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女子入职台球厅当服务员却被克扣工资

  广东江门两名女子在台球厅当服务员,离职后却被告知没有工资。经过劳动局调解,老板最终按照当地最低标准 1800 元结算工资,并且以库存少钱和工服为由扣了每人 259 元。当事人王女士表示,招聘信息写的月工资 3000 元,但是面试时老板说试用期是 2700 元,没有签订合同。

  

  据报道,这两名女子分别于上个月 16 日入职江门某家台球厅当服务员,工作天数分别为 6 天和 7 天。然而,在提出离职后,她们却被告知没有工资。这让两人都感到不满和疑惑。

  随后,这两名女子向劳动局反映了该情况。经过调解,老板最终同意按照当地最低标准 1800 元结算工资。但是,在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却以第 1 天不算工资、库存少钱和工服为由,分别扣了两名女子 259 元。

  

  王女士表示,她们感到很不满意,因为招聘信息上写的是月工资 3000 元,但是面试时老板说试用期是 2700 元,而且没有签订合同。另一名女子则表示,她上班 7 天只拿到了 101 元,而另一名女子上班 6 天只拿到了 41 元。

  目前,这两名女子仍在寻求解决方案,希望能拿回应得的工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介入调查,并表示将对该台球厅进行处罚。

  此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人对老板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应该遵守招聘信息上的月工资标准,并且应该签订合同。也有人认为,这两名女子在入职时应该仔细检查合同,以及了解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总之,作为一名员工,我们应该仔细了解公司的规定和合同内容,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而作为雇主,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要做出违法的行为。遵守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