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征地!涉及16镇55村 环郑区域征地频出

  今年以来,环郑地区征地较为频繁,日前又有一批征地公告来袭,共计16镇55个村庄。其中包括:中牟6个征地补偿公告,10镇37村征地面积达2374.1355亩;新密8条征地公告,6镇18个村庄,范围十分广泛。可以看出,环郑县市建设正处于不断加速中。一起来看看征地详情吧。

  中牟:6个公告,涉及37村

  日前,中牟发布6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此次征地合计面积达到2374亩,涉及10镇37个村庄。拟征收用途主要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用地等。

  

  部分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

  

  牟征收告(2021)26号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及征收用途

  地块一、二: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广惠街东、创新路西、汇博大道南、安居路北。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大孟镇湾张村、信王村、彦岗村集体土地13.5061公顷,其中农用地13.5061公顷。

  3.拟征收用途:住宅。

  地块三、四: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郑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大孟组团夏涵路南、映日路北诗书路东、玲珑巷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大孟镇大庙李村集体土地4.5788公顷,其中农用地4.5788公顷。

  3.拟征收用途:住宅。

  地块五、六: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郑州文化创意产业园永盛路南、富贵五路北、紫寰路东、牡丹六街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大孟镇茶庵村集体土地0.3517公顷,其中农用地0.3517公顷。

  3.拟征收用途:住宅。

  地块七、八: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绿博大道南、广惠街东。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大孟镇茶庵村、邱堂村、余庄村,刘集镇徐庄村集体土地0.5260公顷,其中农用地0.5260公顷。

  3.拟征收用途:住宅。

  地块九、十、十一: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国华路南、富贵十二路北、文通路东、望川路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广惠街街道三王村集体土地4.4688公顷,其中农用地4.4688公顷。

  3.拟征收用途:住宅。

  地块十二:

  1.拟征收土地位置:中牟县文博路以北、永福街以东、学苑路以南、大同街以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广惠街街道桃村李村集体土地1.6616公顷,其中农用地1.6616公顷。

  3.拟征收用途:住宅。

  牟征收告(2021)27号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及征收用途

  地块一: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李小安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大孟镇李小安集体土地0.0457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7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地块二、三、四: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刘集镇水牛段村、徐庄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刘集镇水牛段村、徐庄村集体土地1.0522

  公顷,其中农用地1.0522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地块五、六、七、八、九、十: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郑庵镇韩河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郑庵镇韩河村集体土地4.4277公顷,其中农用地4.4277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地块十一: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南、轩兴街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十里头村集体土地2.3798公顷,其中农用地2.3798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业。

  地块十二、十三: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郑庵镇大庄村、小庄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郑庵镇大庄村、小庄村集体土地1.0117公顷,其中农用地1.0117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牟征收告(2021)28号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及征收用途

  地块一至地块六: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中牟县狼城岗镇S312以南、碧泉河以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狼城岗镇曹寨村、太平堤村、青谷堆村集体土地18.6287公顷,其中农用地18.6266公顷、建设用地0.0021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园绿地。

  牟征收告(2021)29号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及征收用途

  地块一: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雁鸣湖镇丁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雁鸣湖镇丁村集体土地0.02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201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二: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雁鸣湖镇韩寨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雁鸣湖镇韩寨村集体土地0.8004公顷,其中农用地0.8004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地块三、四、五、六、七、八: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万滩镇十里店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万滩镇十里店村集体土地0.2441公顷,其中农用地0.1343公顷、建设用地0.1098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九: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朱大汉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大孟镇朱大汉村集体土地0.301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012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地块十、十一: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沙岗王村、大庙李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大孟镇沙岗王村、大庙李村集体土地1.4132公顷,其中农用地1.4132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十二、十三、十四: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大庙李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大孟镇大庙李村集体土地2.9226公顷,其中农用地1.7462公顷、建设用地1.1764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十五: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大庙李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大孟镇大庙李村集体土地0.9539公顷,其中农用地0.9093公顷、建设用地0.0446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十六、十七: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闰堂村,官渡镇后黑磐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大孟镇大庙李村集体土地5.5643公顷,其中农用地0.1989公顷、建设用地5.3403公顷、未利用地0.0251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十八、二十、二十三: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草场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大孟镇草场村集体土地1.2232公顷,其中农用地0.7247公顷、建设用地0.4985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十九: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孟镇草场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大孟镇草场村集体土地0.0083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0.0083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二十一: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中牟县官渡镇黑碧路南、春秋路北、青富街东、申厚路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官渡镇前黑碧村集体土地1.6659公顷,其中农用地0.6983公顷、建设用地0.9676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二十二: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中牟县官渡镇黑些路南、春秋路北、青蔷街东、申厚路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官渡镇前黑碧村集体土地4.1514公顷,其中农用地0.0177公顷、建设用地4.1337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二十四: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中牟县官渡镇春秋路南、辉煌四路北、金菊三街东、申厚路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官渡镇前黑碧村集体土地0.0660公顷,其中农用地0.0660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二十五: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文澜街东、渠北路北、文昌街西、航海路东延南.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广惠街街道朱博士村集体土地0.0549公顷,其中农用地0.0549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二十六: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姚家村。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姚家村集体土地6.0476公顷,其中农用地6.0476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二十七: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姚家村.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姚家村集体土地5.6079公顷,其中农用地5.6079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二十八: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姚家村。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姚家村集体土地2.0032公顷,其中农用地1.3080公顷、建设用地0.6952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二十九: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雍家村。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雍家村集体土地2.3637公顷,其中农用地0.6150公顷、建设用地1.7487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三十一: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罗宋村、雍家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罗宋村、雍家村集体土地0.2109公顷,其中农用地0.1659公顷、建设用地0.0450公顷。

