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华人博士海外去世,妻子继承375万房产,父母和儿媳对簿公堂

  不少人可能羡慕西方的亲子关系,父母不过多干涉子女,当然,父母也没有义务给子女买房,而我们以及我们所处的环境,都在教导我们要孝顺父母。

  事实上,我国的子女能从父母获得不少东西,父母会竭尽所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即使孩子已经成年,依然会负担孩子的学习费用,并且提供数额不低的资金帮助孩子买房,哪怕是借钱,父母也愿意满足儿子,自然也是希望孩子能够懂得感恩。

  尤其是儿子,不少父母给予的关注是很高的,有着“养儿防老”的想法,不过华人博士刘某的做法,却是让自己的亲生父母失望了。

  

  在刘某离世之前,刘某在其父母的眼中都是值得骄傲的儿子,自小成绩优异,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很少让父母操过心,2003年,刘某被英国的院校录取,父母也是十分支持,之后十多年,刘某基本是在英国度过,拿到了伦敦国王学院医学统计学的博士学位。

  不管是刘某还是刘某的父母都认为刘某以后是要留在英国,找份令人艳羡的工作,另外,刘某的父母是比较传统的中国父母,认为儿子会负责他们的养老问题,甚至将他们接到英国。因此当刘某向父母提出在英国买房,刘某的父母也是拿出了所有的积蓄32.5万英镑(约合283多万元)帮助刘某买房。

  但令刘某父母意外的是,2015年,刘某因癌症离世,两个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自然是悲痛不已,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摆在刘某父母的面前,让这两个老人无法忽视,那就是距离刘某离世的三周前,他和自己深爱的女友吴某完成了结婚仪式,成了合法夫妇,并且在婚后第4天,刘某修改了自己的遗嘱,表示把自己的遗产都留给妻子吴某。

  

  因此当刘某的父母决定处理儿子的遗产(主要是一套约合375万多人民币的房产)时,却发现儿子把财产都留给了吴某,并没有想过他们。可能是因为刘某在英国已经生活了十多年,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刘某觉得自己没有义务为父母的养老问题负责;又或者是因为刘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疏远,虽然父母会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买房,但其实也有自己的心思,并没有真心替刘某着想过,考虑过刘某的感受……

  在我国不少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位置是不平等的,即使子女成年,父母也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干涉子女的生活,如果儿子获得了不低的成就,父母会觉得儿子的前途一片光明,也认为儿子肯定会为他们着想。

  从某方面来说,我国人讲究奉献精神,比如刘某的父母就会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给刘某买房,但刘某却没有留遗产给自己的父母。据吴某所说,她与刘某已经相爱多年,但刘某的父母对于他们俩的婚事并不支持,刘某的母亲不喜欢她。

  但不管之前怎样,当下因为这套房产由吴某一人继承,刘某的父母肯定是不乐意的,想到他们也为这套房产付出了诸多,结果却是被一个外姓人霸占了去,刘某的父母便把吴某告上了法庭,主张他们给刘某提供的购房资金属于借款性质,他们有权继承房子的一大半房产。

  

  然而吴某却是声称,刘某父母所提供的购房资金,实际是给她和刘某的结婚礼物,属于赠与性质,她有权继承全部房产。

  借款还是赠与?事实上,如果是赠与,赠与人也有权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不过刘某是在英国离开了人世,且涉案房产是处于英国,该案也是在英国法院受理,根据英国的法律,由于刘某在临终前立有遗嘱,明确表明把自己遗产都留给吴某一人,考虑到刘某的父母并没有实质的证据能够证明刘某有想法把父母接到英国生活,负责父母的养老问题,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涉案房产由唯一的继承人吴某继承,刘某的父母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