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科学,拒绝邪教

  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邪教的社会危害性

  (1)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邪教头子煽动成员发泄对现实的不满,反对政府管理。

  (2)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邪教组织往往使用非法拘禁、恐吓等手段扩充、控制成员。

  (3)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宣扬歪理邪说,使群众受骗上当,信“教”、传“教”,有田不耕,还导致家庭破裂,家破人亡。

  (4)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识别判断能力较低的弱点,在未成年人中发展成员,给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三、邪教的基本特征

  (1)神化其“教主”。

  (2)组织严密,活动诡秘。

  (3)盘剥信徒钱财,非法牟取暴利。

  (4)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

  (5)实施精神控制

  四、如何抵制邪教

  (1)提高警惕,认清邪教组织反动本质。

  (2)态度坚决,对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不听、不看、不信、不传。

  (3)敢于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当发现身边有人参与邪教活动时,坚决反对,耐心教育和正确引导。

  五、反邪教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三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活动或者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