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琦, 程 露 | 贡赋·本草·商品:从蕲州白花蛇看明代“道地药材”体系的形成

  

  贡赋·本草·商品:从蕲州白花蛇看明代“道地药材”体系的形成

  吴 琦, 程 露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摘 要:明代 “道地”一词多用来表示物品质量优越,优质药材可称为“道地药材”,从蕲州白花蛇的案例可以看出“道地药材”在明代的发展。白花蛇是唐以来诸多地方上贡至中央的珍贵药材,至明代白花蛇贡地逐渐缩减为蕲州一个,这与明人对蕲州所产质优效佳的认识相关。明代“道地药材”知识的形成离不开本草著述的塑造,明代本草巨著《本草纲目》中“蕲蛇”成为优质白花蛇的别名,书中记述其毒性小、宜入药等优点。蕲州医家李时珍对“蕲蛇”的本草知识书写得到当时、后世的重视与认可,随着出版业发展向通俗性文本扩充,产生深远影响。明中叶以后,赋税改革和白银货币化使地方官府征收土贡的方式变得灵活多样,蕲蛇可折银采购,社会经济变革促进药材商业化,兴起“道地药材”消费之风,是为中国道地药材发展史的重要节点。蕲州白花蛇从地方特产到“道地药材”、从贡品到商品的转变,揭示出明代“道地药材”体系不仅是贡赋制度、本草著述、商业贸易多重因素构建的产物,还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复杂的互塑关系。

  关键词:“道地药材”;明代;白花蛇;蕲蛇;《本草纲目》;李时珍

  人们常将质优效佳的中药材,称为“道地药材”。“道地”一词约起于东汉,这个包含了“道”一级行政区划的词语有开辟道路、疏通关系等意思,而“道地”与各种药材名称的合用产生于南宋,以表明药材的质量,将“道地”视为“特定产地的药材质量优良”的说法在明代得以广泛普及,专有名词“道地药材”也正式出现在明万历年间汤显祖著的《牡丹亭》中(1)黄璐琦、张瑞贤主编:《道地药材理论与文献研究》,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年,第16-19页。。“道地药材”对中医理论与临床实践、中国古代经济制度与药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既是中医药文化的精华所在,亦能反映时代与社会的变迁。“道地药材”一直是中医学界的重点研究课题,以往的“道地药材”历史研究成果多从药性和药效的视角切入,分析其形成与发展的原因,进行文献考证与理论探究,虽注意到“道地药材”发展到明代是处于“名正物兴”、欣欣向荣的阶段,但对此现象背后的经济政策、社会文化等因素挖掘不足(2)郑金生:《“道地药材”的形成与发展(Ⅰ)》,《中药材》1990年第6期;郑金生:《“道地药材”的形成与发展(Ⅱ)》,《中药材》1990年第7期;胡世林主编:《中国道地药材论丛》,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1997年;梁飞:《道地药材考——以20种中药为例》,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近年来史学界对明清医疗制度、医药文化深入探究,不少学者围绕“药”展开社会经济文化的解读,提出明清时期的本草文化、药材贡赋折银、药品流通及药材价格存在一个较大的变动或改革(3)参见邱仲麟:《明代的药材流通与药品价格》,常建华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9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5-213页;蒋竹山:《人参帝国:清代人参的生产、消费与医疗》,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边和:《谁主药室:中国古代医药分业历程的再探讨》,余新忠主编:《新史学(第9卷):医疗史的新探索》,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38-70页;郑洪:《从贡赋分派到折银改革——兼论明代药材市场的形成与影响》,《中国农史》2020年第5期;He Bian,Know Your Remedies:Pharmac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China,Princeton:Princeton of University Press,2020。,其中虽有谈及“道地药材”,但多是将其视作一种风靡明清时代的社会文化现象,未深究其因。汪燕平有关明清以来道地药材的系列研究(4)汪燕平:《清以来宁夏枸杞作为地道药材的形成史》,《史林》2017年第3期;汪燕平:《从地道到科学:近代甘草产地和形象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9年第2辑;汪燕平、余新忠:《宋元以降本草书写与地道药材建构探论——以肉苁蓉和锁阳的入药史为例》,《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指出宁夏枸杞、锁阳、甘草等道地药材认识的形成与清以来环境变化、产地叙事、药物贸易,乃至近代医药业发展等因素有关,但较忽略古代药材贡赋这一要素,并且动物类药材不似植物药材在晚清以来就已出现人工培育产区,直到近代以蕲蛇为代表的动物药材在市场中仍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从诸多层面来看,明代是中国道地药材发展史的重要阶段,明代社会兴起了一股道地药材风尚,并形成彰显时代特征的“道地药材”体系,但具体展现在哪些方面,其产生的原因与影响有待进一步解答。本文以蕲州白花蛇为个案,从贡赋制度、本草书写、药材市场三个方面切入,论述并揭示16世纪“道地药材”风尚的兴起、体系的形成并不是单纯的医学问题,而是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社会经济多重因素的复杂议题。

  一、从多地到惟取蕲州:唐至明代白花蛇贡地的演变

  唐人柳宗元的名文《捕蛇者说》曰: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5)柳宗元:《柳河东集》卷16,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94-296页。

