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起诉学生的大学,不是好大学

  在咖叔印象中,中国古代的文人,有风度,有教养的人,特别羞于打官司,因为除了 " 告官 " 一途,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还有很多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调解,沟通,说和,退一步,海阔天空。

  传统中国文人,将这种动不动喜欢打官司的人,称为 " 讼棍 ",代别人写诉状起诉的人,称为 " 讼师 ",都不是啥好词。

  一旦 " 告官 ",闹到法庭上,双方都撕破了脸面,再没有和解的可能了,打官司的两方,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有的还将仇恨传递到下一代,成为 " 世仇 "。

  而且,亲戚,朋友,同学,熟人之间,更忌讳打官司,尤其是父子、师徒之间,如果闹起了诉讼,那不但要承受道德上的鄙视,还要受周围人的耻笑、嘲笑。

  当然,时代进步了,我们不能拿老眼光看待新问题。就像古代人很少休妻,现代人拿离婚当饭吃,你能不说这是一种人性的解放?亦或是一种文明进步?

  至于打官司,则更是司空见惯,不仅朋友、同学之间,父子、夫妻、兄弟之间,也经常法庭上见。

  但老师起诉自己学生,还比较少见;大学起诉自己的学生,则更是稀罕。

  现在可以说说这件稀罕事了。

  吴幽,一名毕业于 X 大的学生,因未能兑现捐赠学校 1100 万元的承诺,而被学校诉至法院 " 追讨 "。

  吴幽很年轻,是一名 "90" 后。

  吴幽也曾经辉煌过。

  网络资料显示,2008 年,18 岁的吴幽,由江苏运河师范学校考入 XX 大学,大二辍学创业。20 岁时,吴幽创业做电子商务,创业 3 年营收 2.8 亿元,23 岁开始做投资。2014 年,吴幽 24 岁时成立镜湖资本,主导并成功运作多起基于转型升级的孵化、兼并购项目。

  吴幽是搞数字比特币业务的,在辉煌的时候,赚了很多钱,于是就 " 飘 " 了起来,2019 年 6 月 1 日,XX 大学 110 周年校庆纪念日,他决定捐赠 1100 万元人民币,并于 2019 年 4 月与校方签署协议。

  协议签署后,他的比特币在很短的时间内爆仓,数字资产几乎归零。又加上 3 年疫情,雪上加霜,很显然,他支付不起了。

  2023 年 1 月,因没能履行 1100 万捐赠承诺,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

  这,或许就是一名年少轻狂的少年,为自己轻易说出的诺言,所必然付出的代价?

  尽管有律师表示,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受捐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交付义务。拒不交付的,受捐赠方可依法提起诉讼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捐赠人若是 " 悔捐 ",必须具备法定条件;为获名誉诺而不捐,或涉嫌 " 诈捐 "。

  但法律也给了一时冲动的人一条 " 出路 ":" 悔捐 ",但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从目前的公开消息来看,咖叔综合分析,吴幽还是真心想捐的,但形势比人强,他后来的确遇到了不可抗的困难。

  学生对于学校,是没有赡养和捐赠的义务的,大方出手的捐赠者,大都出于朴素的情感,和一颗爱心,如果真遇到了这么大的困难,X 大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第一时间想到的,难道不是帮助自己的学生渡过难关吗?现在反过来以打官司的极端方式 " 讨捐 ",的确有失厚道。

  舆论场常常出现:赢了官司,输了人心。

  朋友圈为什么对这条官司,这么多嘘声,就是普遍觉得:本应该有更好的解决方式,想期待有更好的结果。

  毕竟,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和常识。

  法律不外乎人情,是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能脱离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而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也就是所谓的天理。

  如果事事都诉诸于法律,我们将生活在一个荒芜的冰冷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