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4岁在校女学生被诬陷入狱6年,学校说:赔偿30万
如果给你30万你会做什么?买一辆车,还是买房子交首付款?还是其他……但是,如果要用你的6年青春自由来换这30万,你还会要吗?2016年,大学生李艳就遇到这样的事,由于被诬陷李艳不幸入狱获刑6年,6年后沉冤昭雪,学校想要用30万来赔偿她。她会同意吗?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事件起因
事情发生在2016年,24岁的在校大学生李艳假期的时候打算找一份兼职,给自己挣一点生活费。
她在网上找到一家教育机构招聘老师,她觉得很适合自己,于是经过投简历、面试,李艳成功的上岗。
找到兼职,李艳十分高兴也很珍惜这份工作。她平时性格本来就很温和,面对学生也很有耐心,虽然是新来的老师,但是却得到大部分学生的喜欢。
其实刚刚来到这里上班的时候,李艳还是挺辛苦的。那里的老师有点“欺生”,看到来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女生,都不自觉的欺负她。
但是李艳任劳任怨,无论同事有什么事她都愿意主动帮忙。渐渐的她靠自己的性格赢得了同事的喜欢。
李艳更加喜欢这个工作环境了,但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工作会断送了她自己的前程。
一天快下班的时候,李艳准备收拾东西回家,突然有人说学校备用的四万元现金不翼而飞了。
听到这个消息大家都挺惊讶,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平时学校里也不会有外人来,怎么会说没就没了呢?
会不会掉在哪个角落里了?
可是大家一起找了,哪也没有。除了剩下这些老师,也没有别人,于是有人提议,大家都“搜身搜包”,这么多钱不可能就这么没了。
李艳自然是跟随大家的脚步,她也问心无愧,自然心里很坦荡,不怕被查。
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突然听见有人说:“找到了”。她转身一看,竟然在自己包里躺着那四万块钱。
李艳整个人都懵了。这怎么可能啊?
一时间她感觉百口莫辩,这么多双眼睛都看着钱是从她包里翻出来的,她想抵赖都抵赖不了。
学校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这时有老师带头提议报警,警察来了之后把李艳带走了。
由于李艳自己也交代不清楚,钱怎么莫名其妙就到自己的包里了,当时学校没有监控。
虽然她不承认,但是人赃并获,最终学校以盗窃罪起诉了李艳,她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虽然学校老师都觉得抓到了凶手,但是这个结局让李艳的家人无法接受。李艳平时是个怎样的人呢?
李艳背景
李艳出生在湖南省郑州市一个贫困的家庭。从小她就是个懂事的孩子。
她知道家里条件并不好但母亲还坚持供自己读书,所以李艳一直是个用功的孩子,在学业上从来没让母亲操心过。
不仅如此,李艳也没有让母亲失望,她很孝顺,从上大学开始,只要有假期,她就会出去找一些兼职,替母亲减轻一些负担。
在邻居和亲朋好友心中,李艳也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这件事出现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都认为李艳不是这样的人,不会做出偷钱的事。
可是事实就是李艳已经开始在服刑。她的生活也彻底被改变了。
李艳所在的大学开除了她的学籍。父母含辛茹苦把自己供养到大学,但是她却在24岁这年结束了自己的学习生涯。
她再也没有机会像同龄人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等待她的只有冰冷的牢房。
李艳入狱,最伤心也最无法接受的人就是她的母亲,母亲想要为女儿翻案但是她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能力,她恨自己的无能,每天除了哭就是思念女儿,长期的心里压力,竟然精神出现了问题。
就在李艳入狱5个月的时候,母亲一病不起,不久就不幸离世了。
失去学业、母亲去世,这巨大的变化让李艳一度崩溃,而在外面的父亲和哥哥只能硬撑着,他们开始了漫长的上诉之路。
整整六年时间,他们把能找的法院都找了,但是证据不足,依然没能救出李艳。
可是就在李艳快要刑满释放的时候,事情竟然有了转机。
无罪释放
2022年,按照原本的六年之期,李艳离刑满释放不远了,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接到通知:你被无罪释放了。
痛苦的6年已经过来了,这个时候告诉她她是被冤枉的,她没有犯罪,李艳并没有开心。
6年的牢房生涯已经让她心如死灰,可是就在她已经绝望的时候竟然给了她一丝希望。
那么到底怎么回事呢?当年的四万块钱为什么会出现在李艳包里?
这要从年初说起,李艳曾经工作的这家学校又出现了一场盗窃案。
整个过程简直就是李艳的“翻版”,也是有人说丢了几万花钱,然后再其中一名老师的包里被找到。
提出报警的仍然是当年报警抓李艳的那个老师。
但是不一样的是,这次,这个老师的一举一动都被学校的监控记录下来。
原来,一切都是她“搞的鬼”,她故意陷害别人,把钱提前放在别人包里。
在审问这个老师的时候,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她的供词却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他觉得这个手法似乎很熟悉,似曾相识。
于是,这位细心的办案人员查到了这个人和当年报警抓李艳的人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说,李艳也可能是被陷害的?
经过几次询问,这名老师终于承认,当初出于嫉妒李艳,所以设计了这个四万块钱的圈套,目的就是想把李艳赶出学校。
至此,李艳终于清白了,但是她白白坐了6年大牢,这是无法改变的,试问有几个人可以咽下这口气?
赔偿30万
李艳被无罪释放后,当年她兼职的学校主动提出要给李艳30万元人民币,当作补偿,当年冤枉过她的人乃至那些草率办案的工作人员也纷纷登门道歉,请求她的原谅。
面对这些人,李艳却十分坚定。她说:我不要?任何赔偿,我要把你们?全都告上法庭,冤枉?过?我的人?一个也不放过!
@蛋糕只吃奶油?
一个故意陷害,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
6年牢狱生涯,试问人有几个6年青春可以浪费呢?
这迟到的“无罪释放”让李艳失去了学业失去了前途,失去了青春也失去了最挚爱的母亲。
这个故事让人心痛。
无耻的学校竟然拿三十万来赔偿,三十万可以换回这一切吗?
支持李艳讨回公道,冤枉她的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您支持李艳的做法吗?欢迎评论区留言。
我是@蛋糕只吃奶油?关注我,一起看人间百态,品冷暖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