  柳宗元此文意在抨击唐中后期的赋税之毒,揭露甚于蛇毒的苛政。文中的“异蛇”与唐以来文献所载的“其文作方胜白花”、有毒、能愈大风的白花蛇十分相似(6)唐慎微撰、曹孝忠校、寇宗奭衍义:《证类本草》卷22,《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4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914页。,明人指出柳宗元作《捕蛇说》即此(7)嘉靖《河南通志》卷11,明嘉靖三十五年刻本,第8页。。可见能“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的白花蛇,至晚在唐代就已是地方上贡至中央的药材。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任土作贡”的传统,即“任其土地所有,定其贡赋之差”(8)孔颖达等撰:《尚书正义》卷6,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4页。,中央根据各地土产情况酌情收取相应的土贡与赋税,药材为土贡物品之一。地方药材土贡种类及其数量的详细记录,始于土贡制度臻于完备的唐代,当时蛇类贡药有三种:蚺蛇胆、白花蛇、乌蛇(9)文媛媛:《唐代土贡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116页。。《新唐书》记载蕲州蕲春县是白花蛇、乌蛇脯的贡地(10)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41《地理志五》,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54页。,综合柳宗元说的永州,可推断唐代的白花蛇贡地主要集中在两湖地区。

  宋代的土贡药材较唐代而言,甘草、麻黄等普通药材的数量增多,麝香、阿胶等名贵药材的数量大幅减少(11)单鹏:《宋代土贡初探》,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第34页。,很可能与宋代官药局的职能、药材来源渠道有关。制作销售成品的官药局虽然每年给宋廷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同时也要为百姓提供大量“惠民”药品,故生药材的成本不宜过高,官方会减少名贵药材的数量,药材的内部来源拓展为“地方上交的土贡、官方自营的药园及在国内出资采购等”方式(12)刘辉:《宋代官药局药材来源考》,《中医药文化》2021年第1期。。事实上,白花蛇作为一种珍贵药材,不仅要满足宫廷医疗的需求,还会成为外交礼品(13)《大金吊伐录》卷2,《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0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876-877页。。据北宋《证类本草》记载“白花蛇生南地及蜀郡诸山中,今黔中及蕲州、邓川(州)皆有之”(14)唐慎微撰、曹孝忠校、寇宗奭衍义:《证类本草》卷22,第914页。,加之方志、文集的记录,宋代至少有八个产地:蕲州、永州、黄州、邓州、施州、黔州、吴兴、潼川。又北宋初年的地理总志《太平寰宇记》记载“邓州,进:白菊花……白花蛇”(15)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卷127《淮南道五》、卷116《江南西道》、卷131《淮南道九》、卷142《山南东道一》,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08、2347、2582、2751页;孔平仲:《谈苑》卷2,《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37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36页;晏殊:《类要存》卷2、卷6,清抄本;谈钥:《吴兴志》卷20,《续修四库全书》第70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52页;王象之:《舆地纪胜》卷165《潼川府路》,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455页。,从邓州作为白花蛇产地之一需进贡的现象,可以推断其他产地的白花蛇也可能通过进贡或被采购的方式进入宋官药局。至元代,礼部规定“各处乡贡药物”交至太医院,并且强调“趁时收采新鲜精粹药物”,蕲州路罗田县为白花蛇的贡地之一,因禁止百姓私捕白花蛇,以致罗田山谷滋多、伤人害畜,故官府特令“今后除每岁额贡依例办纳,余从民便”(16)陈高华等点校:《元典章》卷5《礼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115-1116页;拜柱:《通制条格》卷27,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79页。。

  明代,“圣祖立国之初,即定诸州所贡之额”,包括太医院药材(17)章潢:《图书编》卷89,《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7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02页。。“凡天下岁办药材,俱于出产地派纳”,明代进贡药材定额的记录较前代更加详备。永乐朝之后额定五万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年间以来全国派纳的药材总数逐年递增。至嘉靖初年,“通计二十六万四千二百二十七斤有零”,数量在一百年里翻了五倍多(18)申时行等修:《明会典》(万历朝重修本)卷224,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106页。。并且嘉靖十三年(1534)议定:

  岁办药材以十分为率,九分采办本色。虽遇灾伤,不许折价,其一分折银解送,以备收买应用。十七年,令俱征解本色,不许折价,后题减一万五千五百四十一斤零,易金箔、朱砂、麝香等药,今见办二十四万九千五百八十一斤零。浙江布政司所属府州县,原额紫菀等药共三万一千九百九十斤五两,金箔一百八贴,银箔七十二贴,后题减三百八十斤,易金箔八百贴,实该三万一千六百一十斤五两,金箔九百八贴,银箔如旧。江西布政司所属府州县,原额香薷等药六千一百四十二斤二两六钱。湖广布政司所属府州县,原额贝母等药五千八百九十四斤二钱,白花蛇九条,乌蛇十条,后题减二千二百五十九斤十二两四钱,易朱砂、麝香一百四斤,实该三千七百三十八斤三两八钱。(19)申时行等修:《明会典》(万历朝重修本)卷224,第1106页。

