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让罗翔老师崩溃的罪名,终于被他们用到了农民身上

  几年前看过罗翔老师的一节课,当时觉得特别好笑,而当这个事情真实发生时,又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

  

  近日,有多地网友反映,目前在农村地区,家里有水井或准备打水井的,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如果不办理就是违规,将会面临一定数额的罚款。

  

  当看到这个新闻,笔者不由悲从心起,这把法律的利刃,被他们用来对付最底层的农民。

  今年春节是在老家过的,笔者的老家是鄂东一个不贫不富的村子,早在几年前就家家通上了自来水。可就从大年三十那天下午,一直到初三,自来水都是停水状态,给自来水公司打电话,都是过年放假,没有人管。如果不是每个湾子还有之前没有封闭的老井,恐怕年都过不好了。

  

  而这已不是第一次,去年夏天,几十年未见的高温与干旱,偏偏自来水停了2个多月。只有每天半夜一两个小时有水,当时湾里的老井水都见底了。农村里大多数是留守老人和孩子,生活用水已经是困扰他们的大问题了,当时自来水公司给的答复就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他们轻松的一句话,置人民的利益于何地?农民们相信装上自来水可以更方便,更卫生。所以选择封上了水井,可当他们相信的人都耍无赖,当他们相信的自来水突然停了,他们还可以相信谁?

  而打井需要办证,不办就是黑井,会面临可能高达十万的罚款。打井是否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国家法律确有明文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一个针对工业用水的法律条文,却被拿来限制农民。何其悲哀?不由想起几年前一个号称“水龙王”的贪官,一个副处级干部涉案金额超2亿。

  

  农民已经够苦了,打井取水是生存需求,不能说不办证就是黑井而被罚。

  法治社会建设是让人民更幸福,而不是增加人民的痛苦,法律不应该被滥用,更不应该成为压榨底层人民的工具。希望能出台更详细的法律条文,不要让法律成为某些人谋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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