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你心中的道德模范,快来推荐!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诚实守信、孝老爱亲

  ……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

  凡人善举,默默付出,

  温暖着这座城。

  为深化公民道德实践,充分挖掘宣传我市道德模范,大力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荐评选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推荐工作

  正式启动啦

  快来推荐你身边的模范吧

  日韩综艺  评选类别、名额及标准

  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每类评选表扬不超过3名,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道德模范提名奖。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经县级以上人民确认、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履约践诺、言行一致,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广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推荐范围、名额

  (一)推荐范围

  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的广安市公民和常住人员,以及驻广部队(含武警支队)干部战士,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学历,均可被推荐为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道德模范评选。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四川省道德模范、广安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评选。除已牺牲(或去世)的外,原则上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每类候选人推荐不超过3名。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和市级各部门(单位)酌情推荐候选人。

  评选程序

  (一)宣传

  印发《关于推荐评选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的通知》,发布评选公告,公布推荐条件、程序、办法,市内各级媒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推荐

  畅通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渠道。各地应向社会公布专用通讯方式,按照属地原则接受社会推荐。各地各部门(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提出本地本单位本系统推荐人选名单,并征求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意见,同时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在考察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推荐人选及其事迹进行公示,报经当地文明委(党工委)或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定后,形成正式文件推荐报送组委会。

  (三)审核

  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查,将推荐人名单提交评委会进行初评,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在市内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定

  对正式候选人开展群众投票、公众代表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群众投票20%、公众代表投票30%、评委会投票5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候选人得分,按类别由高到低列出候选人排名顺序。

  (五)表扬

  组委会根据投票评选结果确定拟表扬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社会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报市文明委审定。市文明委作出表扬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对道德模范予以通报表扬并举行发布仪式。

  及时报送材料

  各地各部门(单位)请于3月17日(星期五)18:00前,将1份推荐报告,1式3份第八届广安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报市委宣传部思政科(国防教育科),联系人:李金潘,联系电话:17830337873。

  各地推荐报告以文明委(或党工委)文件报送,各部门(单位)推荐报告以党组(党委)文件报送。同时,将以上材料连同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1寸免冠彩照(红底)、工作生活照5张(标注内容与事迹相关,大小不少于2M),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19473680@qq.com。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造假虚报事迹或数据,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报送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