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划重点!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要求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要求,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电影蜜蜂,慎重选择设点单位,确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围内有限设置,并能管得住、管得好。

  《办法》强调,高校对校外教学点配合开展的招生广告宣传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招生简章等材料统一由高校印发。校外教学点未经高校法定代表人授权不得自行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未经高校授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不得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或者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不得提供“代报名”“代收费”“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不得跨省开展招生和宣传。高校对校外教学点学生学籍注册进行统一管理,所有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由所在高校保存。

  校外教学点开设专业数量和专业层次是如何规定的?《办法》规定,高校应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设点单位条件,在本校经备案开设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中合理确定校外教学点开设的专业,并同时遵守相关规定。省内高校在同一校外教学点开设专业数不超过15个;省外高校开设专业数不超过5个,且原则上仅限于该校优势专业或者我省紧缺本科层次专业。新获得教育部备案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次年方可在校外教学点设置。

  同时,山东省教育厅对该《办法》划出了如下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