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被判15年丨盛光祖被控受贿6300余万元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 ,2023年8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德咏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5年至1977年在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

  1980年,沈德咏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3年毕业后,他回到江西,在省委政法委工作。

  1988年6月,沈德咏从江西省委政法委调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式进入法院从事司法审判工作。

  1993年后,沈德咏历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在江西高院工作10年后,1997年3月调任江西省纪委常委、副书记。

  1998年10月进京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年12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2001年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成为我国首批大法官之一。

  2006年11月,沈德咏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8年4月,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同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直到卸任。担任上述职务达10年。

  2018年转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22年3月被查,同年9月被“双开”。

  经查,

  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

  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3年8月3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66万余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4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盛光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盛光祖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四十人旁听了庭审。

  

  公开简历显示,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4月。2007年7月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正部长级),后任署长、党组书记。2011年2月任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13年机构改革后,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16年11月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3月被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

  盛光祖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热衷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倚仗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