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蒸:学术即心术,我所了解的倪康梁|科技创新中伦理问题前瞻研究(62)

  1. 本文作者李幼蒸,原题为:关于倪梁康文章的一封旧信——忆往叙实:并忆“胡塞尔”文撰写30年,原发于2008年6月3日的天涯社区,特此声明!

  2. 本文再转自“必记本”,2022-12-13

  李幼蒸(1936年11月—),原为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前言:整整三十年前,我撰写完了万把字的“胡塞尔”文,1980年发表后,在中国首次正式引介了胡塞尔思想,其后二十多年中国现象学研究发生了很大的进展。现在搞现象学的中年人之中,大概当初都读过我那篇文章,并受到其一定影响。其后我译《纯粹现象学通论》又有助于中国现象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与此同时,中国从事现象学研究者渐多,后劲可观,令人欣慰。没想到我当时在困难条件下率先撰文、率先倡译的努力,能引发如此后续效应。我的写作方式本来就是为了青年人有阶可循,逐步前进,以便共同推动中国的哲学事业的。不意在我对中国理论学术做出了这些贡献之后,最终反而被迫离开了单位,而我当初和杜任之所寄望深厚的一些西学青年,后来有些人竞将我视作须加排挤的“对手”。

  当时我更不可能想到,一些人转攻我所率先提倡的现象学或当代欧陆哲学后,一方面要继续从我的译著中求知获益,一方面却急于掩盖我在中国现象学乃至西方哲学研究领域内的作用。1977年开始,我的主要任务(以后将发表主题为“30年来的治学方向”文)是将两岸四地中国学界甚少深入的当代德、法理论(主要是现象学,解释学,符号学,结构主义,电影理论,历史理论等)引介至中国、中文地区。我之所以能够这样做,是因为此前我有20年的独立的、多学科的知识准备,这就是为什么是由我,而不是由港台欧美博士们,率先做了这些朝向学术思想汇通的事。嗣后不少青年人均根据我当初提供的独特视角了解了各种当代新“学脉”(这才是治学最困难的地方:在整体脉络中安置课题),紧跟上来。而一些西学青年非常怪:一方面读我文极为热心,仔细了解我的思路,另一方面又极热中于消除我的贡献痕迹(如果我有权势,他们当然就改唱赞美歌了。因为他们的态度是有目的的,是朝向利益回报的。我写这一段,是要让现在的青年人知道中国学术前途的“本质”在“心术”。这个功利主义本质是直接违反仁学和阳明良知学的,而却为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固疾:势利心。“红眼病”只是表象而已,嫉妒的根源是势利心。而仁学的本质就是反势利心)。在十年刚结束条件下,我的第一篇文章“胡塞尔”,在中国学术史上,第一次(当然是在当时可能条件下,在洪谦、熊伟都只能写出三千字的情况下)将其学的中心思想有力地(即思想上“有效地”)引进当初一片荒芜的学界,无论从眼界、知识,撰写各个方面,当时都可以说是“别开生面”。以至于张庆熊当初在哲学所科研处座谈会上发言首推该文在50篇文中的特殊贡献(科研处通告)。其后为了消除或贬低此文在当代中国思想史上的带头作用,一些人不断找出其他在我之前的“名人”来暗示我文非有此率先作用。本来这很自然,不值得在意。但也有更出乎意料的荒唐事发生。兹将一段个人经历简述于下,聊为时代风习之存证。(文末附我当初给张祥龙的信及倪梁康一篇网文下载)

  倪康梁(1956年7月—),德国弗莱堡大学哲学博士。现为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现象学与心性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出版有《胡塞尔文集》《自识与反思——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现象学及其效应》《意识的向度——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逻辑研究》《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人生第一等事——王阳明及其后学论“致良知”》等著作或译作。

