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落感恩。 王静宏铁粉。张新文狂粉。

  如果不加强劳动法的严惩,对996这种所谓福报进行严厉打击,那么交给企业调休则更是一场大的悲剧。

  我们目前最大的问题其实不是没有假期。而是假期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不管是晚加班,还是周末加班,这些基本上都被企业纳入到了无偿加班的范畴。

  我见过很多民营企业,老板甚至于每个季度让HR做一个部门员工工作时长对比表。对于平均加班时间长的部门给予表彰,而对于加班最短的部门给予严厉批评。这个批评是给到部门长的,你说部门长会带着什么样的怒气将此项规定传达和落实到各个部门。

  更有意思的是,有些民营企业,主管人力的副总裁或者总经理以前是来自于银行和政府等国有部门,可是来到民营企业以后,甚至于比其他民营人力资源老大更变本加厉,开始在加班时间上大做文章。

  比如因为春节到了,再不休年假,年假就过期了,一些员工和管理层就选择休3天年假,和春节一起,但是就这样,据说老板非常不开心,觉得春节后开会找不到人了,大家都休息了。从此以后,来自银行的主管人力的副总裁就立刻领会了老板的意图,有了一项规定,不允许春节休年假。

  万达我更是听说有奇葩规定,就是五一、十一、春节所有管理层都不允许休假,全天值班。

  民营企业,利润和成本都是老板的。而中国的民营老板大部分内心是不太懂得尊重员工的权益,你像马云这种大学老师出身的知识分子,都可以喊出996是福报,那你想想那些大老粗的民营企业家,他们会怎么做。

  最关键的还是中国没有组织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中国劳动者以平均每周48.6小时傲立全球。这真的不是啥骄傲的事。

  我完全无法想象如果把大假期的休假时间交给企业,那老板们会如何安排。事实上,不用等老板安排,HR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自动无法休息。

  比如说,不允许休假超过3天以上,繁忙时段不允许休假,公司重大营销时段不允许休假,公司日不允许休假,不允许产假和年假一起休假,每个部门只允许在公司规定时期内交叉休假……

  所以啊,专家们,中国目前的问题不是休假多少,何时休假的问题,是没有任何组织保证员工劳动和休假权益的问题啊……

  我国的假期制度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法定公共假期太少,而在于带薪年休假太少,且不能落实;在于劳动法不能落实,正常周末和节假日休息经常落空。

  从法定假日来看,我国每年有 11 天公共假期,在世界 19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 80+,甚至还能中等靠前一点。

  但从带薪年休假来看,工龄 10 年以下每年 5 天,在全世界排名 180 位,妥妥的倒数。

  但凡读过几年书,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目前这种调休政策的弊端。

  每逢节假日,全国整齐划一的放假,整齐划一的调休,就意味着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来一次重大冲击,各行各业、各家各户都要针对性的作出调整和安排,打乱了正常的节奏和运行秩序,带来了巨大的成本提升,造成了潜在的巨大损失。

  至于每逢节假日数亿人次同一时间出行给道路、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等公共设施造成的压力,这里就不多讲了,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

  一会儿高峰,一会儿低估,这种现象对于任何一个正常运转的系统来说,都会造成非常大的损耗,缩短系统的使用寿命。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每家每户、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需求也不同,如果能给予大家充足的带薪休假并严格落实,每个人就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作出合理安排,这样,大家的时间安排就会相对均匀的分布在一年 365 天中。

  对公共服务部门来说,就不用面对节假日突然增长的需求高峰,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等部门就不用每次都要手忙脚乱的针对客流高峰作出专门的调整。

  对企业来说,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行业属性、经营特点等合理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经营计划,尽可能减少因为员工短时间内大量休假对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

  对家庭和个人来说,更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生活实际安排休息休假,提升生活幸福感。

  无论对公共服务部门,还是对企业,或者对个人,这种相对均匀分布的休假都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这么简单明显的道理,我就不信专家和高层看不出来?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不能严格落实劳动法,严格执行 8 小时工作制,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就贸然取消法定公共假期,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同样是一场灾难,那就意味着每年仅剩的这几天公共假期也会被无情剥夺。

  因此,增加带薪假期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劳动法,严格执行 8 小时工作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其他各种乱七八糟的倡议和提法,都是哗众取宠、华而不实、花里胡哨。

  

  英国科幻作家道格拉斯·亚当斯有句话可以直接回答~

  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世界未来秩序的一部分;任何在我15-35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革命性产物;任何在我35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甚至要遭天谴的!

  另外,这个事件的过程很蹊跷。

  女方被精神病,出头的是一个赫先生。

  这个赫先生能够在两天查到西安所有精神病院患者有没有屈女士。

  在医院不告诉的情况下,能通过主管部门知道屈女士在哪里。

  两天就把人接走。

  而丈夫渊先生在儿子打了12345和纪委举报的情况下,80天才出去。

  渊先生怀疑妻子出轨,出轨的对象是谁?

  妻子提前一段时间要求丈夫去检查精神病,作为强制入院的依据。

  这个行为是否有预谋?是否有人指使?

  妻子在丈夫入院期间,要求司法部门做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诊断,抽号还正好抽到了收治丈夫的机构。

  如果真鉴定出无行为能力,妻子是不是可以关丈夫一辈子,然后合法获得全部财产所有权?

  赫先生在这个过程中是一个什么角色?

  赫先生工作单位在哪里?任什么职务?

  除了追究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之外,公安和司法部门可以对屈女士,赫先生、渊先生好好调查一下。

  这个事情比鸭脖大。鸭脖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注,江西省委派出调查组解决。

  这个事情,西安市应该能查到水落石出,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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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就是精神病院违法。

  公安部门应该严肃处理。

  2018年的《精神卫生法》,已经剥夺了医疗机构强制收治的权利。

  这个事情,就是公安和法院不作为

  精神病院去抓人的,都有刑事责任,院长有领导责任。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精神病院去抓人的人,直接判三年监禁,院长作为从犯,至少判一年吧。

  把这个案例作为普法案例宣传一下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第二十八条 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只能是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采取限制并制止。然后,送到医疗机构。不是近亲属,不是所在单位,不是公安机关,是不能制止的。

  如果,那几个陌生人带到精神病院,这是绑架。

  另外监护人需要判定没有行为能力,这个鉴定是司法机构精神鉴定机关做的,没有司法机关不能把当事人判定无行为能力。

  全新蔚来ES8和理想L9谁才是500万以内最强的SUV?

  没关系,投资机构在各国股市和风投中已经赚了几百亿美金。

  自媒体时代,拿出一百万去做软文,加上一些看上去科技感十足但实际意义并不特别大的功能,就足以做到几何级传播,引爆全球网络。

  因为便宜

  带养老金这三个字的东西一律按照税考虑,同时也不要对其允诺的事情做任何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