  这段记载透露了两个信息:一是从整体来看,若无灾伤情况,地方每年须向太医院生药库上交药材实物,即交付“本色”,虽然嘉靖十七年之后全国派纳的药材总数题减了一万五千多斤,但数额依旧很大,说明药材土贡对于地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二是从各布政司的具体定额来看,各地解纳的土贡药材种类有所不同,一批常用或珍贵药材的贡地被限定到一两地,如白花蛇由湖广布政司负责进贡。这在明万历年间太医院院使朱儒领衔编修的《太医院志》中也有所体现,如浙江之贝母、金箔、银箔,江西之香薷,湖广之朱砂、白花蛇、乌蛇,福建之青黛,四川之黄连,广东之藿香、蛤蚧,广西之零陵,山西之苍术,山东之天麻,河南之威灵仙,陕西之大黄,辽东之人参等(20)郑洪主编:《明清〈太医院志〉考释与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年,第65-66页。。

  而明代地方志中“特产、土产、贡赋”部分,能进一步揭示出特产药材具体产自哪一州县。通过万历《湖广总志》可知明代两京太医院每年合计所需的十一条白花蛇,皆自出黄州府下辖的蕲州,并由蕲州解纳,即“坐派蕲州”(21)万历《湖广总志》卷21《贡赋一·通省总数》、卷22《贡赋二·黄州府》,武汉:崇文书局,2018年,第785、804-805页。。但当时另有多个地方亦产白花蛇,如归州、湖州、南昌、南阳、汝州、安庆、福州、兴化、尤溪、封川、琼州(22)嘉靖《归州全志·归州志》,明嘉靖二十八年刻本,第15页;崇祯《吴兴备志》卷26,清康熙抄本,第17页;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3,明万历十六年刻本,第46页;嘉靖《河南通志》卷11,明嘉靖三十五年刻本,第8页;正德《汝州志》卷3,明正德元年刻本,第7页;嘉靖《安庆府志》卷5《地理志》,明嘉靖三十年刻本,第3页;正德《福州府志》卷8,明正德十五年刻本,第12页;弘治《八闽通志》卷26,明弘治四年刻本,第37页;崇祯《尤溪县志》卷4,明崇祯九年刻本,第15页;天启《封川县志》卷2,清康熙二十四年刻本,第26页;正德《琼台志》卷9,明正德十六年刻本,第6页。。唐至明代,白花蛇的产地并未减少,贡地却由多个变成蕲州一个。药材贡地的演变,反映出明代官方意识到不同产地的同一种药材有优劣之分。

  南宋时期,“道地”一词开始与物品的质量优劣产生关联,并出现与药材名称合用的例证(23)黄璐琦、张瑞贤主编:《道地药材理论与文献研究》,第17页。,但多是指明药材的产地,“优质”含义并不明显。至明代,“优质”含义在“道地”概念中的占比逐渐增多,这点尤体现在明代唯一一部官修本草著作《本草品汇精要》中,弘治年间太医院判刘文泰为首的编撰人员在多种药材项下专列“道地”条目,如芎,“〔道地〕蜀川者为胜”;蘼芜,“〔道地〕今关陕、蜀川、江东山中皆有之”;黄连,“〔道地〕出宣城、秦地及杭州、柳州、蜀道、澧州、东阳、新安诸县者最胜”(24)刘文泰等撰、曹晖校注:《〈本草品汇精要〉校注研究本》,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129-131页。。此处“道地”多含“优越的、优质的”意思,但也可仅指产地,并且以“白花蛇”为代表的一些动物类药材尚未列举“道地”,可见“最优质的”这种“道地”观念在明代是逐渐形成的,并在药材土贡制度上有所体现,即将某一种药材的贡地缩减为一两地,制定品质最优产地为指定贡地的政策,从源头上保证宫廷药物资源的品质。以白花蛇贡地为例,蕲州能脱颖而出,应是明人了解到蕲州出产的白花蛇质量最优,最终形成“道地”白花蛇的认识。在这一认识形成的过程中,较难判定究竟是官方还是民间起主导作用,也可能是官方与民间互动的结果。明中期以来,随着药材贸易的发展,民间医家群体也积极地加入到比较药材优劣的风潮中,对医家来说优质药材需有对症、除病的实践效果,以《本草纲目》为代表的私修本草列出蕲州白花蛇在药性、药效、药用方面的优点,完善了“蕲蛇”的知识谱系。