  3.拟征收用途:交通运输。

  地块三十二: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规划三路东、规划一路北、翰宇路西、瑞祥路南。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雍家村集体土地0.1760公顷,其中农用地0.1760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三: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罗宋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罗宋村集体土地0.3165公顷,其中农用地0.2426公顷、未利用地0.0739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四: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位于中牟县姚家镇经二路东、S223西、纬四路南。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罗宋村集体土地0.00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8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五: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罗宋村。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罗宋村集体土地0.5663公顷,其中农用地0.5265公顷、建设用地0.0398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六: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翰宇路西、规划一路南。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雍家村集体土地7.0973公顷,其中农用地0.7668公顷、建设用地6.3305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七: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S223辅道东、纬一路南翰林南路西。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罗宋村集体土地5.0364公顷,其中农用地2.9311公顷、建设用地0.0510公顷、未利用地2.0543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八: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姚家镇梁家村、土山店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姚家镇梁家村、土山店村集体土地8.7618公顷,其中农用地7.3342公顷、未利用地1.4276公顷。

  3.拟征收用途:工矿仓储。

  地块三十九:

  1.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黄店镇岗陈村境内。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黄店镇岗陈村集体土地0.6666公顷,其中农用地0.6666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牟征收告〔2021〕34号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及征收用途

  地块一、二、三:

  1.拟征收土地位置:中牟县新圃街与文博路交汇处。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广惠街街道桃村李村、东风路街道小潘庄村集体土地25.9817公顷,其中农用地25.6138公顷,未利用地0.3679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牟征收告(2021)35号

  一、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及征收用途

  地块一至十五:

  1.拟征收土地位置:中牟县新圃街与文博路交汇处。

  2.拟征收土地权属和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广惠街街道桃村李村、东风路街道小潘庄村集体土地21.4077公顷,其中农用地21.1180公顷,未利用地0.2897公顷。

  3.拟征收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新密:8个公告,涉及18村

  日前,新密发布5条征收土地启动公告、3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涉及6镇18个村庄。

  

  部分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

  

  

  新密征收告〔2021〕22号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超化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20〕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新密征收告〔2021〕23号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曲梁镇窦沟村、张湾村村民委员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20〕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新密征收告〔2021〕24号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四、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曲梁镇窦沟村、张湾村,岳村镇园林村村民委员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20〕20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新密征收启〔2021〕29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地块位于打虎亭村打北组张永锋、刘夫安、张得永、李春祥民宅以东,打虎亭村打北组、庙坡组集体土地以南,西大街街道办事处下庄村刘沟西组集体土地以西,打虎亭村打北组集体土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新密征收启〔2021〕30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苟堂镇平山庵村村民委员会、关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块一:位于平山庵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平山庵村一组、关口村十二组集体土地以北;

  地块二:位于平山庵村一组、关口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东,平山庵村一组、关口村十二组集体土地以南,关口村十二组集体土地以西、关口村十一组、十二组集体土地以北;

  地块三:位于关口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东,关口村十一组、十二组集体土地以南、以北,关口村十二组集体土地以西;

  地块四:位于关口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东,关口村十一组、十二组集体土地以南、以北,创业大道以西;

  地块五:位于关口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东,关口村十二组集体土地以南、以西,李书森、乔凯强农宅以北;

  地块六:位于关口村十二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雷建超、刘卫红农宅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新密征收启〔2021〕31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苟堂镇平山庵村村民委员会、关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块一:位于平山庵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

  地块二:位于平山庵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

  地块三:位于平山庵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

  地块四:位于关口村集体土地以东、关口村十五组集体土地以南、以西、S323省道绿化带以北;

  地块五:位于平山庵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

  地块六:位于平山庵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关口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北;

  地块七:位于平山庵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

  地块八:位于关口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东、关口村十二组集体土地以南、以北、创业大道以西。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新密征收启〔2021〕32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岳村镇马沟村,地块位于岳村镇马沟村四组坡寨以东、马沟村四组大崖地以南、马沟村四组河沟以西、马沟村四组白石坑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地块用途为殡葬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新密征收启〔2021〕33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白寨镇东岗村、高庙村、光武陈村、刘堂村、柳沟村、西腰村、杨岗村、杨树岗村、油坊庄村、周家寨村。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西南部,线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新密市与荥阳市交界的白寨镇刘堂村,线路向东终点位于新密市与二七区交界的白寨镇周家寨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国道310线郑州西南段改建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国道310线郑州西南段改建工程

  据了解,国道310线郑州西南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中牟县祥云寺,西侧中牟县与管城区交界处,由东向西途径管城区、新郑市、二七区、新密市和荥阳市,终点止于巩义交界,全长52.745公里,其中新密境起点位于郑州新密交界的白寨镇周家寨村,终点位于新密与荥阳交界刘堂村,主线全长11.5公里拟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建成后将大大缓解郑州市过境交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