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周记」9过8,主板的这家企业被暂缓,后面还有机会?

  

  一、审核情况

  小兵投行团队·每周审核周记

  上周共安排9家企业上会审议,除上交所主板的IPO企业金龙股份被暂缓,其余全部顺利通过,详情如下:

  

  二、企业看点

  小兵投行团队·每周审核周记

  一、 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审议,沪主板)

  1、主营业务

  发行人深耕造纸和纸制品业约二十年,已成长为集废纸和废木纤维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和物流运输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2、公司治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施彩莲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99.8%的股份,并实际控制发行人100%的表决权,施彩莲儿媳持有剩余间接股份。发行人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仅3名,全部为施彩莲家族成员。3名高级管理人员中2名为家族成员。独立董事在多处兼职。

  3、安全事故

  2020年7月14日,发行人发生一宗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龙游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发行人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发行人主要责任人员宋高友处罚款3.60万元的行政处罚。宋高友为公司行政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

  4、涉嫌行贿

  根据诸葛慧艳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浙11刑初10号, 2004年至2018年间,诸葛慧艳接受浙江金龙纸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叶某、施某夫妇的请托,利用担任龙某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叶某、施某夫妇在企业搬迁、享受福利企业政策、能耗指标获取、变电所项目推进、儿子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2003年至2018年间收受叶某、施某为谋求和感谢其而先后所送的钱款,共计205.6666万元。此外,根据网络检索,发行人员工曾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5、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8,011.92 万元、8,410.90万元和 12,944.65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1.91%、22.99%和 46.42%,占比较高;扣除上述税收优惠影响后,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1,103.38万元、28,169.10 万元和 14,939.61 万元,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

  6、股权继承

  2015 年 5月 23日,发行人原股东叶昆福因病去世,相关各方通过调解方式,由叶昆福配偶施彩莲继承相关股权。

  施彩莲通过咨询法院相关人员,了解到股权继承一般有公证和调解两种方式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两种方式均较为快捷,其中,调解方式无须缴纳费用,而股权继承公证的收费系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费用较高。最终,施彩莲结合金龙有限股权清晰的实际情况,以及彼时企业经营的困难,选择了快捷且免费的调解方式。

  二、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智能家居、可视对讲等智能化设备及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以及配套技术服务,业务覆盖智慧建筑、轨道交通、智能家居、智慧酒店、智慧社区、智慧医疗等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智能家居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产品及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2、智能家居产品毛利率

  (1)2020-2022年度,发行人智能家居的毛利率分别为 64.49%、56.62%和 56.67%,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43.43%、37.86%、38.23%。

  (2)2019-2022年度,发行人智能家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0.54%、64.49%、56.62%、61.43%,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43.51%、43.53%、35.29%、36.56%。2022 年全年毛利率大幅上升。

  3、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

  报告期内(202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504.01万元、22,789.19 万元和 23,173.2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971.87 万元、2,584.92 万元、3,409.30 万元。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40.78%、37.27%和43.46%。2022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9.19%,2022 年全年主营业务为43.97%。

  报告期前四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波动不大且净利润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盈利能力较弱。但自报告期开始,发行人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增长幅度远超营业收入增幅。

  4、产品质量处罚

  2021年1月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视声科技生产的智能交互平板(型号:M-BS01-S)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第13项不符合 GB/T9254-2008 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5月11日,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复检报告,将所检项目判定为不合格。2021 年11月3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智能交互平板产品;没收违法生产的智能交互平板30台;没收违法所得3,873.7元;罚款86,400元。

  三、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

  1、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季铵(鏻)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季铵盐、季铵碱、季鏻盐、冠醚等四大系列产品,致力于为精细化工、分子筛、高分子材料、电池电解液、油田化学品等领域的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2、毛利率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9.57%、27.71%和 26.48%,剔除新旧收入准则运输费及包装费核算口径不同影响后的毛利率为 33.03%、30.89%和 29.52%。公司毛利率下降较为明显,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固定资产新增投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21年6月发行人江西肯特新厂建成并逐步转固,由于新厂区投资金额较高且产能爬坡过程中产能并未完全释放,因此导致 2021 年及 2022 年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高,从而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3、监控化学品