  二、又名“蕲蛇”:明代医家对优质白花蛇的别称

  中国传统本草学的特点之一,便是用药经验的积累与总结,后世医家会充分参考前代著述,结合自身经验,进行考订、增修。据明代医家李时珍追溯,白花蛇作为药材最早被记录于北宋初年官修的《开宝本草》中。由于其原本早已散佚,只能从后世编修的医书中追寻线索,北宋本草巨著《证类本草》中记载:“白花蛇,味甘、咸,温,有毒。主中风,温痹不仁,筋脉拘急,口面喎斜,半身不遂,骨节疼痛,大风、疥癞及暴风瘙痒,脚弱不能久立。”(25)唐慎微撰、曹孝忠校、寇宗奭衍义:《证类本草》卷22,第914页。这段描述指出白花蛇的药用价值在治疗各种风疾上,尤其是中风。隋代医家巢元方提到中风病人的脉象往往是“虚弱、缓大、浮虚、滑散的”,一般是因病情危重、预后不良引起的体虚之症(26)巢元方撰、南京中医院校释:《诸病源候论校释》卷1,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1-4页。。除体虚外,白花蛇还能治疗发作于皮肤上的疾病,即后世熟知的麻风病(27)梁其姿:《麻风:一种疾病的医疗社会史》,朱慧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2-23页。。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明代医家对白花蛇药性的理论认知,一方面延续了南朝药学家雷敩对于蛇与风之密切关系的理解——“缘蛇性窜,即令引药至于有风疾处,因定号之为使”(28)雷敩:《雷公炮炙论》下卷,周慎主编:《中华医书集成》第5册,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7页。,这种视角是从事物的“性”出发,认为“窜、善行变”的白花蛇与变幻莫测的“风”有着相同的性理。例如,李时珍表示蛇与风一样善行数变,白花蛇又喜食石楠,“所以能透骨搜风,截惊定搐”,为风痹要药(29)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43,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年,第2402页。。比李时珍稍晚的医家卢之颐进一步说明:“蛇禀风性,白花者更秉金制,则凡风力有所不逮动摇失矣。用益风大之力,仍相待成摇,互持四大中者,莫良于此。”(30)卢之颐:《本草乘雅半偈》卷10,《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7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12页。另一方面,明代医家也充分认识到白花蛇药效强劲的特点,如陈嘉谟说道:“白花蛇,止风痛甚速,性窜而然;去风毒弥佳,力倍故尔。癞麻风、白癜风、发眉脱落、鼻柱塌坏者急求,鹤膝风、鸡距风、筋爪拘挛、肌肉消蚀者速觅。诸药力莫及者,悉能引达成功。”(31)陈嘉谟:《本草蒙荃》卷11,王淑民等点校,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年,第421页。从这些引述来看,白花蛇有着定惊、祛风湿、缓解皮肤溃烂等功效,且因其药效强,有毒不易抓捕,被人们视为一种珍贵药材。

  南宋是蕲州白花蛇叙事的发轫时期,医家对蕲州白花蛇的青睐出现在南宋末年刊刻的《魏氏家藏方》中,强调配制“大袪风丹”的白花蛇要用“真蕲州者酒浸,取净肉”(32)魏岘:《魏氏家藏方》卷1,《北京大学图书馆馆藏善本医书》第7册,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3页。。与此同时,罗愿的《尔雅翼》记载了南宋人辨认蕲州白花蛇真伪的方法,勾勒出蕲州白花蛇知识谱系的重要一支:

  白花蛇有毒,生于蕲州,今蛇死,目皆闭,惟蕲州者,目开若生,舒、蕲两界间者,则一开一闭,此理之不可晓者,故人以此为验云。(33)罗愿撰、洪炎祖音释:《尔雅翼》卷32,《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22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509页。

  此后,白花蛇死后眼睛是否张开,成为辨别蕲州白花蛇的重要标准,明代本草著述《本草蒙荃》、《本草纲目》、《本草乘雅半偈》都援引了此法(34)陈嘉谟:《本草蒙荃》卷11,第421页;李时珍:《本草纲目》卷43,第2401页;卢之颐:《本草乘雅半偈》卷10,《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79册,第411页。。除本草文本外,文集、笔记中以蕲州为背景的白花蛇传说故事,也塑造了蕲州产地的名气,如南宋人洪迈的志怪笔记《夷坚支志》提到,蕲州境内有三洞,一曰龙洞、二曰龟洞、三曰蛇洞,蛇洞在蕲口镇侧,为白花蛇所聚之地,当时还曾有人在洞内歇脚时遇到过巨型白花蛇,洪迈写道:“此蛇之毒甚于蝮,或为所伤,须急剜出肉,少缓则遍体尽生白纹方花,如其形,不踰时必死。”(35)洪迈:《夷坚支景卷第二》,《夷坚志》,何卓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895-896页。以上故事情节融入白花蛇菱形白纹、有毒的生物特性,并为蕲州产地渲染了一丝传奇色彩。

  明中叶以来,综合性长途药材贸易的兴起,使得人们有条件对比不同产地的同一种药材,医家掀起“道地药材处方”风潮,人们普遍认为“只有来自真正的道地产地的药材才有价值,否则只是一些野草”,使用“道地药材”才能配制出高品质药品的观念(36)郑洪主编:《明清〈太医院志〉考释与研究》,第231页;He Bian,Know Your Remedies:Pharmac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China,p.133.。此时,私修本草著述大量涌现关于“道地药材”的内容。医家对优质药材产地的评价频繁出现“惟……为胜、名、良、佳”等表述。明嘉隆年间医家陈嘉谟提出“凡诸草本、昆虫,各有相宜地产,气味功力,自异寻常”,强调药材要出产择地土、收采按时月,对于白花蛇,他提出“虽有黔土,惟取蕲州”的观点(37)陈嘉谟:《本草蒙荃》总论、卷11,第1-2、421页。。李时珍对于黄连指出“今虽吴、蜀皆有,惟以四川雅州、眉州者为良”(38)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13,第771页。很明显,明代医家热衷对比各产地的药材质量,从中挑选并总结出最优者。

  此外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带有道地含义的药材别名频出。在明代本草学集大成著作《本草纲目》中这类别名较多,有的是突出最优药材的产地名,如蕲蛇(蕲州白花蛇)、川芎(蜀中芎)(39)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14,第837-838页。;有的以最优药材的形态特征来命名,如“马尾归”(当归,以秦归头圆尾多紫气香肥润者,名马尾归,最胜他处)(40)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14,第833页。。李时珍在“集解”项下,从产地、形态、药性、药效等方面对最优药材展开阐述,以白花蛇为例:

