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规则

  修德笃行,博学多才,厚生厚德,厚德载物。学校将秉承“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快专科建设步伐,以培养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己任,在原有专业的基础上,增设体育教育、舞蹈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室内装饰设计等多个专业,立足湖南中部,面向全省,辐射全国,力争把幼儿师范专业建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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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高职综合评价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是一种多元评价的招生录取方式。试点高校需按照自身人才培养目标与选拔标准,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进行择优录取。高校考核包含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及高校素质测试或面试。

  免试对象和办法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可免试推荐到我校相对应专业就读。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2月28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第三十五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xzyesf.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七条?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九条?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四十条?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一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9-520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