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金融庭走前端、治未病,到“鹏博士”集团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讲座

  为贯彻张军院长“抓前端,治末病”的要求,把能动司法贯彻审判工作始终。6月9日,中院金融庭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防范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普法讲座。中院金融庭副庭长侯娜,法官助理冷晓燕、张明方、冯耀辉、薄富超参加。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A股上市,致力于发展产业互联网、算力网络数据中心、家庭宽带及增值智慧云网三大板块业务。多年以来,鹏博士集团践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则,秉承着“共建建数智社会、共享数智美好”的企业使命,致力于让数字化、智能化走入千家万户,成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中立云网融合平台。

  

  金融庭实地参观了鹏博士公司的产业园区,详细了解了鹏博士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司法需求,并开展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常识等普法讲座。

  讲座中,金融庭详细讲解了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虚假陈述损失、董监高等责任主体赔偿责任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构成等法律常识。鹏博士公司对中院金融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表示感谢,表示将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学习,进一步依法规范上市公司的合规行为,为青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中院金融庭将依托“融·实”党建品牌,持续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活动,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加强普法宣传,助力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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