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21227-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大培文(教师公寓)电源工程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字〔2019〕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北大培文(教师公寓)电源工程。新建电缆井、电缆井接地、线缆敷设、线缆保护管敷设、土方开挖回填等,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范围:北大培文(教师公寓)电源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计划工期: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工期6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南环西路东侧,普阳路南侧。

  2.6工程计划投资:75.2884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招〔2020〕8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20〕13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投标人,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5.1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5.1.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5.1.2账号:0750302011015200011468

  5.1.3投标保证金数额:1万元

  5.1.4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1)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柜台办理)

  (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5.1.5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银行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0679;网银办理时须在摘要处填写:000679。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采用保函形式: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内递交保函),逾期拒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4开标室。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6.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6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现场进行解密,由投标人持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7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4370138/4370529

  邮箱:mhkjsjfzk@163.com

  地址: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13500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郭鹏

  电话:18846703503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

  联系人:刘潇

  电话:0435-431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