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下架、刷一星,她摊上事了!

  华语影视圈,又有人塌房了。

  这次是一位大导演。

  她的名字你可能不记得,但她的作品你大概率看过。

  她就是张婉婷(不是《再见爱人》那位)。

  代表作《岁月神偷》《秋天的童话》《玻璃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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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婉婷、罗启锐夫妇在拍摄《岁月神偷》

  最近,张婉婷摊上事了。

  她十年磨一剑的新片《给十九岁的我》,遭到了民众的激烈抵制。

  刚公映4天,就被迫下映,成了禁片。

  豆瓣涌入大量一星差评。

  「恶心」「骗子」「垃圾」

  开分9+,现在即将跌破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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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落幕的金像奖,也因为将最佳影片颁给了此片,而遭痛批为「史上最耻辱的一届」。

  曾经的顶级导演,如今被钉上了耻辱柱。

  冤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天鱼叔就来拆解一下这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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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十九岁的我》是一部纪录片。

  它围绕英华女校展开。

  这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知名中学。

  李嘉诚的夫人庄月明,已故船王包玉刚的长女包陪庆,「玄学天后」麦玲玲,都曾在此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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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英华女校迎来了一件大事。

  要在旧址重建新的校舍。

  为此,全校师生暂时搬往深水埗校舍三年,等待新校舍修好再搬回。

  时任校长决定制作一部纪录片,记下学校的历史时刻。

  英华老校友张婉婷,成为执导这个项目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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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方和拍摄团队在一年级学生中选出六名被拍摄者:

  阿雀、阿聆、阿佘、「香港小姐」、Madam、马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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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构想中,学生们的成长将作为线索,勾连起新老校舍的变迁。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新校舍的工期一再拖延,直到她们毕业都没有重返旧址。

  张婉婷的摄影机没有停,顺着六位女生中学毕业之后拍了下去,陆陆续续拍了十年。

  主线不再是校舍,而扩大至整个香港社会十年间的变化。

  这也是预告片中的一句话:

  「见证少女成长,共度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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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正片于校内首映。

  未曾想,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此打响。

  阿聆表示,首次看完电影,就感到恐惧。

  学校的心理医生也给出专业建议,「以她的状态,电影不适合公映」。

  背后原因不难理解。

  她们的隐私,在镜头前无心说出的玩笑话,甚至是青春期不成熟的政治立场,都很可能随着影片的火爆公映而影响她们的前途。

  尤其是现在这个热衷于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的言论环境。

  如果她们昔日的不成熟言论被某些观众无限放大,那么「今日的她们」势必会被「昨日的她们」吞噬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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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片方以「已通过电检」为由,拒绝删去阿聆的片段。

  不顾她的反对,依旧让全片参与各种展映,直到最后在香港公映。

  影片上映两天后,忍无可忍的阿聆向某杂志寄出「万言书」,控诉片方的恶劣行径与校方的纵容。

  信中她提到,片方说一套做一套,与校方合谋侵害学生利益。

  尽管张婉婷表示,被拍者可以随时选择退出。

  但事实上,多年来只有一名学生「由中一哭到中五,哭到全级都知道她根本不愿拍摄」,最后才能在中五时退出拍摄。

  阿聆强调,学校起初没有提过本片会公开放映,只用于校内放映、制作DVD以筹款。

  她由始至终都不同意公开放映。

  至此,学生与片方、校方的纠纷,正式进入了公众视野。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位接一位被拍者,站出来表达自己的不适。

  阿佘接受《明周》的采访时提到,片中有部分镜头属于未经同意的偷拍。

  并直言导演的旁白「加多了主观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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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跟拍到阿聆某次幼稚、不成熟的一面,导演会在旁白中直接评论其「刁蛮任性」,把一件小事无限放大。

  这自然会引起被拍者的不满情绪。

  把一部纪录片按着自己的意愿「戏剧化」,这显然是有违纪录片伦理的,同时也是对被拍摄者极大的不尊重。

  此外,本片的「同意书」也引起了很大争议。

  当年,因为主角们都未成年,所以她们父母作为监护人签下第一份拍摄同意书。

  在影片上映前,她们需要签「同意公映」的第二份同意书。

  主角之一的「香港小姐」表示,她被片方连哄带骗称「其他人都已签过」,而实际上阿聆并未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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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隐私,欺骗撒谎,知错不改……