  花蛇,湖、蜀皆有,今惟以蕲蛇擅名。然蕲地亦不多得,市肆所货、官司所取者,皆自江南兴国州诸山中来。其蛇龙头虎口,黑质白花,胁有二十四个方胜文,腹有念珠斑,口有四长牙,尾上有一佛指甲,长一二分,肠形如连珠。多在石南藤上食其花叶,人以此寻获……然今蕲蛇亦不甚毒,则黔、蜀之蛇虽同有白花,而类性不同,故入药独取蕲产者也。(41)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43,第2401页。

  笔者认为“蕲蛇”之名虽宋代就有,但内涵在明代发生了从地方特产到“道地药材”的转变,举以下例证:

  芹,今舒、蕲多有之,故蕲蛇用于世者,体皆作此物香,盖所嗜云土人名为水白芷。(《尔雅翼》)(42)罗愿撰、洪炎祖音释:《尔雅翼》卷5,第301页。

  今虽发秃眉坠,然鼻根幸未陷,肌肉幸未死,遂以防风通圣,而益以下药下淤血数升,及虫秽青黑物,并进蕲蛇、长松等汤丸,复佐以雄黄、枫油作膏摩之,逾月瘥。(《九灵山房集》)(43)戴良:《九灵山房集》卷27,《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564-565页。

  从南宋名物训诂著作《尔雅翼》可知“蕲蛇”起初仅为“蕲州蛇”的简称,罗愿在音释“芹”字时提到因为舒州、蕲州多芹,所以蕲州本地蛇的身上也有芹菜的香气,但文中未进一步展开相关阐述。

  在元末人戴良的《九灵山房集》中,有一则“发秃眉坠”麻风症状的病人服用“蕲蛇、长松等汤丸”搭配“雄黄、枫油作膏”按摩月余而痊愈的故事。由于蕲州亦盛产乌蛇,乌蛇又称乌梢蛇、黑花蛇,也能主治大风疠疾、癞疾,它与白花蛇的区别为一无毒、一有毒,一药效较温和、一药效更猛烈,共同点是两者药效相近,所以常搭配在一起制成药品,如“洁古白花蛇散、三蛇愈风丹”等(44)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43,第2403-2405页。,故戴良说的“蕲蛇”也有可能是蕲州乌蛇。直至明中期,带有优质白花蛇含义的“蕲蛇”概念在《本草纲目》中得以明确。李时珍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即对比贵州、四川白花蛇,蕲州白花蛇的优越性在于毒性偏小,所以医家用药独取蕲蛇,可见此时的“蕲蛇”名称强调了“道地白花蛇”毒性较小的药性知识。在重视前代经验的后世医家眼中,由蕲州本地医家李时珍撰写的蕲蛇知识可信度较高,成为明中后期以降医书、文集中道地白花蛇的主流叙事,如卢之颐所说的“唯蕲州白花蛇性少善,故入药取蕲产者为贵”(45)此处“少”通“稍”,卢之颐:《本草乘雅半偈》卷10,《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79册,第411页。,又如徐珂在《清稗类钞》中写道“白花蛇,毒蛇也,产蕲州者可入药,故又称‘蕲蛇’”(46)徐珂:《清稗类钞》“动物类”,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5614页。。

  明中叶以后,出版业发展繁荣,民间“书坊”、“刻坊”兴起(47)周绍明:《书籍的社会史:中华帝国晚期的书籍与士人文化》,何朝晖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2-63页。,促进了“道地药材”知识体系的构建和传播。万历皇帝得知《本草纲目》一书后,“命刊行天下,自是士大夫家有其书”(48)张廷玉等:《明史》卷299《方技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653页。。士人群体积极参与到“道地药材”的知识传播中,白花蛇产地等级排序也在晚明类书流行的背景中产生,明末清初文人陈鼎在编撰蛇类专书《蛇谱》时写道:“白花蛇:顶有方胜,尾有指甲长尺许,能治风疾,产蕲州为道地良材,河南南阳者次之。”(49)陈鼎:《蛇谱》,《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八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612页。这揭示出明代道地药材系统性知识的形成是以私修本草为核心,逐渐扩展到文集、类书等文本,从专业性著述向通俗性、普及性读物的扩充,对于蕲蛇这一“道地药材”概念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过程中“蕲蛇”一词成为最优质白花蛇的别名,并带有蕲州产者毒性少的特性。

  三、商业化演进:明中后期以降药材市场中的“蕲蛇”

  自唐以来,“蕲蛇”作为指定的土贡,给蕲州百姓,尤其是专门负责抓捕蕲蛇的人户带来较大的负担。据悉,唐代地方上就有为官府抓捕蛇类药材的“贡蛇户”(50)文媛媛:《唐代土贡研究》,第116页。。元代设立了专为皇室捕猎禽兽的户计,即供祭祀、饮食、服饰之事的“打捕鹰房人户”,当时蕲州所属的“蕲黄提举司”就管辖着一千一百一十二户打捕户(51)宋濂等撰:《元史》卷101《兵志》,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2599、2601页。。到明代,打捕户被延续下来,用以岁办翎毛、皮货等物(52)申时行等修:《明会典:万历朝重修本》卷9,第63页。。因白花蛇的贡品性质,若无特许,地方普通百姓不可私自抓捕、流通白花蛇,故在明代赋税改革之前,蕲州或有一批如柳宗元笔下的世代靠抓捕蛇减免赋役的捕蛇户。

