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近现代教育
四、二战后—20世纪80年代
(一)背景:人人受中等教育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二)《1944年教育法》/《巴特勒教育法》从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
由巴特勒提出
内容:
(1)设立教育部来统一领导管理全国教育,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
(2)加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权限,设立由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再到继续教育的相互衔接的公共教育系统
(3)5—15岁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时间延长了),同时地方教育当局应向义务教育超龄或者不能受教育的人提供全日制和业余教育
(4)进一步改革宗教教育、师范教育和高等教育
评价:
(1)进一步肯定了中央和地方合作管理、以地方为主的管理方式
(2)形成了完善的公共教育体制相互衔接的三级教育体制,扩大了国民受教育的机会
(3)对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4)是英国教育史上一次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案
(三)高等教育
罗宾斯原则
是由罗宾斯爱《罗宾斯高等教育报告》中提出的高等教育原则
(1)一个好的国家应是为想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让他们都接受高等教育,为他们都提供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大了高等教育的对象。
(2)建议一些学院要升格为大学,一些大学要在专业结构、课程设置和科学研究方面进行改革尝试,强调高等教育要适应现代科学进步和社会生产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
《雷沃休姆报告》
(1)扩大高等教育入学途径
(2)调整课程,让课程更加丰富性、多样性、综合性
(3)大学内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4)设立明目繁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促进学生学习
(四)《1988年教育改革法》/《贝克法案》从初等到高等全方位改革
是1988年英国通过的由贝克提出的全方位教育法案
内容:
(1)实施全国统一课程,在5—16岁的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三类课程(核心课程、基础课程和附加课程)
(2)建立与课程联系的考试制度
(3)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参加四次考试(7岁、11岁、14岁、16岁各一次)
(4)改革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拜托政策”,用来加强中央权力
(5)赋予家长为子女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力
(6)采用拨款政策等对高等教育直接管理,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控制
(7)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经费预算做出了新的规定,废除了高等教育的双重制,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将脱离地方教育当局的管辖,成为独立机构,取得和文学同等的法人地位,中央政府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控制
(8)规定建立一种新型的城市技术学校,让职业学校遍布各个地方为当地服务
评价:
是自《巴特勒教育法》以后,英国教育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案,触动了传统的改革机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一次全方位的改革。但并未演变成中央集权的管理模式,只是让中央有更多权力来管理教育。
(五)师范教育《詹姆斯报告》/《詹姆斯法案》:
当时英国师范教育是由“地区师资培训组织”培养,不属于高等教育,不利于培养高层次师范人才。针对英国师范教育的弊端,英国在1972年发表了著名的《詹姆斯报告》,又称《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调查委员会的报告》。
内容:提出了一项全新的教师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计划,即著名的“师资培育三段法”,把师资培训分成由个人高等教育(即拥有高等学历的人才可以成为老师)、职前教育专业训练和在职进修三个阶段构成的统一体。该报告引起了英国教育的重视,其中一部分建议被采纳。
影响:
(1)英国撤销“地区师资培训组织”,使师范院校成为公共高等教育机构,这标志着英国师范教育管理模式的改变,即提高了师范教育的地位,又加强了政府对师范教育的宏观调控;
(2)师范教育应由“定向和非定向相结合”的体制转变为“非定向”体制,经过几年的调整,非定向型的师范教育体系最终确立(即从师范学校毕业后,可以去当老师,也可以从事别的职业,更加吸引人才去师范学校)。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英国基本上也不存在独立的培养师资的专门机构,师范教育作为一个专业合并到大学教育院系、多科技术学院和高等教育学院之中;
(3)该报告对英国乃至世界的教师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被誉为英国的“教师教育宪章”。
五、20世纪90年代
(一)初等教育的“共同化水准”和“多样化结构”:
共同化水准:国家统一课程,统一考试,来实现提高全国教育水准的目的
多样化结构:即把推进公立学校教育多样化作为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策略。多样化的体现——比如:德育标准多样化(价值澄清模式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家长自主择校方式多样化;课程多样化;管理方式多样化等。
(二)高等教育:《1922年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
背景:继《贝克法案》后继续推进废除高等教育“双重制”,建立统一化的高等教育体制的设想。
内容:
(1)赋予多科技术学院学位授予权;
(2)同意多科技术学院改名为大学,具有和大学相等的地位;
(3)建立了新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质量审查和质量评估;
(4)该法案统一了拨款结构,将教学和科研拨款分开。
意义:
(1)该法案成为英国高等教育体制结构变革的分水岭,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双重制”的彻底终结与新型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框架的形成,即形成了统一的高等教育体制,推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和与社会的接轨;
(2)政府的高度信任和重视,极大地调动了工商业部门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因为是地方当局出经费)
(三)高等教育:《学习社会中的高等教育》
为了检讨和评估《罗宾斯报告》以来英国高等教育政策和发展情况,制定面向21世纪的高等教育改革框架与发展战略,英国政府与1997年发表了题为《学习社会中的高等教育》的咨询报告,又称《迪尔英报告》。
内容:
(1)当下问题:规模小,教育入学机会不尽人意;拨款多,人均少;教育一元化,而学生多样化;未充分培养学习能力。
(2)未来规划:为终身学习理念服务;为社会各方面服务;加强高等教育对国家回报率;扩张规模。(即就英国高等教育的目的、模式、结构、规模、拨款、面临的教育危机以及未来20年的发展做出具体规划)
(3)措施:筹借经费新机制;加强质量评估;加强企业与大学互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加强信息技术、通信的应用;加强高等教育在地方和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启示:
(1)宏观规划战略性:高等教育发展必须要有宏观规划和战略,如果宏观上没有好的战略,微观上就不会有很好的方向,也不会有很好的发展;
(2)教育立法,来推动高等教育发展;
(3)把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等充分利用到高校中去;
(4)加大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质量评估;
(5)加强为终身教育服务的理念,着重培养学习能力,而不仅是促进知识的增长。
意义:
(1)是自20世纪60年代之后第一个全面回顾与反思英国高等教育,并对未来发展作出战略构思的纲领性文件;
(2)该报告提出的多项英国高等教育制度改革建议,正深刻影响着高等教育制度的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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