  一系列操作,惊呆了广大网友。

  影片口碑犹如坐过山车一般不断下滑,终于在上映四天后紧急撤片。

  英华女校单方面宣布,退出金像奖最佳影片的争夺。

  本以为这电影就这样凉了。

  哪知还有个深水炸弹。

  4月16日,本届金像奖竟然把最佳电影颁给了这部「禁片」。

  之前暂时搁置的争议直接迎来了大爆发,瞬间点燃了网民的情绪。

  本片联合导演郭伟伦的拱火发言,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创作者们不要因为这件事就不拍纪录片了,我们要先拍、先剪,先上了再说」

  并表示还要争取本片冲向全宇宙,让更多观众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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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不要脸」三个字刷爆社交网络。

  本片连带金像奖一起,被钉上了耻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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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整个事件,鱼叔感到非常可惜。

  但不是因为电影被禁映了。

  而是因为所有的伤害,本来都可以避免。

  事情恶化到如今的地步,片方、校方、金像奖组委会,都难辞其咎。

  首当其冲的,当然是导演张婉婷。

  《给十九岁的我》关于侵犯隐私的争议,其实有迹可循。

  在采访中,张婉婷不止一次提到过,为了实现拍摄,自己时而会用一些不正规的方法。

  比如,为了进入亚洲单车锦标赛比赛场馆做采访,她向工作人员谎称纪录片团队是有许可证的记者。

  以前在美国拍片时,还伪造过市长签名……

  这种「冒险」拍法,一次又一次换来了「精彩的」素材。

  甚至多年后,对她来说依然是一个炫耀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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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张婉婷心里没有专业纪录片工作者的那根弦。

  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为了拍摄可以逾越一些界线。

  因而才不惜用偷拍的方式,把女孩们的生活变成一出「楚门的世界」。

  这对于被拍摄者当然是难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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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在张婉婷的职业生涯中,一直有对纪录片边界的探索。

  2003年,她受成龙之邀,拍摄了关于他父亲的纪录片《龙的深处——失落的拼图》。

  后来她将其改编成了剧情片《三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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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

  2013年,她在《给十九岁的我》拍摄期间,还拍了一部剧情短片《深蓝》。

  直接改编自纪录片中阿聆的人生故事,并由阿聆和她的弟弟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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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婉婷这一招可谓是「一鱼两吃」。

  纪录片、剧情片,我全都要。

  如果说以前她还会把两个片种刻意分开,那么在《给十九岁的我》中,她似乎已经不在意纪录片与剧情片的分界线了。

  不仅亲自担任旁白解说,还要在客观描述的基础上加入大量的主观评论,

  使得本片直接变成了一部「虚假的纪录片」:用戏剧性的手法,伪造不存在的事实。

  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背纪录片伦理的。

  可笑的是,联合导演郭伟伦反而倒打一耙,暗指创作者才是受害者:

  「这次教训,让我知道了要怎样保护创作人,希望大家之后都能光明正大地拍戏」

  毫无反思和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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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奖礼的氛围,很容易让创作人陶醉于自我感动中。

  殊不知,拿起镜头的他们,已经拥有了足够大的权力。

  在他们对面的被拍摄者,才是没有话语权的弱势一方。

  再看看英华女校,在整件事当中也是失职的。

  一方面,没有和摄制组沟通好,抑或有意隐瞒,让女孩们误以为本片仅作校内放映用途。

  另一方面,在阿聆等人表示困扰时,校方并没有在维权当中起到积极作用。

  反倒是在电影拿奖后,光速登出了一则声明,「诚意道歉」。

  不过,道歉的对象不是女孩们,而是金像奖组委会。

  因为校方「没有派代表出席颁奖礼」。

  结尾再次声明,拍摄中不存在强迫或偷拍。

  总之就是甩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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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金像奖的问题就更大了。

  由于评奖规则设置,所有符合上映时间、场次要求的电影便自动获得参选资格。

  虽然英华女校宣布退选,但金像奖方面仍保留了它的资格。

  主席尔冬升表示,金像奖方面没有立场,评奖不应受外界风波影响。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

  但从现场视频来看,由于《给十九岁的我》版权隶属于英华女校,所以校方宣布退选之后,大屏幕甚至都无法播放影片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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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鱼叔就不得不质疑一嘴:

  评委是怎么看到的原片呢?

