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警校有哪些学校?

  初中毕业警校有: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西警官学校、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984年5月,成立河南省劳改劳教工作干部学校。1986年12月,河南省劳改劳教工作干部学校更名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1992年10月,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更名为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在1953年10月举办的陕西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81年3月成立陕西省政法干部学校,归陕西省司法厅领导。1992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办为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属成人高等院校。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

  

  广西警官学校:广西警官学校教学设施先进齐全,除建有刑侦实验室、痕检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电教室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外,还根据学校培养特警、治安、安全保卫等特殊人才的特点,建有警体训练馆、障碍场、练功沙池、射击、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培训基地等场所。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食堂、礼堂、文体活动大棚、田径场、图书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学校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形成了具有警察院校鲜明特色的学风和校风。在学生管理上,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新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进行严格的警务化训练。平时要求学生做到行为规范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同时大力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将原隶属自治区司法厅的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和隶属自治区监狱局的宁夏监狱警官培训中心整建制划归该院。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黑龙江省团校(原黑龙江省青年干部学院)并入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953年黑龙江省团校创建),两校合并后使用“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名称。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社区矫正、法律文秘、安全防范技术6个专业。学制五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五年制高职学生毕业时颁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凭。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989年,更名为湖南省司法劳改劳教警察干部学校。1996年,更名为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开展中专教育,在此期间的学生是包分配入警并且由湖南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主办主管。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980年3月,学校前身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干部学校、云南省劳改局技术学校创建。1983年,经云南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为中专学校,定名为“云南省第二公安学校”。1987年,更名为“云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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