  2003年偶然在网上看到倪梁康写的一篇关于中国现象学发展的报告,其中两点引起我的关注。第一点,他把瑞士耿宁在美国“现象学百科手册”上写的署名条目文章“中国现象学”和他自己另行撰写的文章“现象学在中国”混为一体加以发布。其次,他又在介绍该文时,把耿宁在文中谈到的我译《纯粹现象学通论》一事略去不提,而只提出他译的小册子《现象学观念》。我由此才不得不抽时间研究了一下这个case,感觉到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不明白其动机为何。同时从网站《中国现象学》和南京大学哲学系网站上看到关于我的译著的两个错误出版时间,错的一个样。这也是一件小事,但怎么会发生呢?我这才想到,难道一个人会这么无聊,搞这种小动作,以造成自己的译作在前的印象?有这么重要么?我再查看了一下中国现象学网站,发现上面主要是关于倪个人的东西,但网站是学会的名义。但他为什么要在此专门现象学的介绍中排除我的重要现象学译著的消息呢?难道因为我这本国内学界公认的译著挡着他追求现象学权威的路?如果他这样想,本来是他的自由,但他拉着我们共同的朋友耿宁一起这么做,就太过分了。我于是把此事通报给他(寄到中山大学哲学系)和以下与现象学和西方哲学研究有关系的人,有耿宁,张祥龙,靳西平,陈嘉映(童世俊转), 牟博等 。倪在给张祥龙的信中,以及通过张转我的德文信中对此做了解释。他并说,鉴于李已将此事告知多人,是否可将此事公开?我看过他的信后,特别是在和张祥龙等通信后,觉得对倪“提醒”的目的已达,这样当然无须再小题大做。但是几年过去了,期间又出现了若干奇怪的事。我渐渐发觉,一切都怪在我的《通论》的存在上。他如果老惦记着这件事,老动这个脑筋,对于一个本应有大量事要干的现象学家来说有必要么?胡塞尔有这么多重要著作都无人翻译,为什么他不积极从事而非盯着别人已出版的书呢?特别是,他还研究王阳明的良知学,讲究“良知”,那就更该多从正面思考他的学术生涯规划。这样也不孤负耿宁对他一片培养期待之心。但是,一些看似小的东西,反映着很多潜在的、日后会膨胀的大的东西。我作为新时期以来最早引介胡塞尔现象学的人,当然也关心中国现象学家们的“心术”问题。所以还是决定将相关问题谈一谈。

  耿宁(Iso Kern)

  1937年出生于伯尔尼。

  瑞士哲学家,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从伯尔尼城市高中毕业后,从1956年-1960年耿宁先后在比利时鲁汶天主教大学的高等哲学学院和弗赖堡-布赖斯高的阿尔伯特-路德维希大学学习了四年哲学。1961年10月,他在鲁汶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是关于胡塞尔与康德以及新康德主义的关系。

  1962年2月至1971年秋,耿宁在鲁汶的胡塞尔档案馆工作,编辑整理胡塞尔遗留下来的速记文字中关于共主观性的现象学的文本。在此期间,耿宁于1963年至1965年在鲁汶大学汉学研究所学习中文口语。

  1972年,耿宁去了海德堡。1973年7月,他在鲁普雷希特-卡尔斯大学(Ruprecht Karls Universit)任职直到1978/79年。1979年4月1日,为了集中精力研究中国哲学辞去了终身教授的职位前往中国。

  直到1984年10月,耿宁分别在台湾国立大学、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以及南京和北京大学的哲学研究所学习。回到瑞士后,他先后在苏黎世和弗里堡的大学教授中国哲学。