  作为传统的土贡区,蕲州白花蛇的产量早在南宋时就已减少(53)洪迈:《夷坚支景卷第二》,《夷坚志》,第895页。。明中后期,长年累月的采捕使得蕲蛇数量锐减,而地方官府又得面对高于官方定额的实际数额,如表1所示:

  (表1) 明代湖广布政司药材解纳数额表

  

  资料来源:郑洪主编《明清〈太医院志〉考释与研究》,第65页;万历《大明会典》卷224;万历《湖广总志》卷21。

  经过对比,可知《太医院志》、《明会典》仅记载了各布政司向北京太医院的输送数额。由于明代的两京制,南京亦设置了太医院,故地方每年需向两京太医院生药库输送药味。地方官府较明确的记录了每年上交的实际数额,如万历《湖广总志》记载的“北京五千七百三十斤二两八钱八分三厘、南京六百七十四斤一十五两五钱九分四厘六毫七丝八忽”加起来,反而还大于《明会典》记载的嘉靖十七年(1538)未题减之前的最高数额。这说明“会典、太医院志”中规定各地应交的数额可能只是地方上贡的最低定额。为了顺利完成土贡任务,蕲州官员会使用高压手段来收取“蕲蛇”,以致地方上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

  白花蛇,谁教尔能辟风邪?上司索尔急如火,州中大夫只逼我,一时不得皮肉破。积骨如巴陵,杀尔种类绝,白花不生祸始灭。(54)嘉靖《蕲州志》卷9《诗》,《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第84册,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62年,第36页。

  这首《蕲蛇》与“蕲艾、蕲龟、蕲竹”均被明嘉靖初年的湖广按察使王廷相收集、整理,创作成《蕲州谣》四首,揭露了蕲州官府对本地四种特产强制搜刮的现象。除每年定额的土贡外,一些地方官还会借机将蕲蛇等特产中饱私囊,例如万历《吉安府志》记载的这则事例:明吉水人彭杰在湖广任职期间,因“一无所染,而下州所产丹砂、蕲蛇、龟、艾诸物,当道有物色者,既不之应或诟詈之,于是忌者始聚,竟得致仕归”(55)万历《吉安府志》卷20,《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291页。。然而,虽有如彭杰一般的清官不私自物色土贡品,但面对事关政绩的土贡任务,绝大多数官员上任之后会使用强制、残酷的方法,正如明末清初文人孙枝蔚的《蕲蛇·偶记所见》所写:

  物生各有地,蕲蛇功足采。风邪赖驱除,二竖失所在。仕宦来此乡,需索苦相迨。馈遗偏亲知,竟以抵货贿。征求始何人,常例永难改。吁嗟州大夫,奉命罔敢怠。渐民因求汝,全家遭饥馁。供应绥须臾,鞭笞及其腿。蛇功亦甚微,谁能诛蛇罪。种类何时绝,民命免危殆。昔闻虞士恭,为郡著风采。蚺蛇虽有益,放去心无悔。斯人世久无,我欲咎真宰。蛇种何足怨,官吏肯自劾。(56)孙枝蔚:《溉堂集·续集》卷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33-34页。

  蕲蛇绝种,民命真的“免危”了吗?其实不然,直到明末地方百姓仍承担着进贡蕲蛇的赋税。但对于地方官来说,随着明中后期的赋税改革与区域药材市场的发展,征收药材土贡的方式与渠道变得灵活多样。明万历年间,“一条鞭法”的实施,使得赋税简明化和货币化,其中药材的税项有药价银(药材原料价)、水脚银(解运津贴)两种,由于太医院仍是接收实物药材,故很多地方出现了百姓折银交税、官府采购药材、再上交太医院的现象(57)郑洪:《从贡赋分派到折银改革——兼论明代药材市场的形成与影响》,第78-80页。。赋税改革之后,若本地所产药材不够,地方官府可以向百姓统一征银,再用白银购买其他产地的药材进贡,“本色”赋税在各州县当作“折色”处理(58)He Bian,Know Your Remedies:Pharmacy and Culture in Early Modern China,p.67.。那么,蕲州会采购哪地的白花蛇,可先做一个猜测。如前述所说,除湖广蕲州外,当时还有浙江、安徽、江西、河南、福建、广东、海南亦有白花蛇(见表2)。蕲州官员还需考虑药材原料和解运的费用。若考虑运输成本,可选择距蕲州较近的安徽安庆、江西南昌产地;若考虑到药效,则要选购次等河南南阳的白花蛇。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蕲州选了湖广兴国州的白花蛇作为替代品。这是生活在明嘉万年间蕲州本地人李时珍透露的实情,他在《本草纲目》中写道:“然蕲地亦不多得,市肆所货、官司所取者,皆自江南兴国州诸山中来”(59)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43,第2401页。。兴国州,位于蕲州的西南方,长江南岸,明代隶属湖广布政司武昌府管辖。实际上,蕲州选择兴国州产的白花蛇,亦无外乎是出于路程和药效这两点考虑。

  (表2) 明代白花蛇产地情况表

  

  从路程来说,兴国州与蕲州隔江而望,距离较近,可依靠水路运送货物。从药效来看,毗邻蕲州的兴国州白花蛇品质应该较优良。宋明以来,不少医家、文人均知蕲蛇死后眼睛不闭,蕲州与舒州(今安徽潜山)之间的白花蛇眼睛是一开一闭。兴国州比舒州离蕲州更近,在验证蛇脯时也许能以假乱真。

