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3年“昌平榜样”选树活动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昌平榜样”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等工作中的典型引领作用,大力引导市民群众见贤思齐,立足岗位践行榜样精神,在全区形成学习榜样、推崇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昌平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开展2023年“昌平榜样”选树活动。
一、评选标准
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岗位、融入日常、融入人生,在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勤劳节俭、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建设未来科学城技术创新、“回天行动计划”、昌平新城发展、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
二、选树流程
(一)“昌平榜样”评选
1.推荐材料
4月—9月,组织月榜报送评选,各申报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参评人推荐材料。
2.月榜评审
5月—10月,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昌平榜样”月榜人物评选,确定月榜人选名单,开展全媒体宣传。
3.年榜评选
11月,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昌平榜样”年榜评审会,评出年榜人物10名及子品牌年榜若干名。
4.表彰慰问
12月,举办“昌平榜样”先进典型颁奖仪式,为年榜人物颁发证书、奖杯和大礼包。
(二)“昌平榜样”子品牌评选
“昌平榜样”子品牌包括:能力提升年子品牌“快干之星”“通办榜样”、公安昌平分局“昌警之星”、区卫健委“健康卫士”、区教委“新时代好少年”“师德榜样”、团区委“青年榜样”、区妇联“巾帼榜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最美退役军人”。
具体评选标准和选树流程请咨询相关主办单位。
三、材料报送
下载推荐表
2.人物事迹材料(1500-2000字)
3.本人1张1寸免冠照片(蓝底)、5张工作或生活照片(2M以上)电子版。
参评人上述材料电子版和推荐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发至邮箱:jswmcjk@bjchp.gov.cn。(联系人:薛阳,联系电话:89741693)。
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昌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文明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