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市场监管厅迅速安排部署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场监管总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8月28日上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召开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推进,2023年8月至11月为集中攻坚阶段,对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为全面巩固提升阶段,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2024年7月起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重点、集中攻坚。紧盯燃气安全监管执法薄弱环节,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气瓶充装、燃气器具、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对生产充装“问题气瓶”、经营销售“问题灶管阀”、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综合施策、提质增效。在集中攻坚的同时,及时组织“回头看”,加大对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收费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指导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强化许可、规范准入。着力完善气瓶充装许可管理、检验检测许可管理等规定,细化气瓶登记信息参数,加大证后监督力度,做到从严审批、从严发证、从严管理,从根本上规范气瓶充装和检验机构准入管理。四是加强领导、协调联动。成立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立相关部门间信息互通、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曝光一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持续巩固整治工作的社会效果。

  (来源:宁夏市场监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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