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是3-6岁的儿童群体。

  

  1.学前教育学的概念:学前教育学是研究学前年龄阶段儿童教育规律的科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中国的学前教育学研究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3~6岁幼儿教育的一般原理和幼儿园教育的任务、原则、学前教育学内容和方法,也包括学前家庭教育的要求和内容。

  

  2.学前年龄阶段的划分:学前年龄阶段的划分在各国是不同的,有的国家为 2~5、6岁,也有的国家为初生到5、6岁或7岁。3岁前是儿童身心发展比较重要的阶段,与3~6岁儿童教育有密切联系,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把两者统称为学前教育较为恰当。

  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3.学前教育学的历史:学前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首先是由德国教育家F.W.A.福禄贝尔提出的。他在夸美纽斯和法国启蒙思想家J.-J.卢梭的影响下,又接受了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的儿童教育思想。于1837年在布兰肯堡创设了一所收托1~7岁儿童的教育机构,1840年命名为幼儿园(Kindergarten)。

  福禄贝尔系统地论述了幼儿园教育的重要性、内容和方法。他认为儿童的发展是渐进的过程,教育应适合儿童的发展,教育应以儿童的自主活动为基础。他重视游戏的教育价值,把游戏作为幼儿园的主要活动,还设计了一套游戏和教学材料。他的主要著作有:《人的教育》(1826)、《慈母游戏和儿歌》(1843)、《幼儿园教育学》(1862)。虽然福禄贝尔教育理论中有唯心主义观点,但他在实践上和理论上推动了各国幼儿园的建立和学前教育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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