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节 建筑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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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建筑企业固定资产可以选用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各期计算的折旧额相等。
这种方法适用于在各个会计期间使用程度比较均衡的图定资产。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x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国定资产原值x月折旧率
折旧案例: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有一台工程用机器设备,原价为608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8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算
该机器设备每月计提的折旧金额。
【答案】月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12=
(608-8)÷10÷12=5(万元)。
会计分录: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折旧 5
贷:累计折旧 5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x(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x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
在实务中,工作量法一般应用于以下三种方式:
①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
②按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③按台班计算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x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