  可能在各地普遍进行药材土贡改革之前,蕲州就有了用兴国州白花蛇替代蕲蛇上贡的情况,也就是卢之颐所说的“多以江南兴国州者伪充之”(60)卢之颐:《本草乘雅半偈》卷10,《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79册,第410页。。随着赋税改革,这个行为也逐渐变得公开正常化,万历《湖广总志》明确记载着蕲州白花蛇“每条价银四钱”:

  通省丁粮、两京药味、白花蛇、朱砂……北京药味,银八百五十九两五钱二分七厘二丝七忽六微五尘(扛解银一百一十四两六钱三厘六毫三忽七微五尘,内药材五千七百三十斤二两八钱八分三厘,每斤正银一钱五分)。白花蛇,九条(每条价银四钱,共银三两六钱);乌稍蛇,二十二条(每条五分,共银一两三钱,坐派蕲州)……南京药味银一百一两二钱四分六厘二毫一微八尘七织二眇(计药材六百七十四斤一十五两五钱九分四厘六毫七丝八忽,每斤正价银一钱五分)……(乌、花蛇四条,坐派蕲州。以上药材俱征本色,北京每斤带征水脚银二分,南京不征水脚,俱解司差官收买,解部)。(61)万历《湖广总志》卷21《贡赋一·通省总数》,第785页。

  这就意味着地方官府会以每条四钱银的价格去市场上购买白花蛇,虽然最终仍是以实物土贡上交至太医院,但其中的流程发生了本质性的转变,由单纯的土人土采变为折银采购。在实物赋役的征收过程中,既有货币的转换,还有如征银召商买办、发放官银购买等市场的参与,反映了明代赋税改革与白银货币化的社会经济变革,这意味着中国社会在经济上由自然农业型经济向商品货币型经济转变,即开启商业化过程(62)万明:《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上)》,《学术月刊》2007年第5期;万明:《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下)》,《学术月刊》2007年第6期;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与制度变迁》,纪宗安、汤开建主编:《暨南史学》第2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76-308页。。在此背景下,药材亦开始商业化演变,至晚在嘉、万年间,即李时珍编写《本草纲目》的年代,鄂东地区已存在一些小型药材市场售卖白花蛇脯及相关药品,蕲蛇的性质由特供土产变成了消费商品。

  蛇入药的历史悠久,《神农本草经》“下品”中收录了主治小儿百二十种惊痫、瘈疭、癫痫、寒热等病的“蛇蜕”,即蛇皮(63)尚志钧校注:《神农本草经校注》卷4,北京:学苑出版社,2008年,第249页。。历代医家提到对蛇肉的处理,多要经过酒浸这道炮制工序。宋医家苏颂认为白花蛇脯的最佳制法是去掉头、尾各一尺(有大毒),只用中段……浸入酒中,去皮、骨,再炙之(64)唐慎微撰、曹孝忠校、寇宗奭衍义:《证类本草》卷22,第914页。。宋代已有白花蛇酒、膏、散、丸、丹等相关药品。至明中期,李时珍提到因为品种的不同,贵州白花蛇长而大,去掉头尾一尺,而蕲蛇的头尾只需各去三寸,亦有单独用头、尾制药者(65)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43,第2401-2404页。。可见明代道地药材知识亦体现在药材的利用与炮制上,“道地药材”往往更能物尽其用,蕲蛇毒性较小,故头、尾、身,甚至眼睛均能入药。

  明代蕲州本地最通常的制法是酒浸,即“世传白花蛇酒”,取白花蛇净肉一两,“入全蝎(炒)、当归、防风、羌活各一钱,独活、白芷、天麻、赤芍药、甘草、升麻各五钱,锉碎,以绢袋盛贮”,再浸入糯米酒中,煮熟,放置阴凉地七日出毒,每次温饮数杯。通过李时珍的列举,可以看到“世传白花蛇酒”是在元代医书《瑞竹堂经验方》的基础上增补改进而来,“瑞竹白花蛇酒”仅用糯米酒浸润,而明人加入了全蝎(炒)、当归、防风等诸多药材,李时珍亦发明出自己的独家配方“濒湖白花蛇酒”,绢袋中加入锉匀的“真羌活二两,当归身二两,真天麻二两,真秦艽二两,五加皮二两,防风一两”(66)李时珍:《本草纲目(点校本)》卷43,第2402-2403页。。可以发现,明代白花蛇酒的“君药”白花蛇肉的炮制方法大同,不同的是与之搭配的“臣药、使药”,并且李时珍特意在医方中的多种药材名称前面加上了“真”字。明中期以来药材贸易兴起,时人也开始撰写一些辨药指南类书,如明末清初的《药品化义》写道:“草木昆虫产各有地,失其地则性味异,而优劣判矣。或一本而根梢有异,或一味而咀不同。岂可指鹿为马,徒取充笼;认鲁为鱼,漫夸具眼,致令奇方圣剂,介与(于)效与不效之间,可不惜乎!”(67)贾所学撰、李延是补订:《药品化义》“总论”,清康熙刻本,第9页。这说明明中后期药材流通频繁,市面上出现了假冒伪劣的“道地药材”。