  从1985年起,耿宁在伯尔尼大学教授中国的道教、儒教和佛教。1995年,他被任命为荣誉教授。

  如今他与他的中国妻子住在图恩湖畔的克拉蒂根(Krattigen)。

  哲学是对智慧的热爱,瑞士教授耿宁(Iso Kern),将他的一生献给了中国哲学。

  1。“现象学在中国”文章事:倪的奇怪逻辑似乎是:为了增补资料,使耿宁原文丰富化,他自行增加了很多材料,并削减了一些材料。这样,他就把耿宁文中一些重要的部分删除,而加上许多(对现象学来说)不重要的名人名事,通过使文章“杂”而使其丰富化。为什么?为了使耿宁文扩大化和丰富化,倪就决定采取了“倒向运作法”:先删削文章中的重要部分?这是什么逻辑?他的含混修辞学是:他连自己的《逻辑研究》都删了。就是说,他为了删除我的作为胡塞尔“第一书”的通论,决定大义灭亲,将自己的译作一起陪绑。目的当然不是仅为了保留下来他的“第一部胡塞尔译作”《现象学观念》小册子,以突出他是第一个翻译胡塞尔代表作的人,而是不必突显我的译作。倪作为中国现象学报导者,不报导主要的,而是报导次要的。并且用报导不相干的来排除此文中最应报导的。倪的目的可能有三:第一删除我译书的份量;突显自己是第一个胡塞尔译者(用自己的“小胡塞尔”取代我的“大胡塞尔”,这也是倪的一种含混姿态:反正都是胡塞尔),又通过谈述许多从前和现象学“沾过一点边的”来消除我在中国第一次“有力地”引介胡塞尔的历史事实。倪在辨词中称自己文章已两次提到我的名字。倪如连一次都不提,不是太明显了么?(这个辨词非常像李泽厚所说的:他向把我弄进哲学所的杜任之“建议”:要重用李。同时却企图排除我的被约现象学美学稿。这个逻辑也被余英时用过:私下要我寄给他我的译著并对周礼全说“我对他印象不错”,而后来拒绝我参加他作为主讲的国际会议。共同点:明一套,暗一套!对于商人,这是自然的。而三位均都是谈孔孟和王阳明的。这才是要点。青年读者注意:一定要细心察看人的道义话语和他的内心动机之间的隐蔽互动关系!)要点仍然是:倪在文中留下了我的相对不重要的工作(写介绍文),排除了我的远为更重要的工作:《通论》之翻译(这也恰是他从中受益最大的部分)。我在查阅网站后,发觉该站当时明显排斥我的现象学成果消息,于是决定另外写文“自己介绍自己”(和博导们都有研究生集团代劳不一样,我一生什么事都是自己动手的),这就是我在网站《中国儒学网》上刊出的“我的现象学学术经历”一文的背景。

  2。混淆不同稿件:问题在于,倪完全有自由这么做,但不该拉对他感情甚深的耿宁来垫背!倪以他惯用的混合修辞法在文章注解中写道;“本文由耿宁和倪梁康合作完成。其英文第一稿和德文第二稿曾分别以“耿宁”和“倪梁康/耿宁”的名义发表在Encyclopedia of Phenomenology….1997 以及Phaenomenologische Forschungen,…1997。中文稿现由倪梁康在两次外文稿的基础上翻译、修改、并做了较大程度的补充。”倪于是就按前述办法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补充”。这说明,“修改和补充”都是倪做的了。那为什么要提另两稿?这根本就是两回事(耿宁稿是为西方百科词典写条目,倪稿是为中国读者写报告)。但倪巧妙地用了“在。。。基础上”,也就硬把耿宁拉了进来,以向国内读者暗示,此稿有“国际学术背景”,并获得了耿宁支持(耿宁会支持倪在文中提到倪译的《现象学观念》而不提李译的《通论》么?这是多“外行”的处理?)。倪含混其辞另一例为:在其《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中,一方面他声称此为其著作,另一方面又声明其主要部分的条目是翻译。其实该书属于词典编译一类。如有人说其为翻译而有欠完整、准确时,就说是著作;如发现其中颇多翻译处时就说已声明包含有翻译。这样既避免了纯翻译的困难,又提升了工作的等级。对于会外文而又写作不错的人来说,随意性的“编译”是一件极轻便讨好的事(当然得记取张汝伦教训)。翻译必须对付那百分之1的难处,编译则可将难处略去。顺便指出,另一方面,如果会外语的人用“编译法”写文章,照着《哲学历史百科》这样的资料库内的条目去“改写”,写多少篇都是立马可待的,还可以全部都有出处。此外,倪明明说该书是他过去15年研究的成果,即他自1980上大学时即已开始的研究结果,怎么又加入71篇翻译?如果是翻译,怎么又有改动?翻译要对原作者负责,必须完整翻译。怎么可以自行改动?该不会是要把难的改掉吧?

