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南充|男子醉酒驾车摔倒 反诬赖扶起他的好心人

  2023年3月26日,时代传媒观察到,一名青年男子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摔倒,被一位好心人扶起。但他竟诬赖好心人撞倒了自己,向其索赔,对方愤而报警。日前,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此人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顺庆区某镇青年男子王金光,2022年3月13日晚上9时许,在外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当行驶至本村一条村道公路时摔倒在地。不久,开车回家的同村村民龙茂云见状,立即下车将王金光扶起,询问他伤到了哪里,并表示愿意开车送他去医院治疗。不料王金光竟诬赖说,是龙茂云开车撞倒了自己,要求他赔偿损失。龙茂云一气之下, 拨打110报了案。民警到达现场时,王金光已昏睡过去,警方立即将他送往医院充治伤和抽血,经鉴定,王金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244.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金光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事实面前,王金光坦白供述了罪行,并表示自愿认罪,同时向村民龙茂云道歉。

  顺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金光无视国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被告人王金光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100毫升200毫克以上,可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日前,该院依法判处王金光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文内当事人系化名)

  律师说法: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及处罚

  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亮: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标准为: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1、驾驶人在道路上追逐他人、竞驶,导致情节恶劣的;2、驾驶人醉酒时,仍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人主要从事旅客车辆运输、或学校车辆业务,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严重超速或者超载的情况;4、驾驶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导致公共安全受到危害。

  对于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针对出现前款的第三、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一般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具备前两款的行为,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的,则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并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