  那么,当时除了宋人罗愿所说的通过蕲蛇眼睛辨认真伪外,还有哪些方法?卢之颐指出土人会将蕲蛇悬于酒之上,酒水若有波动则为道地白花蛇,即“欲识真伪,悬蛇于酒瓮或缸上,注酒数斗,酒即沸涌流动,若磁石之熁铁,琥珀之拾芥。然否则形色虽备,亦无力也。土人仅饮此酒,亦获大益,得此品用供药物,功力真无限量矣”(68)卢之颐:《本草乘雅半偈》卷10,第411页。。郑洪认为明中后期“区域范围内药材土贡货币化的实现,反过来又推动市场化的进程”(69)郑洪主编:《明清〈太医院志〉考释与研究》,第231页。,从真伪药材混杂市场的现象来看,明中后期药材流通已不是简单的贸易往来,而是朝着商业化演进,从而为清代专业药店、大规模药材市镇的兴起,乃至近代中药材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据李时珍描述,当时蕲州人板印了“世传白花蛇酒”的药方,“以侑蛇馈送”(70)李时珍:《本草纲目》卷43,第2402页。,这也侧面揭示出明中后期的商品经济文化,普通民众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到白花蛇,并根据“道地”产地刻坊出版的药方,自行炮制用以自饮或馈赠他人。

  进入清代,随着医药分离、药材市场的持续发展,蕲蛇不仅在中国区域内部之间流通,还出口至海外。蕲蛇的相关叙事亦多见于文集、家书,或药材贸易清单中,如曾国藩曾在其家书中提到一种名为“再造丸”的贵重药品,“系山东杜家所制”,“有人参、鹿茸、蕲蛇等药在内”(71)曾国藩著、董力编:《曾国藩家书》卷3,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45页。;又如晚清汉口及长江口岸对外出口的中药材名录里就有“蕲蛇(Chi-she)”(72)此处原文为威妥玛式拼音,R.Braun,List of Medicines Exported from Hankow and the Other Yangtze Ports,Shanghai:published at the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1888,p.2,p.36.。明中后期以降,赋税改革、白银货币化、药业发展等社会经济变革对“道地药材”贸易体系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蕲蛇的名气也通过药商、药品消费者得以推广。

  结语

  明代是中国“道地药材”生产、流通、理论知识等形成体系的重要时期,郑金生指出“道地药材”一称首次出现在晚明传奇《牡丹亭》中,就像是“胎儿落地后赋予的名字而已”(73)郑金生:《“道地药材”的形成与发展(Ⅱ)》,第44页。。白花蛇是明人熟知的珍贵药材,从蕲州白花蛇在明代的贡赋制度、本草著述、商品经济中的演变来看,探讨中国“道地药材”形成与发展的原因,须回到时代脉络之中,既要在“国家”制度的框架下寻求答案,又要追寻社会文化变迁、社会经济变革的轨迹。唐代以来,“能愈风疾、去死肌”的白花蛇作为土贡药材,由多地上贡至中央。明以前,白花蛇贡地的范围较大,涉及永州、蕲州、邓州、施州、黔州等十余个地方。至明代,一方面,在产地未减少的情况下,白花蛇贡地缩减为蕲州一个;另一方面,“道地”一词与药材的质量优劣产生密切关联,并逐渐形成“最优质的”含义。蕲州贡地脱颖而出,反映出明代官方意识到不同产地的白花蛇有优劣之分,选用“道地白花蛇”,进而从源头上把控宫廷药物资源的品质。

  明中期以来,随着药材流通,民间医家亦积极地加入到比较药材产地、讲究药效的风潮中,并在私修本草中有所反映。在明代本草学巨著《本草纲目》中,李时珍指出蕲蛇的优点在于毒性小、宜入药,为“道地药材”蕲蛇的形成注入重要的药性知识叙事,“蕲蛇”一词的内涵从地方特产转变为“道地药材”。在重视前代经验的后世医家眼中,蕲州本地医家李时珍书写的蕲蛇知识可信度较高。与此同时,出版业的发展,使蕲蛇的内涵从专业性著述向通俗性、普及性文本扩充,自此“蕲蛇”成为优质白花蛇的别名,“蕲州为道地良材、南阳次之”的药材产地等级排序也在晚明产生,映射出明代“道地药材”知识的系统性特征。由于长年累月的采捕,蕲蛇数量锐减,为完成土贡任务,明代蕲州官员多使用高压、强制性的手段来收集“蕲蛇”。但随着明中后期赋税改革和白银货币化,地方官府征收土贡的方式与渠道变得灵活多样。蕲州官府可向百姓统一征银,再以每条四钱银的价格购买附近的兴国州白花蛇上交太医院,白花蛇的性质由土贡变成商品。明中叶以降,社会经济变革促使药材商业化,各地之间的药材频繁流通,真伪、优劣药材充斥市场,“道地药材”消费文化盛行,药商、药品消费者对蕲蛇名气的推广起到重要作用。16世纪,蕲州白花蛇完成了从地方特产到“道地药材”、从贡品到商品的转变,反映出明代形成了颇具其时代特征的“道地药材”体系,它既是贡赋制度变革、专业性本草著述、商业贸易发展多重因素构建的复杂产物,还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相互形塑的关系,是为今日回顾中国“道地药材”发展历程的重要节点。

  【本文载于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2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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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建强 / 微信编辑:江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