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创新措施延伸服务“向人民交账”受赞誉

  黄河新闻网临汾讯(刘应红)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组建于2022年9月,半年时间,累计接、处警4600余起,处理简易事故1520起,一般事故55起,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2860起,事故复核和上诉率为零,群众满意率100%。在规范执法的同时,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长事故处理链条,打造一站式服务驿站,垫付社会救助基金595.55万元,救助224个家庭走出生活困境,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家庭纳入扶贫巩固渠道,延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受到广泛赞誉。

  2022年7月8日,临汾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了“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该大厅作为临汾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一个分厅,设置九个服务窗口,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政府主导、行业主责、交警主管、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综合治理工程落到实处。经过两个月的建设,交警服务窗口、保险服务窗口、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窗口、绿色通道医院服务窗口、多元化调解室五个窗口于9月份先期正式投入运行。各服务窗口的运行,为当事群众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办结程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和“一门通办”的目标。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全市25家医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联系了25家医院30位最优秀的骨科专家医生,全力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诊疗抢救,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

  2022年12月28日,蔡某隆驾驶晋MV5010-晋MM462挂号陕汽牌重型半挂大货车在隰县城南乡李家腰隧道内路段与付某明停放在隧道内的晋L26722-晋LJ933挂号东风牌重型半挂大货车发生碰撞,随后又与马某平驾驶的晋LD23585号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晋LD23585号车辆乘坐人韩某飞(男、29岁)、柳某超(男、18岁)严重受伤,危及生命。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救助通道”,及时将危重伤员转往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在伤者前往医院途中,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与临汾市人民医院沟通,按照“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急救诊疗模式,对韩某飞多发性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失血性休克、双侧股骨干骨折、双肺创伤性湿肺;柳某超多发性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肺挫裂伤、右侧多发肋骨骨折、昏迷,两位均有生命危险的伤员进行抢救。医护人员尽职尽责,突破重重困难,将两位重伤员从死神的手中抢救回来。同时,综合服务大厅救助基金窗口及时跟进,在补办相关手续后,为韩某飞垫付抢救费96823元,柳某超垫付抢救费554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多元化调解室,聘用了7名多年从事人民调解、保险调解及公安交警离退休人员组成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群众报案咨询,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及诉前调解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群众办事成本,节省司法资源。调解窗口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相互衔接,打造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实行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对各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并依据“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模式,对事故开展一体化诉前调解,相关保险公司可借助诉前调解工作室,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核对当事人索赔证据,方便当事人快速处理道交纠纷。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法院诉调中心设置公示栏,张贴“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流转运行图”“道交一体化诉解中心办理流程图”。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从事故接案起就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事故处理规定和流程,做到简易事故一次办、一般事故抓紧办,责任认定周期大幅缩短。保险公司、调解部门和法院通过及时告知、先期介入、案中跟踪等方式,提高调解成功率和诉讼效率。

  2022年6月22日晚11时14分,在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北街万里大酒店十字路口,安某(男,35岁)驾驶晋LX号重型货车由南向北左转弯行驶中,与石某(男,17岁)驾驶的晋LX号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石某受伤,乘坐人王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针对损害赔偿发生纠纷,受害方甚至扬言要抬着棺材将孩子尸体放到货车司机家中,要求货车司机及车主赔偿120多万元,眼看就要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事件。人民调解窗口调解员立即投入工作,通过16天3次的艰苦调解协商,积极联系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车主参与调解,推心置腹的宣传法律法规,运用环境暗示、换位思考等工作方法,以案说法、以情说案,顺利化解了此矛盾纠纷。

  案件了结后,当事人家属特地赠送“运筹帷幄,调解有方,精法巧调,求和促稳”的锦旗深表感谢。

  人民调解本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了“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最大限度降低当事群众办事成本,彻底打通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将矛盾化解在大厅、化解在基层。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决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对社会救助基金“这件事抓得好,请继续做好下步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曹国刚对社会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能垫就垫、应垫则垫”的承诺。2022年9月至今,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功垫付224笔,垫付金额595.55万元。2022全年,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功垫付560笔,垫付金额1394.42万元,垫付笔数全省第一,垫付金额全省第三。

  2022年9月4日18时40分,毕某龙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在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西路高架桥上因操作不当与高架桥护栏发生碰撞,驾驶员毕某龙经临汾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单方造成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接报警后,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值班民警立刻前往现场,并安排专人前往临汾市中心医院,协助医院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抢救治疗,但由于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民警立即调查取证、核实死者身份及家庭情况。死者毕某龙(男、57岁)无业,家中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年幼孙子,两个年幼的孙子日常起居生活由毕某龙一人照料,其儿子毕某珊常年外出务工但无固定收入,家庭情况非常困难。

  事故发生后,综合服务大厅组织交警部门和社会救助基金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开展善后工作。该事故由于毕某龙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车且不按规定行驶,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事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无赔偿方,事故相关善后费用应当由其家属个人承担。但考虑到毕某龙家庭困难的事实,事故处理民警协调社会救助基金为其开具丧葬费垫付通知书,垫付丧葬费用42469元,解决了死者家属的燃眉之急。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努力践行“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扩展为人民服务措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事故处理后,面对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家庭,没有放手不管,而是积极想办法巩固扶贫成果。交警部门和人社局、卫健委、农村农业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动关系,对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家庭给予政策性帮扶。

  临汾市尧都区屯里社区张某宝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经济来源,事故处理部门积极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给予伤者一次性困难补助3万元,伤者家属将“热情服务、文明高效、尽心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交警队,表达感激之情。曹国刚支队长得知该案件和当事人家庭困难情况后,积极和人社局联系,计划在2023年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中,为张某宝家属提供合适的就业渠道。隰县蓬门村的李某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返贫,加上本来就有基础病,生活十分困难,交警支队和卫健委联动,为其在当地办理了慢性病医疗保险,并和乡村振兴局沟通,在大棚种植建设上给予了政策性扶持,在农产品销售上,动员交警支队民辅警购买,保证了一家人生活不失依靠。曹国刚支队长说,“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只喊在嘴上,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这只是一个开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展为人民服务的渠道,动员广大民辅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临汾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向群众交好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住了人民群众在交通事故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在交通事故中急难愁盼的问题,使“发生事故谁来管,伤者住院谁掏钱,保险理赔怎么赔,矛盾纠纷谁化解”的难题得以解决,基本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解除了群众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安全感。

  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集中体现了“部门集中办公,一个厅解决群众所盼;工作流程再造,一站式服务到底;打破信息壁垒,部门间信息共享;多远联动联调,事故一次性了结;坚持服务在先,一份真诚暖民心”的工作特点。大厅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各单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优化工作流程,破解发展瓶颈,确保服务大厅高效有序运转,真正实现多部门合作共赢,便民惠民的目标。

  综合服务大厅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彰显了临汾公安交警在“向人民群众交好账”活动中不务虚、不走样的坚实步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