  3。擅自改动我书的出版日期:倪在辨词中说他对我一向很尊重。因此主动向南京大学网站和现象学网站发去了我的《通论》出版消息。首先,倪在此的含混修辞术是:此书倪客观上当然不可能加以实际排除,所以通知两个网站有关此书消息并非什么“功劳”。而妙在他竞私自更改了《通论》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两个出版日期(大陆1992被改成1994;台湾1994被改成1995。他的《逻辑研究》是1993出版的),以暗示此书出版在他的《逻辑研究》出版之后。不仅为了向不明读者散布他书在我书之前的假象,更重要的是“企图消除”他书曾受益我书的印象。1987年甘阳告我,他约倪译《逻辑研究》,倪怕自己不能胜任,故“请甘阳”到时代为校对。那时倪刚到国外,正应努力攻读,怎么会有时间翻译?又自言离翻译该书的程度相差尚远。倪大学本科德语系,硕士研究生在国内哲学系,即使认识耿宁较早,耿宁来华学中文,也不可能为其授课;至于那时的学生的程度也可以想象。的确,成年人里谁会做这类无聊事。所以正因为人们想不到,就偏有人想得到。后来经我多次向两个网站去电邮申明,后来才改正了。倪先生:对此你又如何辩解?(那时为了不必小题大做,我替你说是“疏忽”)!(2003年 给倪 写信时,我还不太拿得准倪是否会如此无聊。但又过了几年后,对他有了新的了解,才觉得这可能是真的!太可怕了!不是问题多严重,而是耿宁精心培养的中国胡塞尔学者会动这个脑筋!他在文中自行增加的“补充”包括:他们西方受教育一代现在占据了两岸现象学教席,暗示从他们开始中国才有严肃的现象学研究。)又过了几年,我综合各种(底下要谈)现象后,推断他真正的意图并非是为了争谁的书先发表,而是要掩盖他从我书受益的痕迹,并为他日后的现象学“经营”打基础。

  5。文集刊载事:在此事过去不久(靳西平先生曾在给我复信中说到“宽谅年轻人”的话。张祥龙先生当然极力斡旋劝止),我也相信这只是年轻人争强好胜的常态。毕竟倪对现象学学术确实热心,成绩当然是主要的。再过不久我收到现象学网站通函,约请加入文集。我当时真地以为该网站是独立的,还以为因北大人士介入而改变了作风,加上经此一事后,以为倪也不会再怎么样了。我于是欣然加入,并陆续投稿。编辑张先生也很友善。后来知道张原来是倪的研究生,网站还是倪指挥的,但既然收入我的文章和资料,大概“前嫌尽弃”。我又见该网站办得不错,倪的功劳不小,我还专门请张主编代向倪致意。直到有一次我发觉我的一篇文章(关于王阳明那篇)编辑部拖延未发,觉得奇怪,才上网仔细查看一下。这才发现文集诸人中只有倪和张祥龙的文章各四五十篇,其他人的都只是四、五篇。我的许多发过的文章都未保留。这样我才又和版主交涉,认为应该一律平等,不应该让大家给倪一个人做“陪衬”(张祥龙也许因是会长,所以受到优待)。他们不同意。我遂表示如不能平等对待发表事,我将退出。这样他们不久后就通知我已将我的文集撤掉。我也就结束了和现代中国现象学界的联络。当然就是在这段有联系的日子里,我也未收到过任何现象学会议的邀请或通知(1996年倪在德国wuppental访问一年,离我住波鸿极近。耿宁要他和我联系,他拒绝了。我所在波鸿哲学系是现象学重镇之一,我的邀请教授瓦登费尔德是当时德国现象学学会会长。我们之间关于中国现象学事业该有很多话题可谈吧。况且那时他正帮耿宁准备中国现象学条目资料,是不是应该事先也征求一下我的意见?但他那时作为中国现象学学会会长,被官方授命主持中国现象学研究事业,当然觉得已然不必再和我这个最早在中国引介现象学的人来往了。)。

