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快来看看你家孩子在哪所学校上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9〕61号)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为依据,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便民、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潍坊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笔试选拔学生,也不得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更不得擅自附加选拔条件,严禁把竞赛成绩、奖励证书、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小学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相对就近。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上学路程、交通状况等因素,在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城区以城市主干道(城内干渠)为标识划设,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划设。坚持划片入学,严禁跨片招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择校”。

  (四)多元可调。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和监护人确权住房、工作单位为依据,按照“户口优先、房产准入、多元可调”的原则,分类确定新生入学资格。

  (五)阳光招生。实行网上登记报名,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咨询电话等内容公开,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学校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小学分班要实行电脑派位,未经批准不得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全市小学计划招收新生8100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16500人。

  小学招收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小龄学生;初中招收具有小学六年级学籍的2019年小学毕业生。入学年龄以户籍为准,临时未取得户籍的儿童,经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也要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四、招生类别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分以下几种类型:

  1.按居民小区划片。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居民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家庭户口簿和确权住房为依据划片入学(具体划片范围见文末表格)。报名时需要准备好有效户籍材料和房产确权材料。

  户籍在城区且不在城中村划片范围、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住房,以监护人父母在招生区域内确权住房为依据报名的新生,三代户口必须为同一家庭户,且实际居住在一起。带户口簿和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无固定房产承诺材料于7月6日至7日到教体局基教科报名。

  2.按城中村划片。新生本人和父母(一方或双方)属于学校招生服务村居民,以新生家庭户口簿为依据划片入学。报名时需要准备好有效户籍材料。

  3.按监护人工作单位划片。监护人一方属于学校招生服务单位正式职工,可以家庭户口簿和监护人工作单位为依据划片入学。报名时需要准备好有效户籍材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要核实好现编制所在单位规范名称,企业人员需要核实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少年儿童不再执行按监护人工作单位划片入学政策。

  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划归实验小学潍安路校区,其他区域划归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

  4.城区户籍新生。户籍在城区、家庭成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以家庭户口簿为依据申请入学,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报名时需要准备好有效户籍材料和城区居住证明材料。

  对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征收且无其它住房,申请到城中村所划片区外学校就读的,由相应街区教管办对涉及的拆迁户现有房产、子女上学和当前居住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报街区管委会确认后于6月30日前报教体局备查。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户籍不在城区、监护人在城区无确权住房,家庭在城区居住满一年,且监护人在城区工作满一年的,以居住证或城区居住证明和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为依据申请入学,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报名时需要准备好有效户籍材料、城区居住证明材料和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有居住证的还要准备好居住证。

  (二)民办学校招生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市招生,由家长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报名。青云双语学校可面向安丘市以外招生,东城双语实验学校、一中双语实验学校面向安丘市招生,新大双语学校和创智外国语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市区,同等情况下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非城区学校招生

  各镇义务教育学校和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街区义务教育学校(统称非城区学校,下同)招生工作由相应教管办统一组织。根据新生户籍地,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到辖区内学校就读。报名时需准备好有效户籍材料。

  (四)报名材料说明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报名所依据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上的家庭户口簿;不在同一户上(孤儿及监护人户口因公迁出的儿童除外)的还需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结婚证。

  2.房产确权材料:⑴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居住”);⑵城中村原居民持有的经街办确权的《房屋所有权证》;⑶已购置新商品住房且居住,临时未取得房产证的,需同时具备以下证明材料:①市房管部门备案编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市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证明》;③购房全款发票。购置期房未交付入住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不作为入学依据。逐步实施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3.城区居住证明材料:①租房: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日期截至报名时一年以上)。②购置无产权房(仅限监护人购置):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材料。

  4.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①经商人员:营业执照(营业地点使用商业用房,成立日期截至报名时一年以上)。②务工人员:劳动用工合同、企业职工社会参保缴纳证明(就业、参保一年以上)。

  5.报名材料时间规定:所有新生报名材料时间截止到7月10日(教体局与各部门大数据对接时间),教体局依据部门审验结果进行安置。之后,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自2020年起,所有入学材料的时间截止到当年的6月30日。

  另外,小学新生还需准备好《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供学校查验。未完成国家规定的一类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家长要在开学前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入学后仍未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学校要统一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市疾病防控部门。

  五、招生安排

  1.报名时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7日。7月1日上午9:00开启网上注册、报名功能,7月7日17:00关闭网上注册功能。期间,家长可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6日至7日就近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寻求报名帮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

  家长在提交报名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错误将导致部门间的信息审验不通过,影响新生入学安置。家长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与招生学校联系(联系方式见文末,需教体局统筹安置的新生联系教体局,电话4395287)。7月8日网上报名结束后,所有新生的报名信息不能修改。

