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桂东公路发展中心2023年交通部车购税补助灾害防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标段号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

  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面向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企业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比例达到40%及以上。

  3.3投标人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3.1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19年~2021年)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4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1。

  3.3.3投标人2021年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2)资产负债率(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标段号

  投标人业绩要求

  №1

  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3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3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

  №2

  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3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3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

  (注:1、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一)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标段号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自2018年3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3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自2018年3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3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标段号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

  2.自2018年3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3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新建、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3.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均可)

  №2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

  2.自2018年3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3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新建、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3.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均可)

  3.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标段号

  数量

  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

  №1

  1人

  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

  1人

  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企业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比例达到40%及以上(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3.1~3.3投标人具备的资质等条件要求。

  3.9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其他补充说明:同时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明确:当所投的多个标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时的中标意向优先顺序。若投标人未对此项进行明确或所填写的优先顺序错误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优先顺序时,则当该投标人所投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招标人将视投标人放弃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权力,评标委员会将按照№.1标段→№.2标段的评标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单位。

  3.10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完全一致。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