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幼儿园办托后,一个区149所幼儿园或将开设托班,还是第一批

  近日,新闻报道,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广东将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母婴室建设、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儿童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和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等十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重点工程。

  其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在《实施方案》公布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主要指标中,涉及公共服务友好领域的指标数量最多,包括到2025年,广东力争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床位数3.17个等。

  《实施方案》指出,要大力提升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同时,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大对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广东省佛山市的顺德区教育局,近日在官网公布了149家通过托育开设审查的幼儿园名单(第一批)

  

  幼儿园办托有其优势,也有需要补充和提升的部分。0-3岁的婴幼儿照护和3-6岁的学前教育(狭义)有很大区别,如何才能做得好、做得有品质,而不是简单的“下延做托班"?

  面对幼儿园办托,普通托育服务机构开始面对0-2岁孩子开展托婴服务,又应该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之前托育尚贤院的专家专访文章:

  【托幼一体专家谈】幼儿园办托需要“补”什么?托育机构创设0-2岁托婴服务要注意什么?

  本周日,托育尚贤院托育读书会,将和大家分享,美国幼儿教育协会推荐用书《婴幼儿及其照护者--基于尊重、回应和关系的心理抚养》,无论是幼儿园准备办托,抑或是托育机构计划做托婴服务,都可以从中借鉴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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