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

  4月21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鸭绿江发源于吉林省长白山南麓,干流全长795公里,流经吉林、辽宁两省八个城市,于辽宁丹东的东港市注入黄海。全流域孕育滋养两省3.25平方公里土地,是东北地区单位面积产水量最大的一条水系,也是我国众多河流中自然度最高、生态环境最高的河流之一。鸭绿江更是一条历史悠久的"英雄江",蕴含着厚重的家国情怀和强烈的民族自信。

  ▲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会标由青山、江水、桥梁、双手等图案组成。

  此次两省四院的司法跨域协作主要工作模式为:

  ?建立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由轮值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交流四家法院工作经验,通报鸭绿江流域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情况,谋划部署下一步重点协作工作。

  ?建立司法联动、司法服务协作机制。加强在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建立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司法法院定期互通辖区内生态司法审判工作数据,随时通报鸭绿江流域内重大影响案件、区域关联案件信息等。

  ?建立健全人员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内法院教育培训机构交流力度,积极推进四家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合培训、庭审观摩等。

  ?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机制。围绕生态司法服务和保障鸭绿江流域协同发展建设,定期围绕环境资源审判热点、难点以及司法协作中的系列问题,加强调研、组织研讨。

  ?建立新闻宣传协作机制。及时总结鸭绿江流域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亮点,培育典型案例,共同策划、组织开展联合宣传活动。

  签约仪式后,两省三地法检人员参加了第一届鸭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研讨会,就如何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延伸司法职能作用,推动鸭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落地落实、走深走实,展开交流与研讨。

  两省三地四家法院将在两省高院的带领下,自觉扛起鸭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担当,共同携手推进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跨区域司法协作新格局,为守护鸭绿江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合力。

  来源/丹东法院

  原标题:《【关注】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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