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平安消费”在行动

  为全面预防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等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营造我市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近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建立机制为重点,以分类治理为抓手,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扎实推进“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在此,市教育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向全市广大学生家长发布“平安消费”注意事项:

  正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仔细查看所选机构是否证照(《办学许可证》《民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齐全,任课教师是否具有相应资格。要对机构教学环境做实地考察后,理性选择,不要听信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对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消费者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等正确渠道,查看相关校外培训机构的信誉信息等,从中选择正规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报名。

  谨慎签订培训协议。消费者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不要轻信夸大其词的宣传,在签订协议时要认真阅读条款,明确培训范围、费用、退费程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教学环境以及师资情况等问题,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详细规定违约责任,并要求在协议中体现。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各类“优惠陷阱”“退款陷阱”,不要相信“包过”“包教包会”等过度宣传、虚假宣传,如果发现有不公平或对自己明显不利的内容,要当场协商修改,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理性支付培训费用。消费者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要了解教育部关于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拒绝培训机构超限额收取费用。家长要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买课、消课、缴费,避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的情况,造成经济损失。

  保留凭证积极维权。消费者在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后,要及时索要正规发票,发票上要加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印章,合同和凭证在培训期内要妥善保管。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依“据”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或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倡议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共同履行社会责任,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培训收费行为,强化了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下一步,还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在前期全面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锦州日报

  编校|才宇 刘诗莹

  原标题:《校外培训:“平安消费”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