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致全县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家长们:

  大家好!今年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大事,也是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重点。针对这一特殊日子,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整理出一系列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无论是步行、候车、乘车还是骑车,要时刻注意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希望广大家长在交通出行中以身作则,给孩子们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让平安出行始终伴随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步行注意事项:步行时,要在人行道上行走,需要横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者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走路时精神要集中,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不要忽然加速猛跑或中途折返,不要在道路上嬉戏、追逐打闹或攀越交通隔离设施。

  二、候车注意事项:乘坐公交车和校车上下学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有序排队上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车或在车门处争抢上车,要拒绝搭乘无牌、未年检、报废和超员的车辆。

  三、乘车注意事项: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车时不得乘坐机动车副驾驶座位,应选择坐在机动车的后排位置,要系好安全带;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家长,请您和孩子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可与驾驶员和乘车人嬉戏,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不能接送孩子的家长,一定要为孩子选择校车或是合法的车辆接送,拒绝黑校车。如有发现黑校车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违法行为、校车违法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0434--5055502),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及幼儿出行安全。

  四、骑车注意事项:法律规定,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并佩戴安全头盔。骑车途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的车辆、行人,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不要骑车追逐打闹或曲线行驶、扶肩并行。

  原标题:《【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致全县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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