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丨宁夏出台《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常态化加强燃气安全检查 提升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出台的系列文件中《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通过七个方面重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这七个方面分别是:

  提升燃气经营环节安全水平,提升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安全水平,提升燃气运输配送环节安全水平,提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水平,提升燃气设备及配件生产销售环节安全水平,提升燃气安全预警和应急能力,提升智慧燃气建设水平。

  围绕7个方面,《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燃气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汽源生产安全监管,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行为和充装未经检验合格、非自有、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气瓶。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对运行期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实施改造。规范液化石油气气瓶配送安全管理,制定自治区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相关规定,规范配送人员、配送车辆、销售管理、使用环境等内容。常态化开展餐饮、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检查,加快推进餐饮企业“瓶改管”“气改电”进度。依法严厉处罚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等行为。构建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搭建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监管系统,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有军:

  聚焦燃气生产、经营、充装、输配送、使用、燃气具生产等“六个”关键环节,建立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对排查整治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从严倒查责任、从严追责问责。

  《方案》还提出将成立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20个部门和五市及宁东管委会等成员单位的职责,并提出将抓紧推动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细化部门职责,完善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燃气安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记者:金渤 王斐

  编辑:雷芸芸 何雅洁(实习)杨小璞(实习)

  责编:徐海鹏 沙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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