  各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将招生政策传达到本校(园)毕业生家长,并督促他们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对需要到外地入学的,各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在系统内予以标注。

  2.信息预审和确认。7月4日至8日,各招生学校对报名的新生信息进行网上预审和确认。保证新生报名信息完整,无逻辑错误。学校确认前,新生报名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存在逻辑性错误的,招生学校要及时将学生报名信息退回,并通知家长进行修改。确认后,新生信息不能退回修改。需教体局统筹安置的新生由教体局进行网上预审和确认。

  3.信息审验。7月10日至25日,教体局将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管局、市委编办、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卫健局和民政局进行大数据对接,对预审通过的新生报名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编制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出生医学信息和婚姻登记信息等进行集中网上审验。通过网上审验的新生,教体局根据审验结果进行统筹安置。未通过的,教体局将对审验结果进行反馈,并按照报名户籍等信息提出安置建议。对审验结果或安置建议有异议的,家长可按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指定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以信息提示为准)。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同意教体局安置建议。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4.入学安置。城区学校新生按以下顺序进行入学安置。一是符合固定划片学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安置城区户籍新生,“房户一致”(户籍登记住址和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的先于其他情况安置;非城区户籍新生,优先安排安丘市户籍新生,同等情况下,按监护人缴纳我市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长短顺序安置。二是城区户籍无固定划片学校的新生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三是非城区户籍且无固定划片学校的新生由教体局指定学校入学,城区学校有可用学位,按新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情况依次安排就读学校,同等情况下,按监护人缴纳我市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长短顺序安排。受学位限制而未安排入学的新生,回流出地学校就读。

  5.办理入学手续。7月25日起,教体局将通过短信向家长发送新生安置信息,同时各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新生安置情况。新生由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发放时间由学校确定公布。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时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3日,其中,7月1日上午9:00开启网上注册、报名功能,7月3日17:00关闭网上注册功能。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报考安丘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还要根据自身条件一并填报公办学校报名信息,以便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时能够顺利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

  2.现场审核。家长于7月6日至7日(或根据招生学校的安排)到所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有效户籍材料,选报新大双语学校和创智外国语学校的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明材料。(民办学校现场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招生安置。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所有民办学校招生安置结果于7月10日公布。已被民办学校招收的新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安置,未被招收的新生按照其填报的公办学校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安置。

  4.工作要求。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由招生学校制订,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于6月20日前报教体局职成教科和基础教育科审核(一式三份),经职成教科报请潍坊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发布实施。

  (三)非城区学校招生

  非城区学校招生时间和报名方式与城区学校一致,各学校新生安置情况于7月30日前完成。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教管办制订,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各教管办要成立专门组织,对辖区内6-14周岁未入学适龄儿童信息进行摸底核实,逐一发放入学告知书。告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新生延缓入学情况要于开学后两周内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四)特殊教育招生

  残疾儿童入学通过集中安置、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途径,做到“零拒绝”“全覆盖”。轻度残疾学生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不适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一般残疾儿童须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做到“一人一案”,并按规定为他们注册学籍。

  1.市内学校招生。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照市残联提供的我市适龄残疾人员名册于6月24日至28日逐一入户进行入学鉴定评估,并为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孤独症)、肢体残疾(脑瘫)的残疾儿童少年做出教育安置建议。7月30日前教体局根据残疾新生安置建议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本区域内的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平等对待,不得歧视,不得无故拒收。

  2.市外学校招生。视障和听障的学生家长须于7月13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鉴定评估。家长根据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送子女接受适合的教育。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我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执行。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丘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意见》(安发〔2017〕20号)执行。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丘市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重点产业招商政策>的通知》(安政发〔2017〕10号)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新生于7月6日至7日由家长或相关包靠单位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教体局基教科报名,教体局将本着听取家长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予以协调解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民办学校优先接收。

  (六)其他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优先安置在本市居住的荣誉市民子女和潍坊市级及以上劳模子女入学。符合以上条件的新生于7月6日至7日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体局基教科报名,教体局将根据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组织,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风险防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与招生相关的破解大班额、分班等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和谐稳定。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对于与招生相关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及存在安全稳定隐患的事件,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报告。

  3.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联控联保,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对失学辍学儿童,做好失学辍学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主动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对接,精准掌握辖区内孤儿、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普查,完善“特殊需要学生关爱档案库”,全面落实十二项教育惠民制度。各镇街区教管办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教体局审批的招生简章组织招生宣传、报名,严禁私自组织未经允许的招生活动;要严格招生对象和范围,严禁非寄宿制民办学校招收家庭生活基础不在城区的农村学生;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教体局将严肃追责。

