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人 ,终身不予注册!!

  近日,住建部下发《建督罚字〔2023〕7号》,对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透水14人死亡事故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追责:

  决定给予勘察项目负责人吊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从“四库一平台可以查到勘察项目负责人马某的业绩高达381项。

  2022年12月9日,住建部下发《建督罚字〔2022〕42号》,对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透水14人死亡事故的项目经理追责:

  决定给予

  项目经理

  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15日 ,住建部再下发 《建督罚字〔2022〕47号》和 《建督罚字〔2022〕48号》 , 对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追责:

  1)决定给予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2)决定给予中铁X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住建部处罚文件如下:

  

  建督罚字〔2023〕7号

  马某:

  2021年7月15日,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的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右线在施工过程中,掌子面拱顶坍塌,诱发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78.677万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未落实本单位勘察质量管理制度,未发现本勘察项目钻孔平面布置图和岩芯采取率不符合《兴业快线(南段)勘察任务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未对原始记录进行验收并签字,未对归档资料签字确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2〕33号),你于2022年9月30日签收,并提出听证要求。我部依法组织听证。经研究,我部决定不予采纳你的申辩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刘某:

  2021年7月15日,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的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右线在施工过程中,掌子面拱顶坍塌,诱发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78.677万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隧道暗挖工程)的监控不力,未落实施工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配置,未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违规组织冒险作业、超进度超挖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2〕34号),你于2022年10月10日签收。对于送达过程中你提出的“案由的内容不对”的意见,经研究,我部不予采纳。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7月15日3时30分左右,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致14名施工人员被困,22日12时17分,14名被困人员已全部找到并确认遇难。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人被行政处罚,2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2022年6月2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一则信息:涉事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等11人被提起公诉。

  2022年7月4日,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发承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共公布4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就是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的施工单位转包案。对施工单位处罚:没收+罚款共计1369.7万。

  2022年12月9日,住建部下发《建督罚字〔2022〕42号》,给予项目经理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一起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11人被提起公诉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刘某等11人提起公诉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杨某成(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钟某(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陈某龙(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王某榕(福建卓X公司现场负责人)、胡某彬(珠海兴X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聂某伟(珠海兴X公司项目总监代表)、王某文(珠海华X公司项目总监)、卢某美(福建卓X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中X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冯某生(珠海吉X爆破公司现场负责人、技术员)等11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对施工单位罚没1369.7万

  

  

  

  事故回顾

  2021年7月15日3时30分左右,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致14名施工人员被困。

  经过连日来不间断搜救,22日12时17分,14名被困人员已全部找到并确认遇难。

  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企业及部门存在的问题

  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中X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施工;

  中X二局存在转包行为;

  珠海兴X公司未依法履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珠海城X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钻探,对代建项目现场安全检查组织不力;

  珠海X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勘察布孔、钻探及岩芯采取率不符合规范;

  珠海吉X爆破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违法、违规实施爆破作业;

  福建卓X公司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其它相关单位包括珠海市X中心、珠海城X集团、珠海华X公司、上海X设计院、珠海正X公司、珠海华X爆破公司等均存在安全问题;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区党委、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

  12人被移送司法追究刑责

  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包括:

  中X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某,

  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某,

  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某成,

  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某,

  中X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陈某龙,

  珠海兴X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卢某勇,

  珠海兴X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胡某彬,

  珠海兴X公司项目总监代表聂某伟,

  福建卓X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美,

  10. 福建卓X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某榕,

  11. 珠海吉X爆破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常某召,

  12. 珠海华X公司项目总监王某文。

  16人被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依法对中X二局、中X二局三公司、珠海城X市政公司、珠海X勘察院、珠海兴X公司、福建卓X公司、珠海吉X爆破公司、珠海正X咨询公司、珠海华X爆破公司和16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部分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对中X二局等涉事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按照党组织关系和管理权限交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处理。

  27人被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张某生,珠海市副市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胡某天,珠海市副市长,给予诫勉处理。

  杨某青,香洲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给予诫勉处理。

  顾某杰,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徐某,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张某平,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部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李某振,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副部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彭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9. 吕某启,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 孙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科科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1. 董某光,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2. 何某涛,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3. 石某强,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监督三组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4. 钟某远,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5. 彭某力,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6. 邓某华,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室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7. 刘某生,珠海市水务局执法科科长,给予诫勉处理。

  18. 洪某满,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9. 杨某伟,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0. 林某武,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水务室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21. 龙某波,香洲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2. 何某辉,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吉大水库管理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 钟某辉,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所长,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4. 邓某,珠海城建集团总经理助理,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5. 李某忠,珠海城建市政公司安全部部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26. 胡某峰,珠海城建市政公司工程一部总监、事故项目总经理,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27. 马某,广东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副大队长、事故项目勘察负责人,给予诫勉处理。

  文章内容来源 互联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cehui8@qq.com

  中测网旗下服务矩阵

  网课·招聘·仪器销售·实操教学

  测绘师:

  网 课:

  硬 件:

  账 号:

  技 师:

  线下班:工测航测实操教学

  无人机:

  八大员:

  求职招聘:

  搜索关键词·获取干货

  「中测网」公众号 聊天对话框

  发送【关键词】获取精选内容

  【矢量地图】 省、市、县行政区划shp矢量数据

  【ZBBZ】 CAD坐标、CASS坐标 标注插件

  【规范】 测量规范、技术规程、常用Excel表格

  【CASS】 快捷键、高手必备技巧、操作视频

  【RTK】 各类RTK操作视频:南方 华测 中海达

  【GIS】 ArcGIS技巧、MapGIS技巧、快捷键

  【航测】 无人机作业流程、规范、应用案例

  【工资】 测量人员收入情况、高薪职位

  【资质】测绘资质查询/申办、甲级单位名单

  【定额】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勘察收费

  【招标】 实时更新,测绘地信 招标信息/公告

  【地图】 奥维地图、谷歌地图 下载/安装

  【图片】 逆天测绘图片、测绘工作日常实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