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发布关于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富川瑶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切断新冠病毒通过人员聚集相互传播的途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人民群众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人员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聚集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不举办线下50人以上的各类会议、培训、聚会、演出、年会、商业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的,举办单位应当提前3天向本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报备手续,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全县范围内的结婚、订婚、满月、乔迁、开业、店庆等喜事一律延期缓办。丧事要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不邀请本县以外人员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严格查验有关人员信息、健康码、行程码。参与出殡人数不得超过30人,参与宴席人数不得超过50人。尽量缩短丧事时间,并做好必要的防控措施。同时要提前到所在的村(社区)、乡镇办理报备程序,由乡镇将报备情况报本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实行共同监管。全县各酒店、餐饮单位等承接50人以上的群体性宴席,实行人员限流和双报备制度。

  三、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基层防控,建立“三级包保”(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户)和“五包一”制度(乡镇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富来富人员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村(社区)要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明确相关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配合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村(社区)疫情防控。社区专兼职网格员要掌握网格内人、房、事、物、情、组织等要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富返富人员的服务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村(社区)的来贺返贺人员信息,协助化解涉疫各类矛盾纠纷,对未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富来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社区管理,协调其第一时间到附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不离富、不离桂、不聚集,减少探亲访友等外出活动,特殊原因需离富的返校人员须向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报告,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具体情况采取妥当的措施。

  五、文化旅游单位及文化娱乐场所暂时停办一切文艺展演、表演、展览等群众聚集性活动,避免人群聚集。暂时取消所有宗教、庙会活动,相关场所要做好群众宣传、解释、疏导工作。

  六、超市商场等各商业机构及相关公共场所暂停各类线下展销、促销活动,严格控制人流量,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七、加强各集贸市场管理,暂时取消赶集日,尽量减少进入市场人员,落实进入市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等措施,购买货物后应当迅速离场,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城乡各类集贸市场要坚持“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消毒、一日一巡查”,积极主动做好经营秩序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八、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居家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探亲访友,减少跨区域网购。

  九、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不聚集、不聚餐,积极引导身边人员不聚集、不聚餐。

  十、全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疫情期间违规聚集活动,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的集体或个人,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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