  须知,金像奖投票分两轮,第一轮由大众选民及第一轮专业评审选出提名名单。

  第二轮则由第二轮专业评审团、14个专业协会会员选出得奖名单。

  《给十九岁的我》撤映、退选,是发生在第一轮结束后。

  也就是说,片方不可以像其它参选片那样,专门为第二轮评审提供看片机会。

  除非二轮评委早就在展映和短暂的公映时看过,否则根本无从看到原片。

  然而,这种情况之下,本片依然拿到了头等大奖。

  不排除一些评委是「盲投」出来的,或者,片方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在宣布退选后还偷偷给评委看了片。

  这对其他入围影片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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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不用说,表彰一部有悖专业道德的影片,会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也相当于是在鼓励这种行为。

  最讽刺的是。

  金像奖把最佳影片,颁给了一部不能再公开播映、大众根本看不到的电影。

  堪称影史级别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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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难发现,整个事件中,双方态度差异十分明显。

  女孩们愤怒,委屈,不断维权发声。

  而导演、校方、金像奖,则只是重复着一套不痛不痒的公关话术。???

  难道这么多专业人士,真的都觉得电影的拍摄制作毫无问题?

  倒也未必。

  或许,就是出于一种艺术至上的认知:

  为了成就一部伟大的作品,有些东西没有那么重要,是可以牺牲的。

  无论是张婉婷耗上十年心力,还是金像奖被口水淹没也要维护此片。

  都可以看出她们渴望成就一部杰作的野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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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的品质是否要以剥削「人」为代价,这历来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徐童的《麦收》,就曾因未得到拍摄者允许,遭到抵制。

  当时,也有不少影迷、专业人士为其说话。

  认为这部纪录片可以让大家看到内地性工作者们的现实状况,不该被禁。

  双方似乎都有道理。

  在艺术面前,我们往往容易忽视艺术背后的代价。

  而在抽象的人性面前,我们也容易忽视具体的人。

  放到剧情片当中,这个冲突就更强烈了。

  希区柯克曾说过:「演员是牲口」。

  许多你我钟意的影史经典,实际上都是以剥削演员为代价的。

  说起大名鼎鼎的《闪灵》,无论是不是影迷都能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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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早已成了亚文化的标杆级作品。

  但是对于参演的女主角来说,本片的拍摄却是一场噩梦。

  为了拍出女主角在幽闭环境下的绝望与恐惧

  导演库布里克直接让全剧组的人孤立她,还会不时谩骂、贬损她。

  甚至用同一个镜头重复拍摄几十条的方法来消磨她的精气神,以释放出导演想要的,混合着疲惫、惊惧、歇斯底里的疯癫状态。

  她看着杰克用斧头砸门的经典场景,真的是用生命演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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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桩影史公案更加出名。

  在《巴黎的最后探戈》拍摄片场,主演马龙·白兰度和导演贝托鲁奇「合谋」。

  在事先未知会女主角的前提下,在性侵的戏份中,增加了用黄油当润滑剂的细节。

  女主角在正片中一切的惊恐反应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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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事后回忆说:

  「马龙并没有真的强奸我,但我真的流泪了」

  当然,两位女演员受到的伤害更为直观、残酷。

  但根本上,和英华女校的女孩们是相同的。

  为了成就一部杰作,她们都被迫牺牲了个体的利益,将身体、隐私割让给了创作者。

  但这真的是唯一的解法吗?

  鱼叔讲两个正面例子。

  一个是林克莱特导演的《少年时代》。

  本片从2002到2013,历时12年,记录了一个小男孩从6岁到18岁的成长历程。

  设定与《给十九岁的我》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却是一部实打实的剧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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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像阿聆提到,张婉婷请她出演短片,她并不会感到隐私受到侵犯。

  因为说到底那是一部剧情片。

  相同的结构、相同的拍法,虚构比真实更尊重被拍摄者。

  而且故事情节、人物关系的虚构,也并不妨碍影片的感人程度。

  因为导演和演员们真实拍了12年。

  当观众看到结尾,孩子越长越高,父母的脸上的皮肤越来越松弛时候,依然可以感受到时间摧枯拉朽的力量。

  一部「真实的剧情片」,与一部「虚假的纪录片」,孰高孰低?

  答案不言自明。

  另一个例子,是《人生七年》系列。

  节目组每隔七年,邀请被拍者进行一次对话,记录下他们的人生转变。

  以对话的方式,呈现的不是创作者对观众的单向输出,而是创作者与被拍摄者的双向互动。

  所以我们能看到,被拍者在回答一些问题时,会提出自己的质疑:

  你这么问我,是不是存在诱导性,会引导观众的想法?

  这也不失为一种避免创作者单方面操纵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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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

  创作者在面临两难选择时,还是会想到突出重围的办法。

  而自私的创作者则只会喊「先拍、先剪,上了再说」,完全不顾后果。

  我们当然应该为电影的艺术价值叫好。

  但「艺术」和「人」,本来就不是相悖的。

  鱼叔相信,一个有才能的创作者,自能找到权宜之计。

  那个视「演员为牲口」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以艺术为名的遮羞布,也该摘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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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