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发轻生遗言,称其被领导索取贿赂
4月14日,陕西西安一高校老师李某某发轻生遗言的报道引发了社会关注。据悉,李某某是声乐博士,于2021年入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此前,他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称,一些领导收受其十万贿赂,并威胁其家人。对此,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一名负责人作出回应称,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并表示自己不清楚学院其他领导是否受贿,但是她敢对天发誓没有收过李某某的钱。
该负责人还称,学校正在配合警方调查,专班组也在处理此事,学院也组织人员去看望了李某某家属。值得一提的是,李某某曾经先后就读于西安音乐学院、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和莫斯科格涅辛音乐学院。目前,此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是非曲直,自有公论,相信官方调查后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明确的回复。假设李某某所言非虚,那么学校领导向李某某索取财物,就已经不再是学校内部的事情了,相关领导的做法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
当然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李某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也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这个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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