  6。《通论》版权版本问题:自从我到波鸿后,我就多次有机会听人说倪梁康是正规现象学家,连台湾朋友都向我求证,主要的理由大概是,他正在德国胡塞尔故乡受正规教育(而我当然知道周围一些文科博士候选人的情况)。后来这类传闻有了结果。首先就是现象学学会的成立,哲学所支持他出任领导。后来就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商务印书馆找我说已约倪代将我的《通论》改袖珍本出版,要我签字。我在国外迂此“先斩后奏”,不悉何意(为什么不找译者本人改编?)。为了和出版社搞好关系,想到改编不是大事,就签字了。等我回京后才知问题不简单。一位编辑告我“因倪梁康现象学水平在国内最高,所以把你的译书交他改编了。”原来同意改编是表示同意他的现象学水平最高!这样,这些年到处有人帮助散播其消息后终于落在实处了:现在他直接侵入他一直放在心上的《通论》了。不久我又发现,商务自伍主任退休后,格局已经大变。“德法哲学才俊”在那里颇有影响。再后发生了有些人已知的严重以公谋私事件,并导致编辑室改组。的确,那里情况已与伍在时不同了。而我的《通论》续订合约事迟迟不得完成,十分奇怪。同时一套《胡塞尔选集》计划开始进行。倪为主编。接着发生了内部有人联通馆外人企图夺取我译利科《哲学主要趋向》版权事件。先是窃译了我的《符号学原理》,现在又图谋若干其他书。我才发现了“新风尚”:“重译”他人良好经典译本,乃一本万利勾当!我于是在情急之下,第一步将迟迟不得续约的《通论》转换版本,另行转社出版(先保住一个版本再说)。在此情况下,后来再回想现象学网站上发生的大大小小“怪事”,才觉得问题并不单纯。对方心思用的很深呢!

  6。我离开了中国现象学网站文集后,知道该网站为倪之研究生掌握,当然就不必再联系了。但去年突然又出现一件怪事。某日人民出版社一位编辑突来电邮,告倪梁康推荐我主编一套《胡塞尔选集》。我虽然不可能接收此不知是真是假的邀请(他从来不给我这个他的老师辈人〔他当初曾让我给他的论文写过评语〕来任何信,一切通过他人转递),但对此事还是关心的,想了解详情。这时,该编辑在下一次联系时,转发了倪梁康提出的一份书单。一方面,编辑告我倪梁康不知道我的邮址(这个编辑倒知道?)故请他转发此书单来(不知道是邀请我主编还是邀请倪主编?)。但我看后才觉得此中又有把戏,当然其真正心思还得细捉摸。他把最重要的8部或10部书仍然放在商务(包括我那本《通论》),却把胡塞尔著作清单上的其他书抄录下来算是待译书目。但他的目的何在呢?大概有二:1。与我“利益交换”?让我欣然放弃商务的书。2。希望我继续对中国现象学做出“实质性贡献”:即再翻译一两部困难经典。不是为了贡献于中国现象学,而是贡献于未来某位在我译本基础上的“重译者”。有人食髓知味了。我遂知道“现象学”这个词有这样一种变态吸引力。但这与我对现象学的期待大不一样。等我目前手边工作完成后,我打算一方面重新校订《通论》和关注胡塞尔其他翻译问题,一方面对国内哲学青年继续谈谈现象学和胡塞尔到底是什么。今天不把胡塞尔放在学术整体脉络里是无法评定其新时代价值的。现在有了互联网,我可以直接和现象学青年对谈而无须再对付派系控制了。

