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女生疑遭校园欺凌回家跳楼身亡,女生间的校园欺凌更不容忽视

  美国有学者研究指出,中小学阶段的校园欺凌事件会对受害者身心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氛围下成长学习,会危害学生正常社会关系的建立,影响学业。在具体影响上,受害者可能会产生旷课、逃学等行为,以及焦虑、沮丧等心理问题,严重的还会引起抑郁、自杀等。

  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情中,有 75.0%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比(42.5%)比高中生占比(32.5%)高出 10 个百分点。而大学生(15.0%)、职校生(7.5%)及小学生(2.5%)占对比低。中学生一般是处于 13 至 18 岁的未成

  年人,这一阶段的青少年思维日渐成熟却尚未完全成熟,多处于易冲动的叛逆期,缺少根本的罪厌恶与罪责感,校园暴力的发生与其心智状态紧密相关。

  

  从性别上看,同性别之间发生暴力冲突的处境较多,“男男”暴力、“女女”暴力占比总计 85.0%。值得关注的是,女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占比达 32.5%。

  前段时间,网友在网上爆料,云南文山州西畴县第二中学,初二女学生王某,疑似在遭受校园暴力后,回家跳楼自杀身亡。

  女生王某在跳楼之前,曾与她的表姐通电话称,自己不想去读书了,因为学校里有人欺负并殴打她,同学骗她去宿舍商量事情,结果到宿舍后,同学就拉着她打,同学把她按在地上打了一顿后,她站起来后,同学又把我扇倒在地,然后用衣架开始打她。

  王某家属证实,现在王某已经不在了,不过她爸妈已经和学校及主管部门达成了和解。

  和解不外乎用赔偿来平息事端,但是校园欺凌对欺凌者造成的伤害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校园欺凌的危害不容勿视,应该找到校园欺凌的症结所在,避免悲剧重演才是最重要的。

  

  初中年龄学生的心理还不够成熟,容易意气用事,容易激情行事,客易冲动莽撞,头脑一热,不考虑后果,而且喜欢“团伙”,一人要求帮忙,欣然前住,所谓“为朋友两肋插刀”。

  初中年龄的女生正是青春期阶段,叛逆心理较重,爱打扮,爱攀比,虚荣心比较强,自尊心比较强,喜欢扎堆,喜欢结派,对与其在学习上、长相上、穿着上、性格上、行事风格等“格格不入”的同学看不惯;这个时期的女生还希望引起异性男生的注意,对男生比较好奇且往往产生好感,容易对男生产生心里萌动,往往会在“爱情”方面争强好胜,产生嫉妒心理,对与自己“争男生”的女同学容不下。各种原因表明,女生间的校园欺凌更严重。

  

  女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往往还不同于男生之间的“硬碰硬”,男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多于拳打脚踢,揍一顿就好了,重在对身体的伤害;而女生之间的校园欺凌除了扇耳光、揪头发、拳打脚踢之外,往往还有罚跪、扒衣露私部、踢踹私部、语言侮辱等侮辱性的行为。女生之间的校园欺凌除对欺凌者的身体有伤害之外,更严重的是对欺凌者的身心造成更大的伤害。身心的伤害往往比身体的伤害更大,影响更长远,很容易产生情绪低落、心情烦躁、厌学,甚至厌世轻生做出极端的行为。

  杜绝校园欺凌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方面,父母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祥和的家庭氛围,父母要给孩子做好正能量的榜样和表率,在孩子面前不要吵闹不要打架,不要有负面情绪,不要有暴力倾向,向孩子传递友好、善美之心声,教育孩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注重孩子心理健康的发展。学校方面应加强德育教育、法制教育之外,更应该加强预防校园欺凌的机制,在教育和预防上多下功夫,并做好校园欺凌的连带责任处罚,提醒相关人员把紧校园欺凌预防的一根弦,多方努力,严防死守。社会方面,要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立法,对欺凌者不能简单地推给家长,仅责令家长回家教育而了事,必须要有对欺凌者震慑性的措施,让欲欺凌者想到欺凌别人的严重后果和付出的惨痛代价,使其望而生畏,悬崖勒马。

  近几年来,因校园欺凌而处罚的老师、班主任、相关责任人及校长为数不少,也出台过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方案,但是校园欺凌始终未能禁止,仍然是时有发生,不少被欺凌者出现严重伤害甚至失去生命,令人痛心。希望家庭、学校和社会真正重视起来,共同努力,献计献策,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让每位学生都有一个祥和的学习和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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