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提拔意向人选已定,还有翻盘机会吗?

  今天,有一位读者问我:

  “市里来搞提拔,符合资格干部名册里面有很多位同志,我也是其中一位。但现在放出风来,据说指定要选某一位同志。我还有机会吗?”

  这位广东的读者,在街道挂过职,年龄不大,提拔有一定的优势。

  我跟他说:“不用想了,领导班子已经定好意向人选。不出意外,就是放出风来的这位同志。”

  他听了我的解答,感到失望。

  但这就是事实,我不能把虚假的期望给他。

  这几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施行后,干部提拔的连贯性、紧密性、严谨性进一步强化。

  一位干部如果拟作为意向人选,在启动提拔之前,需要进行排除风险,也就是需要排查是否存在不得列为考察的七种情形。

  这七种情形,主要是干部档案、党风廉政、选人用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如果没有,才得以确定为提拔的意向人选。

  这个时候,领导班子会开一个集体会议,集体研究提拔的工作方案,决定提拔岗位,以及拟提拔的意向人选。

  这一步通过以后,才是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民主推荐开始以后,单位里的人才知道要搞提拔了。

  不过,这个时候,你就不要多想了。

  至于人选是谁,比如,中层正职岗位,因为这个岗位确实太重要,一把手早已经找他谈过话。

  比如,如果是拟提拔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则是属于市管干部、区管干部。组织部门其实也提前知会了。

  那么,“放风”属于合规吗?

  “放风”这种行为,目前没有严格的定性。

  “放风”主要意图,是让大家知道组织的人选。

  这是传达主流意见的通行做法。

  当有了主流声音以后,才不会有杂七杂八的声音。

  干部职工群众的各种想法才能收敛起来。

  这样才能把集体决策贯彻落实到位。

  “放风”的形式,通常是分管领导跟内设部门中层正职说,内设部门中层正职再把意图传达到每一位群众。

  与此同时,在会议推荐上,会议主持人还可以告诉大家领导班子研究后的提出的参考人选。

  从以上来看,就是要保障集体决策的一以贯之。

  而作为职工群众,大部分人还是有职场觉悟的,一般都会遵从主流意见,按导向提交推荐票。

  所以,民主推荐的意见一般会比较集中。

  从以上两大方面看,提前考察、提前把关;提前做好民主推荐导向工作,从而确保意见集中。

  因此,意向人选是可以顺利成为考察对象,然后顺利通过考察,再由领导班子讨论任职。

  所以,如果你刚好也是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也在干部名册里,你或许期望出现意外。这种可能性极低。

  不过,虽然如此,对于意向人选来说,依然有一个风险。

  这个风险,就是公示环节。

  如果公示环节,收到反映拟任人选新的违规违纪线索,并且有充分真实的证据材料。

  那么,这个就有可能是让拟任人选无法任职的危险因素。

  或许,这个职务,就因此而悬置。

  至于以后会提拔谁,就又要等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