  7。倪不知道从该译本以及我80年代发表的大量理论著、译中获益有多少。所打算的还不只是掩盖的问题,而是如何继续加以利用的问题;以及如何创造新条件以便能进行多次再利用的问题。刚走出十年的80年代是一个充满势利心的时代。“道义话语”遂成为个人追求己利之工具。孔子专门要人察看近处,细处,小处。“查其言,观其行,人焉庾哉!”大处,往往是做给别人看的,人都会说冠冕堂皇的话!然而,学现象学而不学胡塞尔人格,这对不对呢?现象学不是为了成为一种洋“经学”,胡塞尔是充满伦理动机的真诚哲学家,与时下借其名义和新奇名词来哗众取宠的风习,真是没有一点关系。今日中国的西学者之知识论倒是大有进步了,而本身的“良知学”呢?我2003年在给张祥龙信末尾的互勉言,今日仍然会有意义吧!

  张祥龙(1949年8月14日-2022年6月8日),哲学家。曾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讲座教授,山东大学哲社学院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北京大学现象学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外国哲学研究所”的学术委员,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

  附 录

  北大现象学中心

  张祥龙主任

  祥龙教授:

  您好!最近劳烦转信多次,歉甚!

  倪梁康先生中文致函已阅。其中确有误会之处,如我以为“中国现象学网”为

  学会或主要中国现象学家所共办,代表了学会立场。由于网上资料似乎以倪作介绍为主,更误以为为其主持。关于倪先生对本人前函的解释,我的回应如下。

  1。倪先生“中国现象学”一文的写法似仍有可议之处。他不应混同以下五事:甲。德英文原作;乙,倪本人的自行发挥;丙,原作者耿宁先生的著作权;丁,《江海学刊》座谈稿。这一写法令人误解之处在于:中国读者会以为中文稿内容为耿宁原意。其次,倪先生完全可以独立地写这样一篇文章,不必引耿宁名,因为他不是中国人,不可能对中国学术界十分清楚。为什么中国现象学家在向中国人介绍中国情况时还需要借助外国学者名义呢?如果该文想强调德英原文出版的身份或习惯于和耿宁共撰文,就应当请耿宁过目,而不应该擅自作大幅度更动。总之,在此不妥之处在于:既利用文章的外国出版背景信息,又加入大量“己意”(包括删除原作重要文句)。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会有误导作用。

  2。按照倪先生来函,其修改原文的主要意旨似乎是为了突出中国的第一本胡塞尔原著翻译(也就是突出作为第一位胡塞尔书籍译者的他本人)。为什么?是篇幅不够,以至于必须把其后几年陆续出版的更为重要的胡着翻译都略而不提么?但该文同时却加入许多与现象学研究进展关系不大的材料,岂非本末倒置?倪文特别提到他本人这本译着发行13万册。他想表示什么?80年代中国西学热赶时髦?译本特别好?中译者水平最高?80年代中国现象学主要由倪先生推动?中国现象学者之间有必要为了争“第一”而总是设法“巧妙地”排除他人工作的消息么?倪先生当然有权利为自己的译本之成功作介绍,但他不应该在这样一篇概述中国现象学状况的文章中只突出他本人胡塞尔研究成果而不介绍他人同类的,可能是更重要的成果。(关于倪先生《逻辑研究》翻译水平此处不讨论)重要的还不在这里(仅仅如此,我怎会“生气”。因为我早已习惯于他的风格了),而是他不该通过“又暗示来自耿宁原文,又排除关键段落”(别人不知道,倪先生不应该不知道《纯粹现象学通论》中译本是不是一本可以在此场合不提到的书?)。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孔学动机论者,事情不大,而“暴露”的“心态”不小。商业家对此指责不免“笑掉大牙”(此属正常竞争手段),而对于“胡塞尔学者”就太过分了。而且此“端倪”是否意味着中国现象学界今后都会这么互相对待?拉一派,打一派?我真希望文革时代手法不必再复现于今日,中国现象学家决不能把现象学当作“聚势”的工具。

