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将“健康科普”纳入医生职称评审,怎样做才有用?

  (健康时报记者 谭琪欣)“科普能替代学术论文评职称用吗?”“我自己在公众号上发表的科普文章能纳入职称考核吗?”……9月26日,健康时报刊发《让医生回归临床》稿件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当各地在探索SCI论文不再是医生职称评审一票否决的指标时,医生怎么做健康科普才符合标准?

  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各地发布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改革方案不完全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河南、黑龙江、辽宁、山东、四川、安徽、湖南、湖北、广东等21个省市均已提出,科普作品可以纳入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其中,天津要求晋升的代表作最低只有一项,这意味着只凭借科普作品就可以符合评审条件,而河南和四川则要求科普作品作为必备的申报资格。

  医生为居民科普。上海徐汇图

  哪些人可以凭科普作品获得职称晋升?

  结合目前21省市公布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科普晋升的相关细则仅适用于申请高级职称的对象,绝大多数覆盖临床、护理、口腔、公卫、药学和医技,适用于已经是主治(管)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申请(副)主任医师/护师/药师/技师。

  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陕西省发布的《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科普作品首次纳入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的学科范围,主要是针对公卫(副)主任医师。湖北省的相关规定细则中,则提出“科普作品可替代科研和论文作为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暂不适用于基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

  不过,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别的医疗卫生人员有不同的侧重。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三甲医院相关负责人、技术评审专家告诉健康时报记者,“目前对于大型三甲医院,特别是研究型医院而言,科研能力仍然是医生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之一,科普作品只是作为职称申请的条件之一,而不能替代科研论文;而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其健康科普的能力、业绩已经可以部分替代其他科研能力考核指标(如)等进行评审。”

  怎样的科普作品才符合评审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各地公布的细则,在职称评定中,对于科普要求也不一样。如黑龙江要求是微视频或科普图书,天津则规定必须是科普专著,而在河南,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以及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均符合要求。

  对于健康科普发布的平台要求,各省市规定的媒体级别不一。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和期刊,各自都要达到一定相应的行政级别,比如河南和四川规定最低为县级媒体平台,而上海和福建则要求为省部局级。为避免平台过多带来的管理混乱,贵州统一建立本省的科普平台“贵州省健康科普资源库”,只有进入选库的才是符合规定的科普作品。

  对于科普作品的载体要求,总体而言,规定相当细致,对文章和专著的字数、音频视频的时长都有限制,比如上海要求科普文章要两千字以上,天津要求专著主笔章节不能低于五万字,重庆要求图书要取得ISBN编号,科普期刊和有声读物要有合法合格的资质,科普大赛也要满足相应的级别。此外,对申请人在科普作品中的完成角色也有严格的规定,比如图书要求为副主编及以上,科普短文必须是第一作者等。

  不过,多位临床医生在采访中均向记者反馈,目前当地虽然已经落实了科普作品也可申报职称晋升的新政,但科普暂时还没有形成类似科研论文那样相对公平且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和运作模式,实际申报过程中,容易出现科普成果良莠不一等乱象。

  上述专家也呼吁,既然科普已经被视作评审“硬指标”的硬指标之一,就一定要注重完善评价的标准、细则,期待相关部门尽早出台一套关于科普的完善的参评标准和运行规范,同时加大医务人员对于正确的科普方式、方法宣传,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科普的积极性,推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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