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两套房给长子,与小儿媳签协议,晚年反悔:给我养老是应该的

  参考文献:

  [1]周儒,王大明.结合“以房养老”的遗赠扶养协议[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5(11):117-120.DOI:10.13398/j.cnki.issn1673-2596.2014.11.040.

  [2]李明,周邦虎.“不养老的协议”签了字也无效[J].人民调解,2011(12):37.

  “你没有养育我,我凭什么要给你养老?”王艳看着眼前的公公,心中只有烦躁和无语,说完便抱着儿子离开了。说起这个王艳,也是个可怜人,本来家庭条件还不错,又是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的,本可以找一个好人家生活,结果为了爱来到丈夫家里吃苦。

  王艳的父母都是当地知名企业的老干部,虽然说收入并不算很高,但是上一代留下来的家底本身就较厚,夫妻俩又不是铺张浪费的人,婚后也就王艳这个女儿花点钱,所以多年来也是攒下了不少钱。

  后来,王艳在聚会中认识了丈夫郑林。郑林虽然是乡镇出生的孩子,父母都是农民,但是为人谦和有礼,对女孩子也非常细心,王艳跟郑林相处以后觉得非常不错,所以很快就在一起了。

  

  这段恋爱也发展得非常顺利,两个家庭也开始“谈婚论嫁”了,虽然说双方父母都比较支持他们,但是商量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王艳的父母认为郑林这个孩子本身有能力,对王艳真是没话说,即便郑林的父母不是好相处的,王艳的父母还是相信郑林,郑林也是保证了以后会保护好王艳。

  王艳的父母本身是打算给王艳买套房子的,但是郑林觉得自己和王艳收入都不低,结婚后可以自己买房,所以婉拒了王艳父母。王艳的父母都觉得郑林非常懂事,所以也答允了这门婚事。

  王艳和郑林结婚以后,王艳的父母还是借了一笔钱给他们交首付,郑林也是承诺会尽快将钱还给岳父岳母。而郑林的父母知道郑林买了房子以后,就经常说要去郑林家里养老,郑林虽然孝顺,但是也知道王艳从小娇生惯养,跟公婆住一起可能不太舒服,更何况郑林太清楚自己父母的生活习惯了,亲儿子都看不下去,就更不用说儿媳妇了。

  

  因此,郑林也婉拒了父母的要求,郑林家里面有一栋老房子,哥哥嫂嫂都在家里,平时父母也有个照应,郑林虽然没怎么出力,但是出钱是毫不含糊的,而且父母来到身边,自己也没法照顾父母。

  然而,在郑林父母心中,不是儿子拒绝了自己,而是儿媳妇拒绝了自己,殊不知王艳都不知道这回事,平白无故遭公婆的记恨。后来,因为修建乡镇公路的时候,征用了郑林家的土地,郑林家因此得了两套房子,郑林和王艳已经有房子了,所以本来也没有打房子的主意,结果公公婆婆心里却开始谋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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