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伊金霍洛旗这四项评选工作开始申报啦→

  

  

  2023年“伊金霍洛旗向上向善好青年”开始申报

  推选条件

  年龄在14至35周岁之间(198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在伊金霍洛旗学习、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

  着眼更好激励普通青年,曾获得往年旗级及以上“五四奖章” “两红两优”“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有违法犯罪经历和处于违法犯罪处罚期、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推选标准

  按照“爱岗敬业好青年”“创新创业好青年”“勤学上进好青年”“担当奉献好青年”“崇德守信好青年”“民族团结好青年”6个类别,推选产生“伊金霍洛旗向上向善好青年”。

  主要类别和标准如下:

  1.民族团结好青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模范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工作扎实、事迹突出。

  2.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3.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勤学上进好青年: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创新性学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5.担当奉献好青年: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长期扎根边远地区和艰苦岗位,在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拼搏奋斗、建功立业;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

  6.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组织推荐

  全旗各级团组织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组织好本单位和本系统“伊金霍洛旗向上向善好青年”的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拟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二)个人自荐

  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个人名义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伊金霍洛旗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并递交申报材料。各级团组织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自荐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并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审核意见,评审组委会将参考推荐意见筛选其中的事迹突出者作为自荐候选人。

  (三)申报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相关材料内容要填报详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

  电子版申报材料:

  《推荐表》《汇总表》word 电子版各1份;《推荐表》经本单位党组织或团组织审核并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2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1张;所获得的主要荣誉或奖励pdf扫描件(所有荣誉扫描在1个pdf里)。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类别+单位+姓名”,于4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邮箱:yqtwxxb@126.com。

  纸质版申报材料:

  《推荐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所获主要荣誉或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4月14日前送至团旗委宣传部(伊旗辰元大厦A座11楼1110办公室)。

  逾期、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工作要求

  1.突出主题重点。深入发掘各类“好青年”不同的优秀事迹所体现的“听党话,跟党走”的深层次共性,充分展现新时代伊金霍洛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拥有的广阔发展机遇和建功舞台、展现的昂扬奋斗之风貌、群体风采,积极寻找、推广、宣传本地区、本系统的优秀事例。

  2.开展宣讲交流。团旗委将酌情把推选的“伊金霍洛旗向上向善好青年”充实到伊金霍洛旗青年讲师团队伍中,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分享活动。

  3.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特点,依托团属新媒体矩阵推出系列话题,通过展播等方式推广各行各业“好青年”的鲜活故事,形成广大青少年主动学习身边榜样,积极追求进步的良好氛围。

  4.严肃推选纪律。严把纪律要求,规范活动流程,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诬陷诽谤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联 系 人:张晔、牛晗珊

  电 话:0477—8969401

  邮箱:yqtwx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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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开始申报

  申报条件

  (一)“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3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全旗各行各业优秀青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伊金霍洛旗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 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1.申报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建立时间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青年部门,团组织不参与此评选。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在我旗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上述奖项不对同一个人或集体重复授予,曾被授予市旗两级“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评选名额

  各镇团委、各系统团工委推荐“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或个人不少于2个,其他各单位、各部门可以独立推报。

  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和上一级领导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把握人选标准。在考察推荐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务,又要突出基层导向, 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副处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科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广泛组织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传承“五四”精神,脚踏实地、砥砺奋进,积极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和追梦人。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认真填写《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撰写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表》内容要填报详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申报表》《汇总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先进个人和集体须同时附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仅个人)、工作、生活近照各两张(仅提供电子版)。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4月17日前报送团旗委组织部,过期不予补评。

  申报注意事项

  “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是授予我旗青年集体和个人的最高荣誉。为确保2022年度“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有序开展,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廉洁问题“零容忍”。推荐人选要确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发挥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的意见,并报送证明材料。

  (二)对材料严格把关,如实填写《伊金霍洛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汇总表》,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其中,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由本单位或旗委统战部门出具证明。

  联 系 人:温东

  联系电话:0477-8969309

  电子信箱:yjhlqtw@126.com

  通讯地址:辰元大厦A座1113室

  邮 编:0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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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伊金霍洛旗“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开始申报

