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乱收费?湖南教育专项整治来了

  三湘都市报3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重点整治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民办学校乱收费、教育信息化等其他乱收费……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省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行动历时一年,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整改。

  《方案》指出,要整治重点中小学校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收费,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并收费;违规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利用学校场地和师资力量进行补课收费;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同时,湖南将重点整治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等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等问题;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实、统一管理,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和上缴前分配;校外教学点违规变更学费标准或自立收费名目搭车收费、捆绑收费。

  而针对民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转学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行为;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未按程序、未按时限违规随意上调学费、住宿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诱导学生家长……这些行为都将重点整治。

  此外,还有其他教育乱收费现象将被重点整治,比如:中小学食堂强制学生搭餐,违规乱收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的乱收费牟利;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校服、教辅资料、商业保险、电子学生证、校园卡、平板电脑或教育APP、视频课程等乱收费,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违规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摊派、捐资或组织收取违规费用;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摊派任务、打招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学习用品、报刊杂志、其他服务等乱收费;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向进校园机构进行利益输送,为乱收费行为提供便利。

  《方案》指出,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广泛归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省长信箱、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举报电话和邮箱等乱收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督办查处,对重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完善乱收费问题认定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强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贯通联动,定期向驻厅纪检监察组移交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舆情监控,建立上下贯通、快速反应的舆情处置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发改、财政、市场监管、新闻出版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按照省里做法,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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