  5.严格班学额和学籍管理。各学校新生班学额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初中不超过50人,小学不超过45人),并预留一定的备用学位。严禁空挂学籍、抢注学籍,严格落实“人籍一致”要求,学生转学一律先办手续后入学。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家长信息,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家长个人信息泄露或扩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严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纪律。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排除各种干扰,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以维护和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招生环境。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办好”,对网上审验通过的,实行“零跑腿”。严禁单位和个人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凡在招生过程中伪造证明材料的,城区户籍的取消新生优先入学资格,非城区户籍的,取消新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联系。招生政策咨询电话:4395287,安丘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电话:4221860。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试行)

  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咨询电话

  1

  东埠中学

  1.东关、东南街、城里村、烟市街、庄头、马家楼、郝家庄、务稼庄、小城埠、小东场、西关、城北、十二户、北关

  4235787

  2.汶河以东、兴安路以西、商场路以南、健康路以北居民小区

  3.商场路以南、和平路以北、兴安路以东、新安南路以西居民小区

  4.潍徐南路以南、商场路以北、汶河以东、新安南路以西居民小区

  5.新安路以东、206国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以北居民小区。

  2

  东埠中学

  南苑校区

  1.大城埠、东场街、韩家后、南关、硝市、宋家园、西巷子、东小关、张家五里河、小庄子、小石泉、大石泉、西大庄、东大庄、小官庄、南三里庄、曹家楼(北)、张家楼、杨家峪、韩家庄、三里店子、苇元、邹家坊子、水码头、田家官庄、七里河、老庄子、亓家庄(上述村学生可自愿选择入和平中学)

  4275163

  2.华安路以东、兴安路以西、健康路以南、双丰大道以北居民小区

  3.和平路以南、双丰大道以北、兴安路以东、新安南路以西居民小区

  3

  兴华学校

  1.永安路以东、新安路以西、青云山路以南、潍徐南路以北居民小区(含区域内青云山路北侧南向出口居民小区)

  4387179

  2.长安路与青云山路间,建安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

  4

  青云山小学

  1.潍徐南路以南、商场路以北、永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永安路至建安路间潍徐南路南向开口和永安路至新安路间商场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

  4362401

  2.环城河以东、向阳路以南、商场路以北居民小区

  3.烟市街、十二户、商场路阳光花园、大华名府、原体校家属院

  5

  实验小学

  潍安路校区

  1.城里老村

  13780872123

  15853632556

  2.商场路以南、健康路以北、兴安路以西、环城河以东居民小区(含区域内商场路北侧南向小区)

  3.向阳路至健康路间,潍安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

  6

  实验小学

  和平路校区

  1.韩家后、东小关、大城埠

  16606372253

  18753691113

  2.健康路以南、双丰大道以北、兴安路以东、永安路以西居民小区;青云世家、南苑小区

  3.永安路东侧御景福邸、御景天成、大成商厦、大成嘉园、大成汇丰园

  4.永安路东侧东南府邸、大成名都;和平路北侧双馨家园、市立医院家属院、皮防站家属院

  5.健康路与南苑路间,兴安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

  7

  汶水小学

  1.庄头、城里新村、北关新村

  15666063906

  2.商场路以南、健康路以北、华安路以东、环城河以西居民小区

  3.华安路以西、健康路以北、汶河以东居民小区(含健康路与和平路间华安路西侧东向开口的居民小区)

  4.商场路以北、向阳路以南、潍安路以西居民小区

  5.潍安路以西,向阳路以北,华安路开口的居民小区

  8

  职工子弟学校

  职工子弟学校家属院、奥宝馨园、鲁祥食品家属院、柠檬生化家属院、海王鞋帽服装公司家属院、服装一厂家属院、龙耀锦都、水岸阳光、华阳小区、福海家园、书香家园、老物资局家属院、公路工程公司家属院

  4936766

  4936752

  9

  明德学校

  1.潍徐南路206国道以北、长安路(贾戈段)以南、文化路以西、新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区间国道两侧居民楼)

  13854424336

  2.青云润景园、青云瑞景园(幸福里社区)、青云绿园、青云郡、凤凰家园、祥和家园、大汶河开发区李家埠、马家五里河、孟家五里河、常家庄、高家沟、曹家五里河、李家五里河、杏杭、王五里河、为善、何家屯、西柳杭、十里泉、新村。 初中段增加:大汶河开发区孙十里、兴安街道沈十里、陈十里、十里铺、王家楼

  10

  第三实验小学

  1.长安路以北、建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长安路南侧北向居民小区)

