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揭榜领题”最高可获奖50万元

  日前,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湖北省博士后常态化“揭榜领题”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湖北省博士后常态化“揭榜领题”试点工作,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

  何为“揭榜领题”

  所谓“揭榜领题”,就是以产业攻关需求为导向,通过“企业出题、政府发榜、人才攻关”形式,引导专家人才从科研“实验室”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通俗地说,就是政府充当企业和专家的“媒人”,让企业需求与专家研究精准对接。这一创新,起于2021年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置的“揭榜领题赛”。自此,“揭榜领题”进入公众视野。

  202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搭建了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交流对接平台。这一平台既可以进行技术攻关需求和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需求发布,又可进行揭榜报名、网上对接,并明确“张榜”的内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9大领域。同年,湖北省也举行了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门设置了“揭榜领题”赛。

  “揭榜领题”分5个阶段进行

  《通知》中的“揭榜领题”试点范围为2023年在宜昌市、黄石市先行开展试点。2024年逐步在全省推开。“揭榜领题”主要分为需求发榜、项目揭榜、对接签约、项目实施、审核资助五个阶段。需求发榜由试点市州面向本地重点产业链、各博士后科研平台设站单位,征集技术攻关与技术创新升级需求项目清单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试点市州人社局在官网上发布通过审核的需求项目清单。

  发榜项目资金投入应不低于1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应在2年内;市场已有成熟技术或发榜单位已与第三方签订合作研发协议的项目不应发榜。项目揭榜由我省在站博士后为主要成员的科研团队或博士后个人,依托设站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和项目需求进行揭榜。发榜、揭榜双方达成共识后,应共同制定“揭榜领题”实施方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揭榜领题协议,细化合作具体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权责划分。发榜、揭榜双方根据方案和协议,开展项目技术攻关和研究。市州人社局应跟踪了解“揭榜领题”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双方履行协议。

  对科技创新、产品提质、产业升级富有价值的揭榜领题项目择优给予资助。具体由发榜方申请、市州人社局评议推荐、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发文确定资助项目。

  最高可获得30万元资助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通知》中的支持措施主要为:对市州推荐的签约成功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按项目评定等级由省厅给予5万至30万元资助作为张榜项目经费,资助金额不超过张榜项目投入的30%。资助项目数量一般控制在推荐数量的80%以内,具体根据项目质量、价值确定。资助经费按科研经费进行使用管理。获得资助的项目可直接入围下一届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组决赛。根据参赛成绩给予揭榜方2万至50万元奖励。对成功揭榜签约的博士后项目团队或博士后个人给予日常经费定向支持。

  试点市州应对签约的揭榜成功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视情况给予适当配套奖励。

  (长江日报记者章鸽)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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