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肇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

  西江日报讯(记者?潘粤华?通讯员?高俊宁)近日,记者从肇庆市教育局获悉,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提升水平、防控风险,该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春节后开展2023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第二轮督导检查。

  检查组在第一轮督导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暗访的方式对各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14所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重点检查办学资质、安全消防、从业人员、广告宣传、是否存在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疫情新形势下个人安全防护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组介绍,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但仍有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定问题。这次督导检查中,检查组共发出2份整改通知书,并通报属地教育局,要求属地教育局督办,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组同时进行政策宣传,告知并提醒机构要尽快按照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和相关文件要求,在2023年11月底前的过渡期限内做好办学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据了解,按照中央、省“双减”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实际,我市制定了肇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目前已经实施。该指引适用于本市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通过线下方式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实施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该指引,实施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属地县(市、区)行政审批中心或者教育部门会同科技、文广旅体部门受理申请及审批。仅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线上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受理设立申请及审核,实施审批。

  为稳步推进我市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类设立审批工作,自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生效之日(2022年12月1日)起,设置一年过渡期。

  市教育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落实“双减”工作,加大督查和惩处工作力度,健全机构监督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审批,使校外培训机构做到合规合法经营,为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