管是学校、家庭,还是社会,都要把预防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齐抓共管,杜绝意外;还应强化学生的游泳培训教育,使之掌握更多的游泳、自救要领。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把游泳作为一门正规化的体育课程,教学生们学习游泳知识和自救及救助他人的技能。所以,在中小学阶段强制开设游泳课还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