  发行人生产产品中三苯基甲基溴化鏻、三苯基乙基溴化鏻和四丁基氟化铵属于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但其在生产前未报请相关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且未就该生产活动取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2022年8月19日,发行人所在区域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局证明,认为发行人相关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就该事项进行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8 日,省级经济和信息化厅向发行人下发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许可有效期为 2022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许可范围为三苯基甲基溴化磷、三苯基乙基溴化磷、四丁基氟化铵、四乙基氟硼酸铵。

  四、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

  1、主营业务

  发行人专业从事自动化成套装备及机械装备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目前主要为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的绿色环保建材企业提供生产装备及自动化整线解决方案,同时为多领域装备制造厂商提供机械装备配套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绿色建筑/建材、装配式建筑、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安检装备及机场地勤装备等多种行业和相关领域。

  2、存货规模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651.91 万元、 38,330.24 万元、45,965.32 万元和 26,000.66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30.82%、37.68%、44.76%和 36.56%。公司存货主要构成为发出商品,系核算期末已发出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状态的存货,其主要由公司蒸压加气混凝土装备业务产生。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521.51万元、1,682.38万元、1,703.67万元和 989.5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6%、2.25%、1.53%和 1.95%。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和直接材料。其他费用主要为折旧和摊销、电费、设计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试验投入的部分原材料在研发结束后经进一步加工后形成可供出售的产品,实现销售后确认营业成本。

  五、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万得福收购索宝有限

  (1) 2004年3月8日,以色列索宝在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2月,CHS公司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了以色列索宝100%股份,以色列索宝成为CHS公司全资持股的公司;(2)2004年10月1日,索宝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索宝有限出资形式由先前80%现汇,20%专有技术变更为100%现汇;(3) 2016年2月,CHS公司剥离以色列索宝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即新加坡索宝将其持有的索宝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万得福集团,索宝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

  六、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

  1、主营业务

  公司为提供以气力输送为核心的粉粒体物料处理系统解决方案的专业供应商,集处理过程方案设计、技术研发、核心设备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于一体。

  2、客户及其所属行业集中

  公司产品主要为客户新建、改建的大型炼化、煤化工项目提供以气力输送为核心的大型成套装备,报告期收入主要来自于相关客户各种合成树脂产品的产能扩张或更新。下游市场最主要客户为以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神华、中煤集团等为代表的央企集团和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等为代表的大型民营石化企业。

  近年来,国内炼化一体化的大型项目持续建设,公司服务的大型企业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63.74%、79.58%、91.35%和83.87%,前三年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呈逐年集中趋势。

  3、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为避免争议,决策方在此明确,若决策方在一致行动上出现不一致情形,占少数表决权的一方须提供支持其行动的决策方内部表决书面记录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1、主营业务

  公司系一家集航空机载设备制造与维修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航空机载设备的制造与维修业务。

  2、机载设备制造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机载设备制造业务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42.09%、26.20%、66.54%,12月份收入占比分别为 16.31%、9.80%、46.71%。报告期内发行人航空通讯设备中总线通讯类产品收入分别为 308.60万元、206.92万元、4,719.95万元,收入增长主要系中航工业采购额大幅增加;无线通讯类产品收入分别为 55.65万元、48.00万元、3,807.15万元,收入增长主要来自新客户。

  八、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深主板)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鹅绒和鸭绒,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寝具等羽绒制品领域。

  2、业绩增长可持续性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4,448.89万元、59,575.05万元和66,716.33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175.33万元、7,542.27万元和 9,014.10万元。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海澜之家销售金额分别为 8,554.66 万元、12,712.17万元、 6,768.78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发行人与海澜之家的当年新签订的合同规模合计已达13,371.90万元,已超过2022年全年向其销售金额。

  九、 浙江雅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及分总成件、冲压件、模具等,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定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客户相对集中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95%、 86.20%和 81.98%,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61%、30.54%和 29.26%,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虽有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