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见|“论文网店”十年不倒警示了什么?

  

  近日,一则“上海博士开网店售卖论文,十年间卖出上百篇SCI稿件”的新闻引发热议。论文买卖早已不是新鲜事,这家网店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其十年前就曾被媒体报道,可如今不但生意红火,店主还把当初的报道贴到社交媒体上,声称论文买卖不违法,“甚至是受法律保护的”。

  这无疑刺激了公众、尤其是科研工作者的敏感神经。论文买卖生意兴隆,意味着强大的市场需求依然存在,学界仍有不少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而店铺十年不倒,则说明现有的法律法规与监管方式依然存在漏洞,才会让违规者钻了空子还理得心安。

  论文买卖真的不违法吗?这一问题的确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学术论文作为禁止售卖的商品,公开买卖是违法的;也有人认为它处于法律没有规定的灰色地带。2016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指出,“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因此,虽然违法与否存在争议,论文买卖违反学术管理制度和学术伦理道德,却是不争的事实。

  实际监管层面的问题则更为复杂。目前,学术不端行为的曝光多源于“圈内人”的公开举报或学术打假,属于学界内部的“自律”,而来自监管部门的“他律”则相对较少。虽然2018年多部门曾联合开展“清网行动”,互联网中“论文买卖”等关键词的搜索结果减少了超过95%,但这种短暂的、突击式的整治行动依然难以发挥长效监管的作用,不少“商家”等风头一过便“重出江湖”,或者将交易转移到更隐蔽的“地下”,更增加了监管难度与治理成本。

  俗话说“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生意”,论文买卖能够长盛不衰、屡禁不止,根源还在于庞大的市场需求。如今,从学生的保研、学位、奖学金,到教师的职称评定与项目申请,甚至于奖金与住房分配,都与论文发表直接挂钩,而不少高校开始施行“非升即走”的考核制度后,论文发表还会事关高校教师的“饭碗”。在巨大的发表压力下,便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或者迫于现实因素被“逼上梁山”。这说明,遏止论文买卖,关键是在需求端发力,破除“唯论文”的不良导向。

  有人认为,写论文不是学术工作者的本职工作吗?需要认识到,破除“唯论文”的重点不在“论文”而在“唯”。论文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要破除的则是忽视其他学术成果造成的单一标准,是不看质量看数量的机械评价,也是将论文发表直接与物质奖励挂钩的功利化倾向。对此,国家多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今年,教育部、科技部陆续发文,明确提到要优化评价方式,提倡分类评价、多元评价、同行评价,为“唯论文”“SCI至上”等不良导向纠偏。只要将相关文件精神、举措一一细化、落实到位,论文买卖就会逐渐失去市场。而当高校师生们不再被迫“为了论文而做科研”,也才能静下心来“为了科研而做论文”。

  媒体曝光后,上海博士的“十年老店”怕是开不下去了。但是要消灭整个“产业链”,必须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让参与论文交易的买卖双方都付出应当付出的代价。针对适用法律缺失现状,有专家建议以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方式增设新条文,将组织买卖、代写论文罪列在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罪”中。这一思路值得研究。另一方面,要努力破除“唯论文”的不良风气,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特别是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减轻不必要的、机械的论文发表数量压力,从根本上缓解高校师生的“论文焦虑”。(安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