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焦小平被逮捕

  大皖新闻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8月16日通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焦小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焦小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报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焦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焦小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违背新发展理念,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罔顾党中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走形变调,加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造金融安全隐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收受股权、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职取酬,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债务重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焦小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焦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