  评选标准

  (一)优秀少先队员

  1.在伊金霍洛旗就读且年龄在6至14周岁的少先队员。

  2.树立远大理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有强烈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3.培养优良品德。积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民族团结小小石榴籽。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少先队,模范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里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小主人意识强,能够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在身边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4.参加实践活动。在“习爷爷教导记心中”“红领巾心向党”“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党的故事我来讲 争做红领巾讲解员”“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在主题鲜明的校内外实践教育活动中砥砺品格、增长本领,积极参加“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在“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中表现突出。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全旗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 1 年以上的校外辅导员。

  2.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党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对少先队工作的要求。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履职能力较强。热爱少先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实施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等中表现突出,积极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有丰富的少先队工作经验和少先队理论成果,在少先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且在年终督导评估考核中名列前茅。

  5.专业能力扎实。注重提高做党的少年儿童工作的本领。用好“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积极参加自治区、市、旗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圆满完成培训学时并获得结业证书。

  6.道德修养良好。真心关爱少年儿童,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能够以身作则为少先队员做表率,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7.校外辅导员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生动、具体、准确有效地向少年儿童传播党的意识形态的能力。能够整合自身资源,常态化、机制性指导开展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为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的能力。有一定影响力、覆盖面,在争取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实践途径载体、创新丰富教育方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8.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三)优秀少先队集体

  1.优秀少先队大队

  (1)政治引领有力。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措施有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成效好,常态化开展“红领巾心向党”“习爷爷教导记心中”“党的故事我来讲 争做红领巾讲解员”“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等主题实践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果好。

  (2)组织健全活跃。定期组织大队会、中队会、小队会、队委会、队课和主题队日,不断强化少先队员组织意识,队员自主性锻炼充分。能够按照《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落实每周 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积极参加“红领巾中队”的创建活动,按时组织队员观看“红领巾爱学习”网上队课。

  (3)基础队务规范。大、中队辅导员及校外辅导员配备到位,素质良好,工作有效。定期召开学校少代会,少先队小?干规范轮换,建立党组织定期研究、有效领导少先队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使用红领巾、队旗、队徽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少先队队室、中队角、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宣传栏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特色鲜明,时代感强,利用率高。

  (4)队员光荣感强。坚持全童入队,实施分批入队。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分批入队、“红领巾奖章”、推优入团等激励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红领巾讲解员的注册人数达到要求,少先队数据平台的各项信息录入都达到要求。

  (5)辅导员素质过硬。大队辅导员具有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组织中传播党的意识形态的自觉意识以及将思想政治启蒙和正确价值观塑造融入各项实践活动的能力,掌握少先队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构建党团队一体化传承红色基因的全链条,帮助队员理解和珍惜党、团、队的标志标识,学习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队员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按标准配备校外辅导员,并积极发挥作用。

  (6)大队辅导员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2.优秀少先队中队

  (1)政治引领有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习爷爷教导记心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活动。

  (2)组织健全活跃。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建好中队角等组织阵地。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中队会、“共争‘小石榴籽章’”民族团结主题队课。争创红领巾中队,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强。能够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积极参加全国“红领巾中队”的创建活动,全体队员按时参加“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

  (3)队员光荣感强。积极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开展得好,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充分发挥少先队岗位对队员的锻炼激励作用,每学年进行中队委、小队长改选,定期进行服务岗位轮换。做到“人人能服务、个个都成长”。经常性地开展校内外少先队活动。

  (4)辅导员素质过硬。中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少先队工作,指导队员利用校内外时间、资源自主开展活动。能够及时传达党对少年儿童的关爱,向队员讲解党的历史和领袖,介绍党的成就,引导队员听党的话、感党恩、跟党走。配备校外辅导员,校外辅导员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和专长,向少先队员宣讲党的主张,传递党的关怀,讲好中国故事,宣传发展成就,为在校内外开展少先队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和支持。

  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各学校要采取层层推报的方式,在征得被推荐人所在集体同意后,由基层团队组织逐层推荐至团旗委学少部。