  3。关于网站中“经典汉译”栏未列《纯粹现象学通论》一事,倪先生的说明有一定道理,看来是技术性问题。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其中会有译者授权问题?版主为什么不找我?另外,商务不久前刚请倪先生为该译本作“随身听”袖珍版编辑,彼此都签了合同。倪先生来函中说一直与我联系不上,当不是实情。早在1996前后倪先生在德长期访问时耿宁即请他就近(车路半小时左右)与我联系,但他未联系。近几年他也不难通过商务和我联系,但他也未联系。谢谢他告我“中国现象学网”另一栏目中列入了拙译。查到后我已致邮版主请他更改两处小误:拙译出版日期不是1995,而是1992;台版不是联经,而是桂冠,出版时间不是1995,而是1994。(南京大学哲学系网站亦有同样的错误,已请版主代为转告)

  以上意见烦请转达(我也会直接试发,但不知是否会发生技术故障)。至于他如何处理我就不再过问了。但我建议他将此事转告耿宁先生一下为好,因他用了他的名义。倪先生建议将我们来往信件公布。我对此尚无考虑。如您与他商议后认为这样作有益而建议公开,我也并不反对。如公布,本信亦请一并公布。(我致您的第 颇带情绪,我已致歉。如不宜公布,可用我致陈嘉映的短信代替。如第 要公布也无妨。因关于国内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学风问题,我正考虑撰写专文讨论。该文措辞可能更为尖锐)

  祥龙教授:趁此机会,以下再略赘数语,供您参考,因您是北大现象学中心负责人,方便的话亦可转高告北大现象学研究诸友。

  我本人在独立研习现代西方哲学各流派20年后才有机会撰写文章。我的方向一直是按问题组建知识而未走专家和潮流道路。七十年代末,在把握了国际最新资料后我已决定按照现象学,解释学,结构主义和符号学四大领域组织个人科研认识论方法论框架,而不是根据某一流派或个人的理论。但在“哲学”这一片,从我的言论中不难看出,第一推崇的人物是胡塞尔。第一赞赏的书即“观念I”,这种看法与国外潮流极不一致。但是此书的意义还有待重新研究,决不是当前西方学者所能盖棺论定的。我的“自信”不来自任何导师和权威,而来自我个人的综合研究。我正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继续此类研究。我当然不是任何流派和大师的专家,这正是我个人的选择方向。但是我极其重视和尊重任何领域的专深研究。看到你们十年来积极推广和深化现象学和胡塞尔研究,我很高兴,尽管一些人的看法与我不同,也完全是正常的。

