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一志愿报外地院校或特殊院校可降分录取

  新报讯【记者杜娟】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2008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在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高校,如所报考的高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高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类高校(专业),如所报考的高校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高校同意,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