  15863298629

  18805365226

  2.金融街以北、滨河路以南、永安路以东、新安路以西居民小区

  3.韩家村、魏家村、逯家村

  11

  莲花山中学

  锦湖小学

  1.经济开发区彭家庙子、坡子、永乐官庄、东夹埠、西夹埠、葛庄、周家营子、稻洼、寨上、黄家坟庄、王家坟庄村、新安街道辛家庄、付家庙子

  中学:15854890358

  小学:

  4393369

  2.汶河以北、新安路以东、东湖路以西、泰山街以南居民小区

  12

  兴安小学

  1.南关、硝市、东场街、宋家园、西巷子、西关

  13563627518

  13791881132

  2.健康路以南、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双丰大道以北居民小区

  13

  城北小学

  1.北关、城北

  13869681691

  13863689294

  2.潍徐南路以南、向阳路以北、华安路以东,永安路以西居民小区(含兴安路与潍安路间,向阳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

  3.商场路以北、向阳路以南、环城河以西、兴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兴安路东向开口居民小区)

  14

  东关小学

  1.东关、东南街

  15065637766

  2.永安路以西、兴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商场路以南居民小区

  3.永安路与建安路间人民路两侧开口居民小区

  15

  第二实验小学

  1.小城埠、小东场、马家楼、务稼庄、郝家庄、张家五里河

  15054446157

  2.和平路以北、商场路以南、新安路以西、永安路以东居民小区(含永安路东侧东南府邸、大成名都;和平路北侧双馨家园、市立医院家属院、皮防站家属院)。

  3.建安路以东、新安路以北、和平路以南居民小区

  4.新安路以东、206国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和平路以北居民小区。

  16

  海龙中学

  1.长安路以北、新安路以西居民小区(含长安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

  13589181197

  2.长安路以南、潍徐南路以北、永安路以西居民小区(含长安路与潍徐南路间永安路东侧西向开口的居民小区)

  3.周田戈、张田戈、朱田戈、三合村、马家坟、赵家村、韩家村、魏家村、逯家村

  17

  海龙小学

  1.建安路以西、长安路以北、金融街以南、滨河路以东居民小区(含区域内长安路北向开口居民小区)

  15169601825

  2.长安路以南、潍徐南路以北、永安路以西居民小区

  3.韩家村、周田戈、张田戈、朱田戈、三合村、马家坟、赵家村

  18

  和平中学

  1.大近戈、辛庄子、西三里庄(西三里庄小区)、谢家村(谢嘉花园)、小近戈(锦国花园)、和平家园小区、兴安御景园、天顺家园、辛家窑、七里庄、韩家埠、七里庄、凉水湾头、前七里沟、后七里沟、田家林、道口、小河崖、周家庄、田家庄、北新村、石庙子、金家庄、小辛庄、冢子坡

  13869640662

  2.华安路以西、健康路以南居民小区

  3.王十里河、李十里河、朱家埠、高家埠、甘石桥、 大韩十里、小韩十里、山东头、黄家坡、十五里后

  四海、大石戈、小石戈

  19

  红军小学

  15095110506

  19

  新安学校

  汶河以北、昆仑大街以南、新安路以西居民小区和街道所辖行政村

  4935977

  20

  开发区中学

  开发区小学

  新安路以东、泰山街以北居民小区和开发区所划行政村

  中学:

  19963082373

  小学:

  15763002081

  21

  城关小学

  1.华安路以东、双丰大道以南居民小区

  13562657368

  13646462105

  2.原兴安街道服务社区、村庄

  22

  王封小学

  1.新安路以东、世贸大街以北、汶河以南居民小区(含新安路和下小路间世贸大街北向开口居民小区)

  4312156

  2.王封社区5个村、贾戈中心社区周沙埠村

  23

  贾戈小学

  1.新安路以东、世贸大街以南、长安街(贾戈段)以北居民小区(含新安路和下小路间世贸大街南向开口居民小区)

  4321205

  2.原大汶河服务社区、村庄

  24

  贾戈中学

  1.新安路以东、文化路西、长安街(贾戈段)以北居民小区

  15864587876

  1.民办学校的现场确认点设在相应学校内,具体联系电话:青云双语学校4398566、东城双语实验学校4235728、新大双语学校4387179、一中双语实验学校4936766(4936752)、创智外国语学校13863672003(13656464577);

  2.各镇街区教管办联系电话:经济开发区:4625577、新安街道:4730016、兴安街道:4265859、大汶河开发区:4321072、景芝镇:4612016、凌河镇:4641166、石埠子镇:15854890919、大盛镇:15053639128、辉渠镇:4822016、郚山镇:4961193、石堆镇:4700017、柘山镇:4861015、官庄镇:4650016、金冢子镇:15054488333。

  来源:安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