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反腐动态丨江苏省粮食集团原总经理罗洪明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一周反腐动态(6月10日-6月17日)

  常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范建国被逮捕

  6月12日,江苏检察在线消息:常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建国(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范建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范建国简历

  范建国,男,汉族,1963年3月生,江苏常熟人,1985年9月入党,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任常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1981.11--1984.09 常熟市辛庄农机厂职工

  1984.09--1985.09 苏州机械职工大学专修班学生

  1985.09--1987.07 江苏省电大常熟市委党校教学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7.07--1995.10 常熟市特种焊管厂厂助,副厂长

  1995.10--1998.11 常熟市辛庄镇农工商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6.12--1998.11 常熟市辛庄镇党委委员

  1998.11--2001.03 常熟市辛庄镇党委副书记、经济发展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1.03--2003.06 常熟市唐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1.03--2001.11 常熟市唐市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董事长

  2002.11--2003.11 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02.11--2004.03 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2.11--2003.04 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3.04--2005恐怖片.07 江苏省常熟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3.04--2003.11 江苏省常熟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03.11--2008.01 常熟市辛庄镇党委书记(副处级)

  2007.12--2009.05常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9.05--2017.01常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常熟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2017.01月,常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9年3月29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罗洪明被提起公诉

  6月13日,江苏检察在线消息: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罗洪明简历:

  罗洪明,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江苏溧阳人,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1998年03月,任镇江市计委党组成员、市投资公司总经理;

  1999年04月,任镇江市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1999年12月,任扬中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1年01月,任镇江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兼大港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化工开发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2002年06月,任镇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兼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04月,任镇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2003年12月,任镇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镇江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

  2013年08月至2018年,任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邹徐文被逮捕

  6月13日,江苏检察在线消息: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徐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徐文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邹徐文简历

  邹徐文,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山东文登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03月——2002年06月,历任徐州市云龙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02年06月——2006年09月,历任沛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

  2006年09月——2007年01月,任徐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沛县县委书记;

  2007年01月——2011年08月,任徐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2011年08月——2013年12月,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3年12月——2015年06月,任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015年06月——2019年06月,任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鹏亚受贿案一审

  获刑10年

  6月14日,江苏检察在线消息:日前,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江苏省泰州市国税局副调研员朱鹏亚(副处级)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朱鹏亚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朱鹏亚简历

  朱鹏亚,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江苏靖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0月——2001年4月,先后在靖江市税务局和靖江市国税局任职;

  2001年4月,任靖江市国税局局长;

  2001年7月,任靖江市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6年1月,任靖江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1月,任泰州市国税局副调研员,靖江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7月,任泰州市国税局副调研员,泰兴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8月,任泰州市国税局副调研员。

  江苏网络舆情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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