  倪梁康先生在与耿宁先生为《美国现象学百科全书》撰写“中国现象学”条目时没有事先征求我的意见。我作为80年代中国主要现象学研究者和推动者(见个人着译表附件),作为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哲学界全面介绍现代西方哲学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作为胡塞尔经典的译注者,是不是可以不必征询意见,即使不约请参写的话?是的,该搞事后寄我过目了,但格局已定,相关纵深脉络颇有斟酌之处。结果我只就其中关于我个人材料不实之处向耿宁去信请务必更正(在文革期间我只研读了个人在内部书店购得的《逻辑研究》,并未在北图研读“卢文胡塞尔档案馆”文献。人人皆知,文革期间北图闭馆。我对胡塞尔的进一步研究也是在进入哲学所之后,特别是在1982-1984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访问期间。)但是文章刊出后(我所见到的英文文本是耿宁一人的名字),没有更正,不知何故?在哲学所和南京大学哲学系共同推动下成立了中国现象学学会,虽然没人通知我,我还是很高兴。的确,倪梁康先生在学会的内外活动组织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这些都是非常正面的进展,不管在研究的方式上还有多少待改进之处。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研究者中不少出身于外语系,对于哲学,数理,逻辑,是否已充分补课?由于语言和中国文革历史背景等因素,其后到西方哲学系的学历并非足够保证(我在德国大学待了九年,观察过中国文科博士生研读情况。我多次在文中指出,台湾大学几乎完全是欧美博士任教,但他们难得出版有关欧陆哲学的优秀翻译和著作。总的文科思想水准,每况愈下。我这样说决不是因为我本人非博士,而是思考如何真正有效提升研究水准。西方博士制度标准很可能成为中国未来文科学术实质提升的绊脚石)国内大学学术风气批评也日嚣尘上,“唯西是问”成为不二法门,内外关系学之集体性经营,代替了个人艰苦研究。在此情势下,我们从事现代西方哲学和比较儒学研究者似乎应该高唱学术道德,以另一种方式“为天下倡”。今日商业化竞争时代,当然很难提倡儒家君子学,见贤思齐,成人之美,大概是过于高远了。至少应该提倡,不投机取巧,不损人利己。例如,在当前众多学风问题中,一个最新的发展是:通过抢购国外版权以达一石二鸟之效:使原中译本不得再版,在新版中合法抄袭旧译本。大量翻译名着本来是好事,但投机取巧之辈通过广泛的国内外关系经营,找到了一个速取名利的捷径。取旧译以代之固为一利。(旧译本不合格者另论,而此辈专挑可靠旧译下手)动辄作为丛书主编,则为另一利。在外国,组织学术丛书出版不过是编辑出版业务范围的事,在中国环境下就成了学术高人一等的资格。此类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不过是“人头熟”和学术常识,但因参与了编辑出版的权力而自然地增加了主编之学术声势(80年代已开风气之先,今日随着商业大潮而愈烈。况且,这类操作均配套而行,哲学研究遂被纳入商业化竟争轨道,且有国际化趋势。

  研究性翻译,直译,硬译,乱译等等不同的译法最终皆可显示为书籍,其中实有天壤之别,局外人却很难判断。但是,即使一时水平受限,也是正常的。但翻译不能代替研究,所以也不必以为翻译了经典就是专家。因此更不必为了抢经典翻译而恶性竞争版权。

  现象学研究者的幸运是其中最难的胡塞尔著作已无版权问题。多译本的出现在技术上没有问题了,我们今后应该鼓励不同的译本出现,包括我个人译过的《观念I》。我个人今后在现象学研究中的工作将侧重于现象学和其它流派的关系以及现象学对比较哲学的应用。希望这一方向的工作仍可与现象学专家们的工作维持积极的互动,现象学专业人士也应该把一切与现象学有关系的研究视为“同道”。现象学和任何国外现象学名家都是属于全世界每一个人的,不是只属于“专家”的,包括西方专家。(和西方专家的争论是我目前的主要工作之一)我个人反对一切人为的学术权威。靠党同伐异成就的权威,尤在反对之列。特别是对于胡塞尔学者。当我在1978年,根据以往20年全面研读中西哲学的经验,而只能在万字以内(我参与编辑后已将当时杜任之,洪谦,熊伟诸先生所提出的三千字规模提高了三倍)撰写胡塞尔一文时(此文被1981年哲学所科研处全国调查后评为该书50篇中最佳者),我的重点放在哲人人格主题上。当时在“冒险”条件下,我希望打动读者的首先就是胡塞尔人格风范。如果以此为表率,何来借西方哲学以谋个人不当名势之意?也许不是别人,正是我们胡塞尔学者和儒学者,有条件行君子学:提倡见贤思齐,成人之美。而不可能专门琢磨如何乘人之危和乘人不备。更不会既暗中利用别人的成果,又琢磨如何在本领域内巧妙地为其陆续“消音”。如本朱熹白鹿洞学规和王阳明“良知”学精神,怎么会发生今日学界这些情况呢?朱陆,朱陈尽可力争异同,而彼此会不会“搞小动作”?中国的优良传统不在礼教,而在“正心诚意”,在“心术”。我们大家既搞现象学,又搞比较儒学,希望我们共同向社会提倡“道德学问”,这是今日西方已不谈的了。盼你我共勉之。

  李幼蒸于加州2003,8,24

  Posted by jasoncnu on 2007-01-23 01: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