  (二)评审。由团旗委、旗教体局、旗人社局、旗少先队工作指导服务中心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2022年度伊金霍洛旗“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

  (三)公示。申报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须在所在学校(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表彰。主办单位将对最后确定的2022年度伊金霍洛旗“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联合发出表彰决定,并进行表彰。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精心组织评选工作,挖掘发现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贯通、标准一致、逐级推荐选拔优秀少先队员、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的有效机制。要把推荐、公示和评定的过程作为重要的宣传环节,大力宣传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员先进事迹和优良品德,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创优争先。

  (二)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各学校推荐集体和候选人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逐级推荐,严格把关。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优秀个人(集体),每个类别只报1个。对同一组织和个人3年内不重复表彰。

  (三)按时上报、把好初审。相关材料内容要填报详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

  填报要求

  电子版申报材料:《推荐表》《汇总表》word版;《推荐表》盖章后的扫描件;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字数不超过1000字);所获主要奖励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评选优秀少先队集体需提供活动剪影及队课相关材料。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类别+学校+名称或姓名”(例:“优秀少先队员+伊旗第一小学+王一一”)。4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团旗委邮箱:yjhlqtw@126.com。

  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所获主要荣誉或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4月12日前送至团旗委学校部(辰元大厦A座1114)。

  逾期、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联 系 人:张朵

  联系电话:0477-8969311

  电子信箱:yjhlqtw@126.com

  地 址:伊金霍洛旗辰元大厦A座11楼11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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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两红两优”开始申报啦!

  什么是“两红两优”

  ①“两红”指的是“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②“两优”指的是“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范围及条件

  全旗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从企业、农村牧区、机关、学校、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中评选。

  1.参评资格: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学校团支部满1年)。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

  2.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爱里”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全旗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

  1.参评资格:团龄2年以上(学生团员团龄满1年);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近3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1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参评条件: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全旗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各级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爱里 ”管理员、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

  1.参评资格: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2.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全旗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旗优秀共青团员、全旗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 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申报名额

  各基层团组织结合实际情况推报“两红两优”候选集体(个人),推报各类型候选集体(个人)数量不超过3个(学校团委除外)。

  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严格程序标准。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加强审核把关,由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听取旗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和青年代表意见,重点核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推荐对象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急难险重新”任务表现,在此基础上旗区级团委等额确定建议表彰对象。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应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问责。

  3.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团组织要统筹把握,通过举办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宣讲活动、工作交流会、风采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扩大评选活动影响力。

  4.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根据工作安排,请各级团组织同步梳理核实本单位2018年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全旗“两红”“两优”获得者相关情况。全旗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违纪违法情况主要包括:(1)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者团的纪律,被改组或者解散的;(2)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3)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4)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决定,情节严重的。(5)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其他情形。

  尚未超龄离团的“全旗优秀共青团员”、尚在团的工作岗位上的“全旗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违纪违法情况主要包括:

  (1)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或者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等团纪处分的;

  (5)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6)非法离境的;

  (7)道德品质败坏、腐化堕落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其他情形。

  填报要求

  申报集体(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并附300字和1500字以内的典型申报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申报个人的要附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仅要电子版),申报集体的要附共青团工作有关的集体照两张(仅要电子版)。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团组织为单位汇总后于4月7日12:00 前报送团旗委组织部邮箱(中学团委报学校部邮箱)。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申报名单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团旗委组织部(中学团组织“两红两优”申报材料报送至团旗委学校部),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组织部联系人:温东 刘腾

  联系电话:0477-8969309

  电子邮箱:yjhlqtwzxb@126.com

  办公地址:伊金霍洛旗辰元大厦A座1113室

  学校部联系人:王晓彦

  联系电话:0477-8969311

  电子邮箱:yqtwxxb@126.com

  办公地址:伊金霍洛旗辰元大厦A座1114室

  申报表下载方式

  具体评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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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来源:伊金霍洛共青团丨责编:苏娜丨校对:郭楷彦丨审核:朱肸 张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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